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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案(155)旷世瞩目的重庆“教父”文强案(4)

  媒体对独家新闻的强烈渴求,也一直延续到了此次文强案的公审之中。近百家媒体赶至重庆参与庭审,但目光多集中于文强的种种花边、他贪婪与跋扈的每个细节上。在疑似将文强“妖魔”化的过程中,却忽视了一个重要现实:文强只是一个高级公务员,他道德沦丧有着明晰的路径,他所处的环境也是他堕落的深刻根源之一。对他个人的罪恶刻画过多,会淡化社会背景和体制因素。

  细析文强沦为黑保护伞、成为一个巨贪的过程,可以让很多人警醒,文强的朋友们和文强熟识的警务人员都称他为老板,社会上的朋友则喊他叫大哥。

悍匪张君

  文强的身上有一股匪气。在抓到悍匪张君时,他一只脚踩在张的头上——当时,张君被一帮警察死死按在地上动弹不得,文强喊道:“你服不服?”而抓获了一名20多刀杀死警察的歹徒时,他坐在歹徒的对面,先默默看着他,然后突然将手机砸了过去。现在,法庭上瘫坐着的文强毫无生气,没有了昔日的强横。他的面色苍白而疲惫,看起来似乎有点浮肿,显出了明显的老态。

  由一名打黑英雄,变成一众重庆黑社会组织的最大保护伞,他面对着难堪的现实。据重庆当地媒体记者介绍,文强的堕落几乎是必然,这既是文强本人的性格使然,更因为他所处的官场环境已经越发畸形。

  文强自上世纪80年代初进入公安系统工作,早期一直在刑侦一线工作。复杂的工作环境,使他从学校毕业后很快就“融入了社会”。1992年,他升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位高权重。

  这时,各色人等就贴了上来。

  曾维才,是文强案中的一个重要当事人,他是在重庆开发房地产的商人。他这么多年来,几乎没有请文强帮过什么忙,却不间断地给文强送钱。和文强结识,曾维才的主要目的就是“以防万一”,万一以后自己有麻烦要解决,文强届时必定能起到作用。于是,曾维才就把文强“养着”。而自我感觉很好的文强认为,曾维才是把自己当成了好朋友相处,在法庭上,他一再为自己辩解:“曾和我是好朋友,他没有找我帮过什么忙,我收他的钱又怎么能算是受贿呢?”

  这只是文强的一厢情愿,曾维才的真实想法,就是把他当成了一个留待以后能用得上的靠山。

  文强对这个口中的好朋友下手很狠。他多次出国考察,以及去看望在加拿大“留学”的儿子——文公子的那次留学更像是时间长一点的旅游,只待了九个月就辍学回国,都会有意无意地打电话给曾,就等着对方问:“最近在忙什么?”

  每到这时,文强就会透露自己将要出行的地点,而曾维才则会因文强的需要而送钱。

  像这样的“朋友”,文强有很多。这些朋友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太多的事情找文强,他们多是地产商。这些商人所从事的行业并不涉及犯罪,但却要和方方面面接触,而且都要走政府路线。

  他们围绕在文强的周围,没事就吃饭,有事还是吃饭。过年过节的打点少不了,而外出消费,买单的永远是他们。文强到案发前显然已经习惯了这种病态的关系,他将别人的贿赂当成了理所当然,以至于当他买了一套房子要装修时,曾维才没有给他送钱,他都觉得不正常:“我搬家了,你什么时候到家里来坐坐。”曾维才,这个文强口中的朋友,真的像朋友一样前去文强的新居祝贺乔迁,也带去了礼物——50万现金。

  陈万清,是文强的另一个朋友,也是在重庆发展的商人。他接近文强也没有明确的事项,更多的时候,他的身份是文强与行贿人的中间人,替文强介绍贿赂。

  而文强案中从头至尾都出现的另一个关键人物叫周红梅,她是比较成功地接近了文强,并从文强身上赚了很多钱的人。她经营着一家装潢公司,因为是个女人,她无法和文强出入声色场所,所以她走“夫人路线”,通过文强妻子周晓亚,她成功地说服文强给自己拉了多笔装修工程。

  作为回报,周晓亚拿出利润的部分,作为好处费送给了文强夫妇。

  不仅仅是装修工程,周红梅最后干脆把自己公司35%的股份白送给了文强夫妇,进而,她以共同投资的名义和文强夫妇出去投资。看似公平,周红梅实质上沾尽了文强的光,因为无论是接道路工程,还是出去买地投资,别人都是冲着文强的面子。这么多年来,周红梅就像是文强家的一个附庸而存活着,她最终成功地做了文强儿子的干妈。成为了“一家人”,而这个文家“第四人”的真实想法是:“有文强做靠山,很多事情就好办了。”对此,周晓亚心知肚明,所以对周红梅送来的股份、好处,她从不拒绝。

