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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其实并不是妖他妈生的丨壹读精选

来源:壹读精选

选自有鬼

本文已取得授权

唐僧的名言:妖是妖他妈生的!在大话西游爆红的时候,几乎是家喻户晓。有鬼君并不想与全中国的《大话西游》粉丝作对,只是想指出一点,唐僧关于妖的说法是不准确的,至少是不精确的。

中国的妖精,主要指物之精华,也就是修炼水平比较高的动物、植物甚至桌椅板凳等日常用品。而且修炼的水平全靠自己本事,基本没有世袭制(狐狸精是有家庭的,确实是特例,这个问题另外再谈)。也就是说,妖精一般不是官二代或富二代。所以,只要从出身角度去看,就容易理解为什么徐上将被称为妖,而平西王不能被称为妖!

《西游记》这样描述孙悟空出世:“那座山,正当顶上,有一块仙石。其石有三丈六尺五寸高,有二丈四尺围圆。三丈六尺五寸高,按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丈四尺围圆,按政历二十四气。上有九窍八孔,按九宫八卦。四面更无树木遮阴,左右倒有芝兰相衬。盖自开辟以来,每受天真地秀,日精月华,感之既久,遂有灵通之意。内育仙胞,一日迸裂,产一石卵,似圆球样大。因见风,化作一个石猴,五官俱备,四肢皆全。”这里讲得很清楚,孙悟空不过是吸取日月之精华的的石头孕育而成的。虽然有点小本事,但说到出身,不但和金蝉长老转世的唐僧没法比,就是他的师弟猪八戒和沙僧,也是天蓬元帅和卷帘将军转世,比起石猴的地位,那可高出不是一点。

精怪可以说是中国古代信仰方面最有特色的一部分,古人对妖精的认识实际上是自然崇拜的一部分。古人把所有的东西都看成是有灵魂的,也是活物,只要修炼时间长了,自然会成精,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既然人人都有能够成为圣人,万物为什么不可以成精呢?

所以,在古人眼里,精灵是无处不在的。《庄子·达生》上说:“沈有履,灶有髻;户内有烦壤,雷霆处之;东北方之下者,陪阿鲑蠪跃之;西北方之下者,则泆阳处之;水有罔象,丘有峷,山有夔,野有彷徨,泽有委蛇。”山川湖泊以至门前屋后,到处都有精灵存在。

《管子》也介绍了很多精灵,比如在断水的沼泽地里,时间长了就会生出一种奇怪的小人,名字叫庆忌,庆忌身高四寸,穿着黄衫、戴着黄帽子,骑着小马驹奔来奔去,只要能喊出他的名字,他就会听你的话,下水去捕鱼。木之精叫做彭侯,长得像条黑狗,没有尾巴,可以杀了吃掉。玉之精叫做岱委,长得像美女,穿着黑衣,只要用桃木匕首刺她,并且喊她的名字,就能抓住她。水之精叫做罔象,长得像个小孩,皮肤黑,眼睛红,大耳朵,爪子长,也可以抓来吃了。坟墓之精叫做狼鬼,喜欢对人挑衅,用桃木做的箭射他,并且脱下鞋子和他搏斗,肯定能抓住他。

虽然妖精很多,但是古人自有自己的理论,就是“妖不胜德”。虽然草、木、鸟、兽都有灵有性,但是人得性之正而鸟兽得性之偏,鸟兽的灵渺小而人的灵广大。妖精先天就不如人。修炼的水平再高,也不能跟人平起平坐。一般情况下,人类对于抓住的精怪,是能吃的就吃掉,不能吃的至少也要杀掉,丝毫不考虑他们修炼是如何辛苦。

孔子可能是中国最早吃妖精的人。据说孔子在春秋各国狼狈奔走时,曾经遇到一个怪物,子路与他斗了很久,发现是条九尺长的鲤鱼。众人惊惧,倒是孔夫子胆大,说:“世上的万物,活得久了,往往要成精。这种怪物,杀了就杀了,也没什么稀奇。”于是孔门七十二弟子就分吃了这条超级至尊鲤鱼精,个个吃得神清气爽,怀才不遇的郁闷一扫而空。既然圣人都敢吃,那普通老百姓还有什么忌讳,所以个个吃起妖精来,都是争先恐后。

至于官府,为了维护民之父母的窗口形象,虽然不主张吃妖精,但遵循孔夫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教导,根本就没把妖精当一回事。

春秋时,有一种叫做“爰居”的海鸟聚集在鲁国都城的东门外,三天没有散去,当时执掌鲁国政权的臧文仲是个没注意的人,马上下令国人都来祭祀海鸟。展禽(柳下惠)劝说:“祭祀可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咱们的宪法上说要‘慎制祀’,不是什么玩意都有资格吃冷猪肉的,能给国家立功的,得过五一劳动奖章的,享受专家津贴的,再加上日月星辰和名山大川,这些才有资格上祭祀名单的。几只海鸟对国家、社会毫无帮助,怎么受得起我们这样有身分的人的拜祭呢?”

