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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我国农村会迎来新的转机吗?

农村土地经营权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试行。这对于我国农民来说会迎来什么样的转机呢?那我们就先来说说农村土地经营权管理办法。目前该办法还在修订当中,如果大家有什么意见是可以提出意见,意见的截止时间是2019年10月27日。具体意见方式可以看下图:

根据目前相关信息来看,农村农业部门有意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目前已经形成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指出,农村土地经营流转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及其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国家鼓励各地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办法自2020年1月1日正式实行。

目前制约我国农村发展的困局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农田土地问题。想种地的人没有地种,已经不种地的人土地却撂荒在那。破解农村土地改革困局,国家提出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办法。而这次的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规定,就是明确土地“三权分置”中土地经营权做出更详细、具体的规定与说明,让三权分置的土地管理办法更有操作性,针对性。

目前,农村越来越多的农民。特别是一些青壮农民都脱离土地选择进城务工,农村承包地流转不断加速,流转的面积也在不断扩大,农村也出现了一些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以及农业公司+农户模式的新型经营主体出现,同时也出现要求农民退出土地承包权为代价进城才能落户的侵权行为。

针对这新新情况,新形势。国家将过去农村土地“两权分离”制度创新为“三权分置”,根据有效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更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这次意见征求稿清晰明确三方权属,有利保障各方利益,将极大促进乡村振兴,农业发展,农民生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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