“本来想着用家人的身份证开个网店会比较安全,没想到还是被查到了,是侥幸心理害了自己……”前不久,怀远县招商局副局长赵翠芬利用家人身份证开设淘宝店铺,并私自在上班期间经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月20日搜狐新闻)
经营淘宝店找些零用钱补贴家用,可能在你我身边随时随处可见,在常人看来这并没有什么可“围观”,也许有人会为副局长被严重警告叫“委屈”,鸣“不平”。的确,如若当时人不是公务人员,没有在上班时间被抓个“现形”,事件没有戴上官家“帽子”,或许不会成为舆论的“焦点”,热议的“话柄”,公众对副局长上班经营淘宝店受处分的事件各种解说,抛出副局长被处分咎由自取,源于党性弱化。
从新闻报道中我们不难看出,该副局长明知违规违纪,却无视党纪法规的存在,心存侥幸,利用家人身份证作掩护开店,干起经商赚钱的营生,而且还在上班期间经营,实属一犯再犯,错上加错。欺骗组织,在正风肃纪的今天,绝不可能姑息养奸,最终得不偿失,也只能是自作自受。
副局长上班经营淘宝店看是小事,实质并非表面现象那么简单,商务局副局长的问题并非是个案,也非先例,怀远县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活动时发现,有转移工商、税务登记到配偶、子女或亲戚的名义,暗地里操作企业的;有与亲戚朋友合伙经商办企业,只出资不参加经营管理活动或者提供业务政策咨询,凭借参与股份从中分红或索取劳务酬金、补助的;有借他人信息在互联网、微信平台开设店铺、担任代理商等行为,利用职务之便“强买强卖”的。
事实上,《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均对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兼职取酬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怀远县也制定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党员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等相关规定,就是为了杜绝腐败,净化政商关系,这就是说我们从来就不缺乏相关政策依据。
然而,为何隐瞒身份,捏造对象欺骗党组织的案例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在笔者看来,归根结底是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薄弱,理想信念动摇,没有一颗服务于民的真心,没有一种永于担当的精神,只想揽权不愿担责,只想出彩不愿出力。
当然,党员干部党性的提升,不仅限于要有完善的政策依据、健全的党性教育机制,还离不开对管理监督机制的“加压”,既要打“预防针”还要用“强心剂”,才能确保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作风建设不脱“轨”。
文/潘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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