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船背稍夷”中“船背”的注释质疑
人教版八下语文第五单元第23课是文言文《核舟记》,本文第五自然段第一句话是“其船背稍夷”,课下对这句的注释是“船的顶部较平。”也就是说教材把“船背”解释成了“船的顶部”,我们组在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虽然不赞成这样的注释,但是毕竟是教材上的注释,我们又没有见过文中描写的“核舟”的实物,查阅资料,也没有找到确凿的证据,所以也只能带着疑惑不了了之,今天课间,我偶尔翻看该课课后练习题,猛然间觉得眼前一亮,课本181页研讨与练习第二题是这样写的“本文的主体部分即中间四段,先写核舟的正面,次写它的背面;写正面则先写舟的中间部分,次写船头,最后写船尾。试具体分析这样安排写作顺序的原因”。
原来我正一直为搞不清船的正面和背面而苦恼,看到这我顿时有豁然开朗之感,我知道,教材前后矛盾,肯定出问题了,既然课文前面写的是核舟的正面,次写的是核舟的背面,次写核舟的背面,实际上就是说课文第五自然段的内容,也就是说这一段写的是与前面船的“正面”相对的“反面”,那么这个“其船背稍夷”中的“船背”自然就是船的底部而不是船的顶部。否则,课下对“船背”的注释就与“先写核舟的正面,次写它的背面;”矛盾,所以“其船背稍夷”中“船背”的注释应为“船的底部”。
也许你要说,既然是前后矛盾,那么有问题的也可能是研讨与练习第二题的题干,前面的注释没有问题,你说的也许是对的,因为我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你是错的,所以我不敢轻言你是错的,我只是常理推断前面的注释有问题。课文第五段从内容上看介绍的是核舟这一作品的作者的落款,既然是落款,自然是在船底比较合适,就像一件瓷器或其他器物,落款在底部的居多,虽也有在其他部位的,但在顶部的绝无仅有,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核舟”就在眼前,最顶部却是落款,肯定是不伦不类,肯定大损作品的艺术价值。从这个角度来推断,“其船背稍夷”中“船背”的注释也应为“船的底部”。
另外,即使“核舟”的实物就是“题名”在船的顶部,这里也绝对应该加以说明。
综上所述,“其船背稍夷”中“船背”的注释应为“船的底部”。我没有见过“核舟”实物,所以也只是质疑,只能推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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