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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底计提的工资奖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汇缴时扣除?

  背 景:

  马上要到年底了,我公司准备在月底根据业务员全年的销售情况,计提一笔提成和奖金,金额初步估计200万元左右,但是月底之前肯定没法发放给业务员,准备春节之后3月份实际发放完毕。

  请 问:

  2017年12月底计提的200万元绩效奖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汇缴时扣除?

  回 复:

  只要是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之前实际支付了200万元计提的绩效,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可以加高顿微信:gd20171114学习更多财税知识。)

  政 策: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第二条规定:“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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