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是一家外贸出口企业。录入退税系统的进货明细时,手里发票的税额是5953.19,可我录入系统时显示的是5953.20,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关于你的问题,大白菜答复如下:
1、这是四舍五入的原因,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系统中计税金额、税额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一致,只能是退而求其次,要求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纸质票面进项税额一致。
2、你只能调整进货明细申报数据中的计税金额,对计税金额减去1分钱,让申报系统录入的进项税额和专用发票的税额一致,就不影响出口退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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