不仅如此,在周代还有一些官员是专门收拾妖精的,《周礼》中就记载了这么几条:

庶氏,掌除毒蛊,以攻说禬之嘉草攻之。凡敺(驱)蛊,则令之、比之。(《秋官司寇·庶氏》)

壶涿氏,掌除水虫。以炮土之鼓敺(驱)之,以焚石投之。若欲杀其神,则以牡午贯象齿而沈之,则其神死,渊为陵。(《秋官司寇·壶涿氏》)庭氏,掌射国中之夭鸟。若不见其鸟兽,则以救日之弓与救月之矢夜射之。若神也,则以大阴之弓与枉矢射之(《秋官司寇·庭氏》)

不过,这些官员的级别比较低,除妖活动的规模也小得多,可见官方对于精灵并不怎么在意。

由于在妖精面前,人类始终有根深蒂固的、居高临下的优越感,所以对妖精的歧视是非常严重的。即便是修炼得比较好的狐狸,在人类面前也显得低人一等。而妖精总是多少保留了原来的形态特点。即便能幻化为人形,在特殊情况下还是会露马脚。

天宝年间,长安一个叫王薰的请了几位朋友喝酒,突然烛影下出现一只黑乎乎、毛茸茸的手,门外还有人说话:“几位喝得很高兴嘛,能给点肉吃吃吗?”王薰吓得半死,赶紧拿了块红烧肉放在他掌中,于是手就缩回去了。过了一会,那手又伸出来讨肉,如此来了好几回,王薰和朋友的胆子逐渐大起来,而且觉得这妖精贪得无厌,于是,当手再伸出来时,王薰手起刀落,一把将手砍下,落地变成一截驴蹄子。第二天,王薰等人沿着血迹在邻居家发现了那只少了一条腿的驴子,于是就杀了他分而食之。

三国魏国的景初年间,阳城县县吏家里老是发生怪事。经常有人拍手互相呼叫,想找原因又什么东西都看不见。县吏的母亲晚上干活累了,就上床打个盹。过了一会儿,听到灶台边有人喊道:“文约,怎么看不见你?”脑袋下面有人答应说:“我被压住了,不能过去!你可以到我这来!”到了天亮一看,原来是盛饭用的铲子。于是就把它们集中起来烧了,妖精也就灭绝了。

尽管修炼艰难,精怪还是在逐渐人化。早期的精怪,清一色的歪瓜劣枣,最好的也就是人首蛇身或人首马身什么的,像庆忌这样模样周正的极其罕见。到后来,精怪的修炼本事越来越高,幻化人形已经不是什么难事,有些在官宦人家住得比较长的精怪,还能吟诗谈风月。

有个叫做元无有的外出春游,遇到大雨,在一间荒废的屋子里避雨,忽然发现屋子里有几个人在谈论风月,说是要做诗叙述自己生平,文辞极为雅致。分别是“齐纨鲁缟如霜雪,嘹亮高声为子发。”“家贫长夜清会时,辉煌灯烛我能持。” “清冷之泉俟朝汲,桑绠相牵常出入。”“爨薪贮水常煎熬,充他口腹我为劳。”老元素来有点小资情调,也并不特别奇怪。那几位也没有发现元无有,一边吟诗,一边互相吹捧,说是阮籍的《咏怀》也不过如此。等到天亮,几位诗人不见了,元无有四处寻找,只在屋子里发现旧杵、烛台、水桶、破锅四样东西,在仔细回味那四位的诗,原来他们说的就是自己。

妖精问题,在中国并不是简单的信仰问题。从根本上来说,人们认为精怪是对自然、社会的正常秩序背叛的结果。所以有人认为,在特殊情况下,人也有变成妖精的可能。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阐发,人变成妖精的故事并不多见。在早期,人们认为精怪本身是自然、社会失序的特殊结果,它们并不会害人,最多只是灾害的先兆。比如《山海经》里介绍了很多异禽异兽,它们都老老实实地呆在山上、岛上,人要是多事到山上、岛上乱跑,见到它们就会出事。令丘山上有一种鸟,叫做顒,长得像猫头鹰,人的脸,四只眼睛,只要有人看到它,就会天下大旱。鹿台山上有一种鸟叫做凫徯,样子像公鸡,长着一张人脸,只要有人看到他,就会爆发战争。

尽管社会对妖精的认识不断变化,但始终认为它们属于异端,至少也是异端的表现形式。清除异端,当然也就意味着秩序的恢复。随着古代社会走向成熟,社会的精神控制也逐渐精致,在道德教化的感召下,消灭异端,也不是只有杀掉妖精。妖精也可以通过道德的修养、身体的修炼,逐步改造自己,成为社会能够接受的新人类。

至于国妖,有鬼君觉得动植物是很难修炼得成的,还是要靠人类自己,人与人之间那些复杂交错的关系,岂是头脑简单的动植物能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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