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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全有时是一种过度卷入|观影《踏血寻梅》


观影《踏血寻梅》

成全  失控  冷漠  痴心



〖一〗


死者王佳梅,十六岁,湖南人,移民香港一年,中三没毕业即退学,报称是做模特,实际是做援交,在与客人发生性行为时遇害。


尸体脸皮被剥下,骨头剁碎流入街市,内脏切成小块冲进马桶,这是一桩震惊社会的杀人分尸案,警方进入调查。


凶手是谁并无悬念,就是案发公寓的男租客丁子聪,二十九岁,报称货车司机,实际是三合会成员,案发前有吸毒。


初步资料来看,这是个冷血的凶手,又混黑社会,又吸毒,与死者无积怨,即兴杀人还分尸,还把碎尸推入菜市场被人食,简直符合反社会人格,赶紧追凶。


然而,被通缉后不久,凶手丁子聪就到警局自了首。


我们看到一个呆板阴沉的胖子,除了偶尔脸上一闪而过的戾气比较符合初步的怀疑,他真的缺少些凶残狡诈的味道,难怪门卫叔叔听说他杀人都笑了。邻居阿婆也不信,还打算护一护他。连负责此案的沙展臧sir都关了监视器,提示他现实一点,这是终身监禁的罪哦。


遗憾的是,他没有骗人。他老实交代案发经过,为警察答疑解惑,还很配合地完成现场案情重演供举证拍照,出庭面对死者家属的眼泪和社会舆论,承担法律后果,整个一副好有担当的样子。如果只是要结案,这个案子到此已经可以交差了。


但有些困惑挥之不去。


丁子聪说,因为佳梅想死,所以他杀了她。为什么两个只见过一面的人,一个就对另一个说我想死,另一个不仅信了还成全了?单纯得有点过分。


而且丁子聪在面对镜头讲述自己杀人分尸的过程时,那竭力控制身体不要颤抖,声音不要带着哭腔的姿态,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委屈”这个词。还有他对死者的称呼,从来就是佳梅,而不是王佳梅,什么情况?




〖二〗


臧sir去翻丁子聪的底。


此人朋友少得可怜,有个红毛,收外围的,时不时去他家混,能讲出的也只有丁子聪母亲去世早,不太提起父亲,爱慕一个女人很久,几乎竭尽财力。


也算是线索,顺着查下去,臧sir做了第一个假设。


丁子聪八岁那年,一家三口驾车去中山,回程遇到严重交通意外,母亲当场死亡,丁子聪看着母亲咽气。精神科医生怀疑他患上PTSD,尤其当时还是小朋友的他很可能把母亲的死看作是自己的责任,同时因为丧失来得太突然,埋下他心里对女性的不信任。


后来遇到慕容——若是八卦周刊来写,可能会写成小明星傍富二代被甩后找备胎填补自卑空洞的戏码供人一娱——无论如何,丁子聪是渴望这个女人的,但在她情场失意以前,不管如何付出,他只配她施舍手交,甚至她都不愿看着他的脸。臧sir推论,丁子聪或许是因为对女人泛化的恨意而杀死王佳梅。


丁子聪的回应是,“我觉得你想多了”。这句话翻译成心理咨询的语言可以说成,你过度卷入了。


臧sir确实卷入得有点深。丁子聪一案开庭的前一晚,他在警局开通宵,近天亮时做了一个梦。梦里他被露出凶残模样的丁子聪打晕,绑缚在天花板上不得动弹,眼睁睁看着丁子聪对王佳梅开膛破肚,血滴了他一脸一身,他想喊叫,可嘴上被贴了封胶只能发出低吼。还有一个他则蹲在丁子聪身边,着了魔似的歪起脑袋,瞳孔缩小成一个黑点,灵魂早就穿越纵深跑到三十米后。


这个梦展现的是他深度共情了年幼的丁子聪在目睹妈妈的死亡过程时体会到的震惊和失控。梦里的两个他,代表丁子聪内心的两个部分,一边想阻止,一边想逃避,但因为情感冲击太猛,两个部分都失去言语化的能力,只能朝着相反的方向“行动”。


杀死王佳梅也是一个行动。既然不能阻止死神,那便做死神在人间的使者。有那么一段时间,丁子聪是体会到了这样的控制感,可以操控一个人的生死。他在分尸过程中打电话给红毛,感叹一句,“原来这么瘦的人,也有这么多脂肪”,就像一个做科学研究的小学生,发现其他人不知道的秘密,忍不住要昭告一下。


但这种虚假的控制很快就崩溃了。丁子聪在王佳梅体内挖出一个小小的已成人形的胎儿,还未完全死透,捧在手心,似乎还会随着他心跳的频率颤动。说到这里,丁子聪陷入疯狂,他还是被死神玩弄的那一个


所以可以理解他为什么自首了。自首是他自己控制命运未来走向的再一次尝试,知道下一步等着他的是无期徒刑,总比不知道什么时候以什么形式被捕,心里要踏实得多。




〖三〗


找到了一点丁子聪杀人的动力,对于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件,只解释了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一部分是王佳梅为什么想死,还有一部分是丁子聪与王佳梅之间的关系怎么促成了事件的完成。


电影花了很大的篇幅去寻找王佳梅是谁。


这个十六岁的姑娘,九岁时父母离异,父亲留在湖南做工,母亲带着姐姐改嫁香港,她移居东莞,努力学习粤语腔调,盼望着移民香港的那天。


香港之于王佳梅,可能如同理想的收养家庭之于孤儿。原来的家已经不存在了,可人活着总需要一个位置安放自我,所以能否合格地扮演一个香港人,关乎她是否配得上在这片土地上生存。这一点是母亲在饭桌上传达的。


