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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加多宝再次打平手!将共享“怕上火”广告语

本文字数:1428,阅读时长大约2.5分钟


作者:第一财经记者 林志吟


继“红罐包装装潢”案后,在凉茶关于“怕上火”广告语官司纷争上,加多宝与广药王老吉之间再次打平手。


11月13日晚间,加多宝在其官方网站宣布称,公司当天收到广东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就加多宝与王老吉公司、广药集团“怕上火”广告语一案的终审裁决:加多宝公司一直使用的“怕上火喝×××”等广告语句式改用在“加多宝凉茶”产品上,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撤销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并驳回王老吉公司与广药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意味着,加多宝与王老吉两家凉茶企业将共享“怕上火”的广告语。广东高院这样的判决,与今年8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对双方的关于凉茶“红罐包装装潢”案的终审裁决,如出一辙。获得“红罐包装装潢”共享权的加多宝,暂未看到有往“红罐”包装发力的迹象。相反,加多宝力推的凉茶仍以“金罐”为主。


加多宝凉茶宣传 截图来源:加多宝官网网站


2012年5月份,广药集团从加多宝手中收回了“王老吉”商标,但之后彼此的争议仍留存,因王老吉商标衍生出的纷争,从包装蔓延至广告语宣传等方方面面。其中,关于“怕上火”案的纠纷,时间可追溯至三四年前。


2013年,加多宝在重庆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药王老吉,认为“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广告语损害了加多宝的利益。该起诉在当年也被驳回。此后,2014年3月,广药王老吉向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加多宝,亦认为“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案,并向加多宝及其经销商索赔500万元。2015年12 月3日,广州中院一审判定 “怕上火”广告语专属王老吉品牌,加多宝须立即停止使用该广告语,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500万元。


不管纷争过程如何跌宕,如今结果是尘埃落定。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广告语“怕上火”的终审判决,并不会给双方带来实质影响。


“怕上火是凉茶区隔其他饮料的特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王老吉凉茶宣传 截图来源:王老吉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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