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3年每年完成闲置地20%以上的处置任务
本报讯(特约记者 齐培松)为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保障高质量发展,近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开展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要求2019~2023年每年完成闲置地20%以上的处置任务;5年内将批而未供土地面积控制在已批总面积的15%以内,基本完成闲置土地处置。
《计划》明确,专项行动以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的福建省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为主。对供地率达不到70%、批而未供土地面积超过500公顷或闲置土地面积超过50公顷的市、县,暂停受理其除省及省以上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外的新增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请。年度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未完成的地区,核减其下一年度2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因供地率达不到要求等原因被暂停受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请的市、县,盘活与拟上报批次用地等面积的批而未供或闲置土地后,方可予以受理用地申请。
《计划》要求,各地要根据任务分解表和项目清单,逐宗调查核实,全面摸清情况,分门别类,形成台账。要逐宗分析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闲置原因,制定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分类依法处置。要实行清单管理,建立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处置一宗、销号一宗。各地每月5日前上报一次处置进展情况,每年12月31日前上报年度处置任务完成情况。
《计划》强调,各地要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正向激励,严格任务考核,推动专项行动落到实处。省厅结合各地处置进展情况,开展针对性的督导,抽查核实各地处置工作情况;对各地年度处置任务完成情况,严格考核。对超额完成年度处置任务的,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等方面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督办,对处置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