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艺术:狐假虎威
领导者根据权力斗争的需要,有意打着别人的旗号,假借别人的名义,去指挥、调遣下属,蒙骗下属为自己效劳动,这种做法,就狐假虎威。
狐假虎威,装腔作势,拉大旗作虎皮,是一种非常可笑而又可鄙的伎俩。领导者应当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身能力,凭借自己的真才实干来树立自己的威望,团结和影响下属,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而狐假虎威却是一口陷阱,玩弄这种手腕者不得人心,伪装得不好,一旦露出了狐狸尾巴,便会落个千夫所指,人人耻笑的下场。
然而即便你不“狐假虎威”去蒙人,有时难免会有人“狐假虎威”来蒙你。所以,摸清狐假虎威者的行动规律,识别某些人装腔作势的假象,是很必要的。居心不良者在玩弄这一权术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领导者自己缺乏足够的威望,难以有效控制下属(需要“借威”);
(2) 在下属心目中,另一个领导者(或领导群体、部门)具有很高的威望,大家都愿意服从他的领导,或者做他的“精神奴仆”(存在“借威”对象);
(3) 借威者深受借威对象的依赖,或者和他存有某种事实上或精神上的联系,这种依赖或联系,能使借威者充分的理由假借他的名义去控制下属。
当前两个条件已经具备时,玩弄权术的领导者,往往集中精力在第在三个条件上做文章,不惜使出浑身解数,竭力和借威对象建立某种事实上的或精神上的联系,然后名正言顺地打起他的旗号,巧借他的名义,对别人发号施令。
常同的“借威”手段有:
(1) 精心选择某个上级领导或上级部门作为借威对象,打着“贯彻”上级指示的旗号,十分巧妙地兜售私货,随心所欲地驾驭下属,让下属服从自己领导。
采用这种“借威”方式,有以下四点好处:其一,自己和上级领导、上级部门之间存有某种公开的、合法的工作联系,便于自己名正言顺地仗势用人;其二,打起贯彻上级指示的旗号,往往能取悦于上级领导,进一步密切上下级关系;其三,只要自己的行为巧妙些,上级领导又有点官僚主义,一般就不会出乱子,因而具有较高的安全系数;其四,适合大面积蒙骗下属,同时驾驭许多下属。
(2) 对于自己暂时“够不着”的高层次领导者,可以将自己装扮成他的精神奴仆,忠实的战士,积极“捍卫”他的思想,“贯彻”他的指示精神。在进行这些活动时,故意摆出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样子,谁敢不服,就叫谁倒霉。
这样,往往能唬隹多数下属,使他们心甘情愿服从自己的领导,即使是自己的上一级领导,也不会轻易对此表示异议,因为他们也犯“犯上”的错误,给自己招来灾祸。
(3) 对于某个特定的下属,可以事先摸透该下属和哪个上级领导关系最好,最听谁的话,然后就有针对性地假借该上级领导的名义,对该下属发号施令。
(4) 利用各种手段,骗取上级领导对自己的信任和重用,建立起与上级领导亲密无间的特殊关系,并故意在下属面前充分显示这种特殊关系,从而使自己在下属面前具有某种威慑力量。
一旦实现了这一步,那么,就不再需要打着上级领导的旗号行事了,干脆就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发号施令。因为在自己背后,有上级领导做靠山,处处可以看见上级领导高大的影子。下属惧怕自己,臣服自己,是因为他们深知,自己是强大的,官位是牢固的。
(5) 细心揣摸上级领导的用人意图,当上级领导明确表示讨厌自己的某个下属,或者无意中流露出对某个下属不满时,立即抓隹这个有利时机,将自己也不感兴趣的这个下属整下去。这样做,一来可以讨好上级领导,捞取往上爬的资本;二来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将:“整人”的责任推给上级领导,自己寻机溜走。
(6) 巧妙利用上级领导在非正式场合随便发表的个人观感和谈话,断章取义,加以曲解,并以此为依据,乘机提拔自己宠爱的下属,打击、迫害自己厌恶的下属,还美其名曰:“贯彻上级领导的指示。”
(7) 想方设法和高层次领导者建立起某种事实上的联系,常见的手段有:攀亲、结交;托中间媒介“推荐”;写吹捧文章寄效忠信、请教信、汇报信、诬告信;利用高层次领导者下来视层次领导者……
(8) 巧妙利用自己和某个高层领导者的特殊关系,将自己装扮成他的忠实战友、全权代表和接班人,背着他四处活动,掊植亲信,排斥异已,网罗死党,壮大自己的势力。倘若别人对自己的一意孤行表示不满和反抗,便以反对某个高层次领导者的“罪名”,将其置于死地。
(9) 利用自己和某个声名显赫的“精神偶像”有某种特殊关系,诸如是某个先烈的生前战友,和某个全国标兵有过一段亲密友谊,曾在某个闻名全国的英雄集体中任过职,是某个国际友人的忠实学生,等等,以此为资本,竭力抬高自己的身价,一方面,向上级领导伸手要权,要待遇,要地位,另一方面随心所欲地操纵下属,控制下属,使唤下属。当这种“借威”手段遭到人们的不满和抵制时,便立即抬出“精神偶像”来压人。
(10)领导者的威望不高,就“借”,借不来,就骗;骗不来,就偷……不管采用何种方式,玩弄何种花招,目的只有一个;打着别人的旗号,壮大个人的势力,谋取个人私利。
作为下属,为了不被狐假虎威的上司所蒙蔽,避免吃亏上当,你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吃透来自上面的各种精神,包括高层次领导者的讲话,以及上级领导或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以此来对照、检验本单位领导者打出的旗号,谨防假冒。
(2) 听其言,观其行,是最好的识伪方法。有时候,尽管本单位领导者打出的旗号,发出的号召,和来自上面的各种精神,在表面上完全相符,但“借威”者既要营私,就不可能假戏真做,始终伪装下去。他势必在某个关键时刻,露出庐山真面目,公开或隐蔽地贩卖私货。这时候,只要将他的言行对照一下,就能看出其中“奥妙”,从而识破“借威”者的卑劣意图。
(3) 对于“借威”者故意显示的与某个高层次领导者的特殊关系,不轻信,不盲从。即使“借威”者与某个高层次领导者有某种特殊关系,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甲是甲、乙是乙,他们是两个独立的主体,谁也代替不了谁。决定下属是否服从领导者管辖的唯一依据,是领导者的行为是否正确,而不是他有什么特殊关系。
(4) 真正的优秀领导者,根本不需要丑角来捧场。这类丑角,也不可能在生活舞台上上学出高水平的“活剧”来。对于上级领导者在非正式场合随便发表的观感和谈话,应视作非正式的个人意见,它不能代表正式的集体意见或部门意见,也不能代表正式的个人意见。倘若“借威”者硬要以此为依据,乘机贩卖私货,那么,下属完全可对照进行劝阻和抵制。如果劝阻和抵制无效,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5) 摒弃各种私心杂念,决不轻易接受任何“来路不明”的任用,以及形迹可疑的委派。跟线,但决不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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