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9 14:56 来源: 人民政协报 作者: 屈效东
现在,群众要想到一些职能部门,都必须领悟到这些部门内部的“潜规则”,否则顺心的好事很难办成。目前这种“潜规则”也从上边流传到基层,流向了农村。
最近有位农民向笔者倾吐,在他那个村,谁家想多生个孩子,村委会让你交来3000元钱,说这是“协调费”,谁的病亡人不火化,村委会让你交2000元钱,说这是“保护费”,谁家想入个户口或盖房,村委会让你交1500元钱,说这是“通融费”,谁家想申办个低保,村委会让你交1000元钱,说这是“操心费”。农民有这事那事要交这费那费,为此都抱怨地说,经村民选出的村主任,经党员选出的村支书,咋就成为“黑老大”了,这事真不可思议。
这位农民还说,村里一户贫困人家的子女,今年考上了大学,父亲在孩子入学前,找到一位村干部说要开一张贫困证明,好方便学生在学校里贷款,可这位村干部却要他交200元盖章费,这位农民发了脾气,当胸对村干部就是一拳,打人本是违法的,可不少村民却向“施暴者”伸出大拇指。究其原因,这些“潜规则”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违背了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败坏了党的威信,也影响了干群的关系,确实到该清除废止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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