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又出事儿了,这回叫外卖的动物不是老虎,而是黑熊,咬伤了一个自驾客人的左胳膊。
原因嘛,我不说你们大概也猜得到,自驾客人不理会园区里的各种警示牌,也不理会门票上的各种提示语,不读书不看报不刷朋友圈不知道这里曾经有老虎咬死过人,非要打开车窗去喂熊。
熊一看见自己点的外卖自己把包装都打开了,当然就不客气了,上嘴就咬。好在这个客人关键时候没有乱了主张,一轰油门赶紧跑了,胳膊上被咬了四个血印子,我这种门外汉都知道处理方法,清创消毒,狂犬破伤。
如你所想,他肯定是要找园方扯皮的,他的理论依据是:虽然我做得不对,但是你们对我的态度不好,居然让我自己去医院处理伤口。
态度应该怎么好?租一架皇帝坐的龙辇过来,敲锣打鼓把你抬到园区去和没吃饱的熊打成一片,这算不算好?
02
还是北京,这回的场景换到了一个医院。有人自称自己在医院的门诊大厅里抽烟,被保安制止并辱骂,然后双方就爆发了冲突。
谁知道保安转身就去办公室里拿出了黑色胶皮棍,把其中一个吸烟者打伤了,最严重的伤是头皮有了一条10厘米的口子。
当然,目前为止,我们得到的信息都是受伤者单方面的说法,还没有更多的证据来还原双方争执的全过程。不过,根据我多年的人生经验,敢于在医院的门诊大厅里抽烟的人,素质应该处于平均线水平以下。
所以,在这件事儿上,我对他们表述的“遭到保安辱骂”持保留态度,静待警方公布的情况通报。
跟开头这个被熊咬伤的人一样,被打伤者的理论依据也是一样一样的:虽然我在医院抽烟不对,但是你们对我的态度不好啊,我烟都灭了还在骂我。
我的天呐,你们是亲戚吗?为什么你们受到的教育都是如此的雷同。
03
其实生活中你能遇到很多这样的人,他们的核心指导思想就是:我虽然做得不对,但是应该惯着我啊。
请允许我分析一下这种人的心路历程啊:
首先是想尽一切办法钻空子破坏规则,以为全天下的人都会为他们让路,不管是路上飞奔的机动车,还是公园里游荡的野兽,还是执勤的保安和警察,统统会放他们一马;
万一对方眼瞎了没有放他们一马,他们如果侥幸还活着,就会撒泼打滚证明自己的正确性,当然,如果证明不了自己的正确性,那就只能证明自己单方面的合理性了;
最后的结果很凄凉,连他们单方面的合理性都证明不了,就只能用自己脆弱的自尊心来筑起最后一道墙:我虽然犯错了,但是不能伤我的自尊心,你必须和和气气地跟我说。
我特么从来不顾及你们的感受,但是你们必须要顾忌我的感受!
04
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四海之内皆你妈”了吧,似乎全天下的人都应该包容你的缺点、忍耐你的陋习、容忍你破坏规则,然后还得理解你的所作所为,即便是要纠正你的错误,也得小心翼翼地遣词造句,以免伤害到你。
你特么以为你是封建社会的皇帝么?
封建社会的皇帝求直言的时候,言官都还敢捕风捉影地对皇帝破口大骂不负任何责任呢,你算个老几啊。
自己犯了错,标准的姿势就是站好挨骂,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也是一种最基本的担当,你连这一点都做不到,你还死乞白赖地跟人扯态度、扯文明、扯自尊心,你那么会扯,你怎么不去扯蛋呢?
你理直气壮正大光明地犯错误的时候,你的态度、你的文明、你的自尊心哪里去了?
我真想把老版《三国演义》电视剧里那张唐国强的剧照摆出来: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05
当然,在这篇作文的最后,我依然考虑到了广大圣母婊的感受的。他们心里从来没有规则、对错,他们只是觉得谁看上去比较惨就帮谁。
所以这一次,他们用一种悲天悯人的态度站在医院挨打的抽烟者身边说:难道抽烟,就该挨打吗?
我懒得参与类似的辩论,因为逻辑学这玩意儿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个稀罕物,我只陈述我自己的观点,说完我就收工:
请你不要偷换概念,这人挨打不是因为抽烟,是因为他不服指责,跟制止他抽烟的保安对骂(至于谁先动手,在警方通报之前我持保留意见)。不过,我也没说打人对,这事儿就是一个流氓遇到愣头青的故事,谁痛谁知道。
至少,伤者今后在医院大厅抽烟的时候,会情不自禁地抚摸一下头上的伤疤。
至于那个被熊咬伤的,我只送他一句:不满意,你下次再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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