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着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在我国古代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有许多非常残忍的刑罚,如宫刑、凌迟等等!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制度的不断完善,一些刑罚也都被慢慢废除,最后成为“五刑制度”,不过不同时期的“五刑”是不一样的,但都将最轻的“杖刑”保留了下来!我国古代有一刑罚,对女子是种羞辱,而有些男子却乐于受刑!
杖刑,顾名思义就是用竹板对犯人进行拷打,受刑者需要脱去衣服接受杖刑。这一刑罚出自于东汉时期,直到清朝,这个“去衣受杖”的都是同一个部位,即臀部。一般来说,杖刑是把竹板高高举起,如此一来打到屁股上的力度就会更大。但次数一多,实行者就练就了一手好本领,就是可以对击打的力度进行控制,看着很用力,到其实受到伤害相对较小。若是想得到特殊的照顾,自然就要给别人一些恩惠!
不然的话,“杖一百”或更多,都有性命之忧啊,所以就有人在此捞不少的好处,特别是那些宫中的太监。杖刑使用最多的就是明清时期了,特别是在宫中,一不小心惹恼了皇帝,就会拉出杖刑。据说在明朝是太监进行监督行刑,而其中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施行者要看太监的站姿,若这个太监双脚程“八字形”站立,即合并双脚、脚尖朝外,意思就是要假打,那么施行者就要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若监督的太监是双脚并拢站立,就要真打,而受刑者恐有性命之忧。并且杖刑是不分男女的。就如宋明清三代,若女子犯了奸罪就要杖刑,而且是在众目睽睽下杖刑,这等于要了她们的命啊,有许多女子接受刑罚后会羞愧自杀。但有一些男人却很乐于受刑,这些人就是朝中的官员,俗话说“伴君如伴虎”,但这些都是朝中栋梁,皇帝自然也不会滥杀无辜!
特别是那些直言进谏的大臣,就算皇帝再怎么生气,最多也是赏一顿板子。这样一来。朝堂上受杖刑就成了一种荣幸,这就表明他们是忠臣,百姓也会称赞,说不定还会因被皇帝打板子而流传青史,所以有的人就不惜花钱去受刑!那么各位看官,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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