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不涉及定期减免税、税率调整、弥补亏损等政策性因素下,两者的唯一区别就是前者提前纳税,后者递延纳税。
2006年的政府补助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施行至今已过十年时间之久,随着经济业务日益复杂,政府补助准则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相关会计实务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国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结合我国实际,同时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于2017年5月印发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或新准则)。本文解析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税会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一、政府补助核算的范围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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