母亲对姐姐说,不要再对妹妹讲冷水江话,自己广东话讲得不好,就不要再连累妹妹了。姐姐说,怎么会,阿妹说话已经像广东妹一样了。佳梅低头一笑,就像精子着了床,胚胎与母亲的子宫壁有了结合。


她去了一所教会学校读书,成绩是不错,但或许是因为内心对于拒绝太过敏感,她也静静地孤立自己。社工说,老师觉得佳梅不太喜欢她们,佳梅却说,我觉得其实有些老师不太喜欢我。总之来到香港后的第一个身份,学生,王佳梅放弃了,在她心里或许是觉得被出局了。


而退学的起因是母亲夜归后向她讨要一副朋友送的耳环。当作生日礼接收后转送给佳梅的那副耳环,原来是贵重物件,需要归还给人家,母亲想了个折中的办法,买了一对便宜的假货与佳梅交换。


这戳中了佳梅的痛点,她扮得再怎么像也不是真正的香港人,不过是个“便宜的假货”。佳梅厌弃地扔掉那对假耳环,换来母亲一记重重的耳光。谁叫你穷,母亲对着她负气的背影叫喊,上学也浪费钱,不如早点打工帮补家用。


想办法生存下来,成为王佳梅的生活重心。姐姐靠乖巧留在了妈妈身边,那她拥有什么呢,只有一张漂亮脸蛋和还算合格的身高,她想做模特,这样就可以被瞩目,处境或许会好点。


其实这不单是王佳梅的潜在想法,也是母亲的。拥有外貌优势的女人确实相对容易获得关注和机会,但这也容易强化一种梦,认为自己理应获得更多,并且如果得不到就会生出很多不甘和怨恨。


母亲在舞台上的容光焕发如昙花一现,与生活中日久恒常的愁眉苦脸形成对比,原本可以是王佳梅的镜子的。但母亲自己都不能意识到这一点,未完成的任务自然就交接到女儿身上。


佳梅去模特公司应聘,但只能获得一份沿街招揽的工作,辛苦出卖劳力却只能赚到很少的钱。而她迫切需要更多钱,去填心里那个不见底的黑洞。


走上援交这条路似乎是顺流而下的结果。家人知道吗?姐姐可能是知情的。她们住在一个房间,共用一个厕所,很难谈拥有多少隐私,而佳梅在阳台与客人讲电话,姐姐出出入入,总能猜到一些,加上半夜出门,吃避孕药,线索很多,但大家的生存都好困难,真的没有余力再顾及别人。


所谓冷漠,不就是无暇顾及么。甚至在得知佳梅已死,悲痛过后,母亲和姐姐打算拿当初佳梅失踪时的寻人启事称斤两卖钱。生命之轻,不过如此。


但那时被世界遗弃的王佳梅还只是觉得孤独。援交所挣的钱够她去精品店买一副四千多的同款耳环,戴上的不是虚荣,而是一场梦。配得上贵重首饰的她,也配拥有梦了吧,她想谈一场恋爱,本来十六岁就是恋爱大过天的年纪,她爱上了她的客人,一个形象不错,爱打游戏的本地男生,会对她说甜言蜜语。


她不收他的钱,他送她一台游戏机,她为和他约会拒绝其他客人。这种关系脆薄如纸,佳梅却将它看得太重了,以为爱情可以带她脱离苦海,或至少脱离孤独。那天他约她出门,她远远见在他在地铁站等,笑着迎过去,却发现他的身旁站着正牌女友。女友说佳梅是垃圾,男生说,就是嘛,我哪需要去追这种垃圾。佳梅配合着打圆场,也亲手撕碎披在肩上的梦。




〖四〗


王佳梅与丁子聪是这时相识的。他们在网上聊天,丁子聪是唯一过问她内心感受的人,她对于他来说也是。他们聊到死,佳梅说,“有时觉得死了更好,因为活着会痛,活着会累,活着就要想怎么活得更好”。她已经迷失了自己,也失去了活下去的力气。


聊到天亮,他们约好见面。丁子聪的内心充满忐忑,担心自己长得又丑又肥——他一直很介意这一点,也恨别人叫他肥仔,慕容虽未这么说过可嫌弃写在脸上——但王佳梅并不介意,甚至与他说话时面带羞涩,可爱地说他像史瑞克。丁子聪喜欢上王佳梅,也许是注定的一见钟情。


他知道她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找他的吗?王佳梅脱掉为了做模特而穿上的高跟鞋,摘掉强求得来的那副耳环,她觉得舒服多了,终于回到自己的模样——她念圣经,“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是可弃的”,然而她从未感受过被容纳——只希望死的时候她是她自己,如歌所唱的痴心娃娃看天下。


信主的人不可以自杀,她必须借助他的一双手,就在交合的时候,她说我很想死,他说好,我帮你。他掐住她的脖子,中途因为害怕而松手,佳梅又握住他的手,轻轻亲吻,他们终于办到,共同完成一场谋杀。


丁子聪的成全,一定是伴随着自我卷入的,不喜欢上王佳梅,他不至于去成全,因为成全的后果是什么,至少法律后果,他是知的。


同时成全也包含着自我的满足,丁子聪在回应臧sir的疑问时说的是真的,他不讨厌女人,他讨厌的是人,因为没人给过他善待。难得善待他的人,借他之手不想做人


也许从被遗弃感的体验之深来看,他们的位置是一样的,都在断崖边上,像他的网名,崖上的聪儿。




作者  黄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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