  这些所谓的朋友、“家人”,各怀鬼胎奉迎文强夫妇,实际上都是想着自己的利益,文强夫妇则乐见其成,一步步滑向了无法回头的犯罪深渊。

  “老板找你。”一次和陈涛的通话中,黄代强大声喊着。老板,是文强的警局下属们对他的称谓。

  作为“老板”的文强确实是在经营一个像公司一样运作的警方地下组织,在这个组织里,他和手下的几个同是高级警官的主要成员将权力变成了商品,将之估价后“出售”,满足“客户们”的非法要求。而他的手下,就像一个个项目经理,经营着各自分管的范围:经济案件、治安管理、刑侦……

  而这些身份是警局各条线的“总队长”们,就运用各自分管的领域,充分挖掘其中资源,将利益最大化。每到年节,他们要上交“收益”——方式是拜年,或是文强过生日时的礼金。

  一个直辖市的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权力还是很大的,重庆的每个区都有数以千计的娱乐场所,不管是这些场所的经营者,还是文强及他的手下都很清楚一个现象:重庆的娱乐行业涉黄、涉毒非常普遍。

  “重庆的娱乐场卖淫嫖娼,非常普遍,是一个顽疾。”陈涛说。他曾是重庆市娱乐场所的总管理者之一,在最初时他曾是重庆市公安局治安一支队的支队长,这个支队的主要任务就是主管全市的娱乐场所。

  而那些从事肮脏勾当的老板们迫切地需要保护,他们知道,三天两头有警察登门的场所,面临的前景只有倒闭。所以,陈涛还有更高阶的警官,就是他们的行贿目标。这是在很多地方都存在的问题,娱乐场所与警方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既为公众所诟病,也是个毒瘤,屡治不愈。而接受别人请托,去打听案情、帮助捞人、帮助已归案的犯罪分子从轻处罚,则是文强等人热衷也一直在做着的事。文强本人收了别人的钱去“捞人”,事没办成,钱也不会退。有一次,他收了一个人的钱答应帮他哥哥从轻处理,但最终不了了之。

  赵利明被指控收受一家大型企业35万元现金,去帮忙“救”一个人。另一次,赵带着别人去找一个区的检察长,检察长收了12万元钱,当事人受轻判。

  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职务之便使得他们在这样的事情中如鱼得水。而那些家里有人被抓的家属,在遇到这样的事情时往往不顾一切,不计成本地投入,给了文强们极大的空间。而担心被报复、被讹诈的家属们也无计可施。

  这些生财之道,让文强和同伙迅速积累了大量财物,扰乱了纲纪,也把整个公安队伍搞得乌烟瘴气。因此,在重庆市公安局内部,便有了“找文强办事,没钱不行”的说法。

  “找文强办事,一定要送钱。”向法庭提供了证词的,是重庆市公安局的一名处级干部。他本来和文强并无深交,但为了自己的前途,在一次过年时向文强送去了十万元现金。

  他说,文强的贪财在局里是出了名的,他亲眼见过两个能力一般的同事给文强送礼后,很快做上了科长。 

  有一个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自己的孩子刚毕业,想在分配时留在主城区。虽然自己也是警察,她还是通过熟人给文强送去5万块钱。而想做政委的、想调副厅的、想到区县做一把手的、转业想分配的,这些人只要找到文强,就得送钱,事不一定办得成,但钱一定不退。

  也有强硬的,一个普通民警竞聘副所长,给文强送了20万。最终并没有成功,他和父亲不依不饶,最终拿回了这笔贿款,这是文强口中的唯一一次退赃。

  “这个单位怎么乱成这样?”旁听的人们在听到文强手下与文强复杂而混乱的经济往来时,都会发出这样的感慨,上面所述的那个处级干部第一年送了钱,就一直送了四年,每年10万,直到文强调走。

  文强喜欢过生日,不管大小他每年都过。因为和过年时间很接近,文强每年初必有大批现金入账,而行贿者以他的手下为主。有的警察想躲,只要被文强想起来,就必定要被穿小鞋——赵利明被他勒令向自己下跪,就是一例。

  陈涛总受贿金额约26万,却向文强行贿了40多万,收支没有“平衡”。而另一位被他欺骗恐吓的劳教局副局长冉从俭,不得不向别人举债10万送给文强。

  “没有监督,长期没有有效的监督,自己又把持不住,是文强这帮人烂掉的根本原因。”重庆一媒体的记者说,他说,现在重庆某些警局的做法还让人费解:“车被偷了,警方破了案,如果你要去取车,就得交一笔五千元以上的钱,他们叫‘线人费’。”这在外地不会发生,发生就会被举报纠正的事情,却在重庆延续多年。

  在这次打黑之前,网上对亮点茶楼、白宫夜总会的恶评如潮,分管治安的陈涛、包括文强本人也都在网上见到多次,但他们视如无物。因为他们本人就是那儿的常客,而每年也都收受着大量的进贡。在他们的庇护下,普通警队不敢贸然上门。

  这次的打黑除恶,对重庆警方来说更是一次吏治。一些恶疾通过打黑正在被慢慢移除,相比较文强的生或死,这个结果要有意义得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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