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什么时候才可以领取待遇?
我是一名基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人员。我在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的过程中了解到,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什么时候能领到养老金?能领取多少?请问,对此问题应当如何答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参保人死亡, 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其一是参保人员须年满60周岁。
其二是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必须满15年, 如果本人距离60周岁不足15年的, 可以补缴。
其三是本人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参保人员在当地实施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可以不用缴费,便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 〔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 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 不用缴费, 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 应逐年缴费, 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 应按年缴费, 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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