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站在市场最前沿的企业纷纷将触角伸向了艺术品收藏领域。2013年11月4日佳士得纽约拍卖夜场上,大连万达集团以1.72亿元人民币(2816.5万美元)的价格,在竞拍到立体派艺术的代表人物毕加索的作品《两个小孩儿》,运回中国缴税4千多万。
《两个小孩》作为毕加索的巅峰作品,当花费巨资被拍下的时候,作为收藏品要具备专业眼光,对于艺术品的拍卖首先是其经济价值,而经济价值的多寡因为其稀缺性和不可再生的特性决定了价值只能不断升高而不能降低。因为按照价值规律的作用,商品的价格来自于供给和需求,艺术品属于奢侈品更是供给远远小于需求的商品。尤其像毕加索这样的顶级画家,《两个小孩》更是仅此一幅。尽管,1.72亿元的价格高于评估的价格,拍得就是赚得,也是一种投资保值的方式。所以,无论是从收藏的价值角度,还是从艺术品的文化价值传承看,王健林花费巨额拍下毕加索《两个小孩》都是值得的。
伴随着企业收藏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让艺术品收藏这一看起来与企业经营活动似乎没有直接联系的企业行为在会计系统中得到合理的反映,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企业投资的古董字画往往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巨大的升值潜力,因此,投资动机可以理解为企业扩展经营范围、分散经营风险和获取高额投资回报。
2016年春拍中国书画拍卖成交TOP10
拍卖季节,这个简单的、新兴的业务会带来有趣的会计业务处理。从计价成本到会计科目,这个问题已争论有时,着实让会计们烦恼呢。
购买古董名画在会计上如何核算?
是按历史成本计价还是公允价值入账?
计入哪个会计科目更恰当准确?
财税法规、税务机关如何界定?
计提折旧、计提减值准备吗?
折旧年限按多少年?
计提的折旧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一、入账价值
1.初始计价:
组成计价成本=初始购置成本+相关税费
=(成交价+拍卖行佣金+保险+运费)+税费
=1.72亿+4千万
=2.12亿
2.后续计量:鉴于古董字画的特殊性,一单一价,只有再次拍卖出售时才知道市场价值,所以未出售之前不存在公允价值、减值测试,出售时的增值减值计入投资收益。
(2014年11月5日,文森特·梵高(Vincent van Gogh)1890年的画作《雏菊与罂粟花》在纽约苏富比以5500万美金落槌,6176.5万美元(约377,445,915元人民币)成交,买家为来自中国的华谊兄弟董事长王中军。)
三、会计科目
A. 固定资产-字画,其中:
A1.计提折旧,其折旧可在税前扣除;
A2.不提折旧;
B. 无形资产;
C. 长期投资或者短期投资-其他投资;
D. 其他长期资产;
E.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选“A-固定资产”的理由:
①从资产的定义来看,名画是企业拥有或控制,且能够在预期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符合资产的定义,应该将其资产化,而不能作为费用。
②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性质来看,应该都是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是符合企业的经营方向的长期资产,且相关资产存在价值损耗,故要进行摊提,以便真实反映在经营过程中价值的转化。
③因为它不是原材料、包装物、设备、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任何一种,且价值巨大,只能当做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将来出售或拿去送礼的时候,会涉及固定资产盈余或盘亏、固定资产处理、净现值等科目。
④财税[2009]113号文件明确认可GB/T14885-2010版的《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4029900-其他陈列品”类说明中明确规定:“字画、古玩、雕塑等陈列品入此”,由此可见,字画、古董可以列入固定资产核算。
⑤ A2.不提折旧,会计上对这种有升值潜力的玩意儿不允许计提折旧。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41条规定“用于展览、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历史价值并作长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但不必计提折旧。
综上可见,古董字画列入固定资产,于税法、于会计制度均有迹可循。
一些民企利润丰厚、资金充沛,古董字画如果可以作固定资产入账,并计提折旧,则既可能获得未来的升值增益,又可在折旧期间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岂不一举两得?!
