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 ★
黔中仕于齐,以好贿黜而困,谓豢龙先生曰:“小人今而痛惩于贿矣,惟先生怜而进之。”又黜。
豢龙先生曰:“昔者玄石好酒,为酒困,五藏熏灼,肌骨蒸煮如裂,百药不能救,三日而后释,谓其人曰:‘吾今而后知酒可以丧人也,吾不敢复饮矣。’居不能阅月,同饮至曰:‘试尝之。’始而三爵止,明日而五之,又明日十之,又明日而大釂,忘其故,死矣。故猫不能无食鱼,鸡不能无食虫,犬不能无食臭。性之所耽,不能绝也。”
★ 注释 ★
注1:黔中,虚拟人名。
注2:好贿,喜好收受贿赂。
注3:黜,被罢官。
注4:豢 (huàn)龙先生,见《采药》篇注。
注5:玄石,即刘玄石。晋人张华《博物志》:“昔刘玄石于中山酒家酤酒,酒家与千日酒,忘言其节度,归至家当醉。而家人不知,以为死也,权葬之。酒家计千日满,乃忆玄石来酤酒,醉当醒尔。往视之,云玄石亡三年,已葬。于是开棺,醉始醒。俗云‘玄石饮酒,一醉千日’。”
注6:阅月,经一月。
注7:爵,古代一种酒器。
注8:釂(jiào),饮尽杯中酒。
注9:耽(dān),沉湎;爱好。
★ 译文 ★
黔中在齐地当官,因为喜欢受贿罢官被困,对豢龙先生说:“小人现在决心改过受贿的行为了,请求先生可怜推荐我。”结果又被罢官了。
豢龙先生说:“过去,刘玄石好喝酒,因为醉酒,五脏像被熏烤,肌骨像被蒸煮的裂了一样,各种药都无效,三天以后才缓过来,跟别人说:‘我现在可算知道酒可以要人命了,我不敢再喝了。’过了不到一个月,一同喝酒的人来了说:‘试着喝点吧。’一开始就喝三杯,第二天就五杯了,又过了一天十杯,又过了一天就痛饮了,忘了过去的事儿了,喝死了。因此猫不能不吃鱼,鸡不能不吃虫,狗不能不吃屎,骨子里的喜好,是不能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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