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来源:何博士说税

  1、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除极个别情况外,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都是以法人为单位,因此,总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应当汇总合并计算,这一点与会计核算相同,与增值税政策不同。

  2、举例说明总分公司增值税、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甲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工程承包,其下属独立核算的A分公司主营业务为机械设备租赁,A分公司与甲公司注册地为同一县级市。2017年,A分公司取得含增值税租赁收入117万元(承租方为甲公司之外的企业),发生不含税成本费用70万元,另取得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7万元,年底将30万元利润全部向甲公司缴纳。

  (1)A分公司增值税处理

  应纳增值税额为:17-7=10万元,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发票开具、勾选确认、纳税申报均由A分公司独立进行,与甲公司无关。

  (2)A分公司会计处理(附加及增值税结转略)

  借:银行存款 117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元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转]听妈妈讲会计,新手会计人员值得一看,通俗易懂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下“现金折扣”的财税处理,你知道多少?
总分公司的涉税问题(1)概述
日志
委托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的账务处理
BOT项目的会计核算、税务处理及案例分析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