(2016年11月16日晚间,莫奈名作《干草堆》,1891年创作,亮相纽约佳士得“印象派及现代艺术晚间拍卖”,以8144.7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59亿元)成交,刷新了莫奈作品的世界拍卖纪录。)
2.不选“A-固定资产”的理由:
①在会计理论上,固定资产的第一个特征就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它的价值随着生产经营活动逐步转移(消耗)的;这种以增值为主要目的,非生产经营所必须的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②古董字画与提升企业形象无明显相关性,因为它们不是普众可以欣赏的,其提升企业形象的效果不如豪华装修、广告来得更直接。并且,昂贵的字画、古董放在办公场所,其保护成本极高,是不现实的。因此,古董字画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可以认为不相关。
③从会计上说,古董字画不符合资产核心要素—“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经营字画的企业除外),因为它的价值有很大不确定性,它的消耗无法可靠计量,因此,不可界定为固定资产。
④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5]54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为了提升企业形象,购置古玩、宇画以及其它艺术品的支出,不得在购买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在处置该项资产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在所得税处理上,也应比照投资的相关规定处理。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所得税前扣除方法的规定是很有见地的。
⑤在理论层面上,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其理论依据是固定资产作为有形资产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产生价值上的减值,然而古董字画不但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价值减值,反而很有可能会升值。同时,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以固定资产使用为前提的,但企业购买的古董字画的目的主要是“藏”而不是“用”。
⑥在操作层面上,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在购入时均有确定的使用寿命和折旧年限,但古董字画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无法确定其能流传多久,其使用寿命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对投资型古董字画折旧年限的确定存在困难。
⑦在实践中,企业通过计提折旧使古董字画的价值所剩无几,甚至使其成为零资产。这样做一方面会使其价值摊入到企业的经营成本中,以此减少企业账面上的盈利数额。另一方面,由于艺术品实际上未必贬值(甚至在不断升值),企业还可以将其合法地转归个人。因此,将投资型名人字画计入经营资产并计提折旧的做法会让信息使用者产生企业是通过该方法达到操纵盈余和转移资产的目的的怀疑。
(梵高作品《鸢尾花》1990年售价5700万美元)
3.不选“B-无形资产”的理由:
古董字画是具有实物形态的,不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要求。
选“B-无形资产”的错误理由:
①认为古董字画在用于装饰、投资和收藏时,主要考虑的是其内在的艺术价值和观赏价值。
②通过在办公室等场所摆放古董字画,可以间接向客户和社会公众传达企业的文化理念,树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形象,最终利于经济利益流入企业,而这种经济利益的流入对企业而言是一种无形的流人。
(2010年佳士得拍卖会,莫奈的《睡莲》8040万美元成交,是莫奈画作拍卖最高价。)
既然投资古董字画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同时又很难与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和金融资产等项目联系在一起,因此,现行会计准则并不能有效地规范和解决投资古董字画的会计确认问题。但是仔细分析,投资性房地产项目的会计处理似乎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即企业持有投资型古董字画是为了在其增值后出售或转让,从而获取投资收益。
4.选“C-长期投资或者短期投资-其他投资”的理由:
从资产价值转化以及资产产生的经济意义来看,如果持有名画的目的是为了投资,应该将其计入长期投资或者短期投资-其他投资;
5.选“D-其他长期资产”的理由:
①即使非经营字画的企业,购买古董字画也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可以确认为企业的资产,但不满足固定资产要素,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而是“其他投资”,在会计上应比照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方式进行核算。
②从资产价值转化以及资产产生的经济意义来看,持有的目的是为了收藏,以备增值后出售之目的,应该计入其他长期资产。这项资产也不必摊销,但要考虑减值。
(1987年3月10日,日本保险巨头后藤泰男以3970万美元买走梵高作品《花瓶与15朵向日葵》。)
6.选“E-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理由:
①名画既不是生产经营用,又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投资,是介于投资与收藏目的。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没有一个准则或科目完全适合上述账务处理。
鉴于上述古董名画等物品的特殊意义和作用,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②持有并不是准备随时出售的,持有时间是相对较长的(一般是要超过一年的),但却又是不准备持有至到期或企业没有能力或意图要持有至到期的,这种资产的特定也是没有固定的期限与可预见的回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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