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月时间里,收到战友老范两个电话。第一个电话是邀请我“喝喜酒”,儿子“十一”结婚啦,高兴的心情溢于言表;第二个电话是昨天打来的,告诉我儿子婚礼取消了,还咨询酒店扣婚宴定金的问题。 原来,早在半年前,老范在“万豪大酒店”定下婚宴,协议中约定每桌2000元,定50桌。总金额10万元,交定金30%即3万元。老范认为婚礼肯定如期举行,不会违约,没有多想就签订协议了,交定金3万元。
谁知婚礼临近却出了意外(原因就不讲了),婚礼取消。老范找万豪大酒店退定金遇到麻烦了。酒店称,协议约定老范解除婚宴属于违约,交的3万定金不予返还。老范一听懵了,儿媳妇没取成,还损失3万元,人财两空啊!老范好郁闷啊! 我耐心的给老范讲解定金的法律规定,酒店扣留2万定金是合法的。最后老范要回1万元,另2万被酒店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小刘:真是人财两空!如果协议中没有写“解除婚宴,定金不予返还”就好了,酒店不返还定金就没有道理了。
王律师:也不是。《合同法》就是这样规定的,买方解除合同的,定金不返还,卖方解除合同的,加倍返还定金。
小张:我买房时遇到这种情况,交的预付款10万元,如果我不买房了,是不是也不返还了?
王律师:预付款、订金与定金不同,法律只针对“定金”有这个规定。交预付款、订金也是合同常见的情况,但是没有不予返还、加倍返还的规定。除非合同有特殊约定。
小张:吓死宝宝了,我以为10万预付款要不回来了。
小刘:老范协议写的交定金3万,为什么返还1万呢?是酒店“开恩”吗?
王律师:万豪大酒店没有这么善良,这1万是必须返还的。法律规定,定金不准超过总价款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所以定金最多2万元,超过的1万元必须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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