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表明自己光明磊落的时候,有人说:事无不可对人言。我不知道这是真心话,还是违心之论。但是确实有人能够做到。
法国作家卢梭就是一个。
在《忏悔录》里,他说:“我要把一个人的真实面目全部展示在世人面前,此人便是我。”“不论善与恶,,我都同样如此真切地写了出来。既没有隐瞒一件坏事,也没有增添一件好事。即使我在某些地方作了一些微小的修饰,那也只是为了弥补因为我记性不好而留下的瑕疵。可能其中一些真的东西被我当假的说了,但我绝对没有把明知是假的事偏要说成真的。当时我是怎样的人,我就把我写成怎样的人。当时我是卑鄙龌龊的,就如实写我的卑鄙龌龊;当时我是善良忠诚、道德高尚的,就如实写我的善良忠诚和道德高尚。”
卢梭说到做到了。我们也不必用例子举证,自有他的《忏悔录》在。
我佩服卢梭的勇敢和正直,但要我如卢梭那样,我做不到。想想自己内心的卑鄙龌龊吧,别说给人说了,恐怕要自己承认就未必有那勇气。也许有心之恶未必有过,无心之恶却免不了的,可怎么能够“对人言”呢?
作为一个吃力地生存在世间的人,违心的话,不情愿的选举,故意地避重就轻,欺软怕硬的言行,两面三刀似的作为,阳奉阴违、例行公事、偷奸耍滑之类,可能与人相比轻些少些,可真的就没有么?要是连承认都难,还谈得上对人言么?
我佩服卢梭,可是我做不到卢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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