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这起诉讼吗?
有一名浙江消费者周女士,
花99600元,购买了辆二手车,
结果发现,
被卖家篡改了里程数!
经多方调解无效,
最终消费者投诉到了浙江省消保委。
接到投诉后,浙江省消保委决定将本案作为典型,全力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
2018年7月23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杭州源申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申公司)篡改二手车里程表,存在欺诈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浙版新《消法》)判决撤销买卖合同并退还货款,同时向消费者增加三倍金额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这也是浙版新《消法》实施以来,浙江省消保委第一起支持诉讼的案例。
以此案为典型,
浙江省消保委力破二手车“行业惯例”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省消保委高度重视,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取证,并召集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员召开法律研讨会。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宣贯落实浙版新《消法》,省消保委决定将本案作为典型案例,全力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并委派省消保委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员担任本案的代理律师。
通过对本案的调查取证,省消保委了解到消费者周女士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二手车经营者更改车辆行驶里程数已属“行业惯例”。
2017年,全省消保委系统共受理二手汽车消费投诉459件,其中关于篡改里程数的投诉有241起,占投诉总量的52.5%。同时目前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混乱,在交易实践中大量二手车经营主体名为旧机动车经纪公司,实际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经纪公司通常以公司股东的名义与二手车卖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后将车辆过户至公司股东、员工、股东家属或朋友名下。之后再以公司股东的名义与买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将车辆过户给买方。整个交易过程中,卖方收款以及买方支付购车款均通过经纪公司股东或者关联人员的个人账户,以此来规避税收及销售风险。本案亦采用此种交易模式,大大增加了消费者的举证难度,加大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由于取证困难、维权成本高等多方原因,大多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难以坚持维权。此案宣判之前,因二手车修改里程数法院判决支持退一赔三的案件在浙江省内并无先例,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消费者维权困难。
2017年5月起实施的浙版新《消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二手车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家用二手汽车销售经营者负有对二手汽车进行核查、检测并将核查、检测结果告知消费者的义务,若未按要求进行核查、检测或者隐瞒、谎报核查、检测结果,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消费者有权依据《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向经营者要求“退一赔三”。该条规定的出台为此类案件的判决提供了直接明确的法律依据,本案也正是援引了浙版新《消法》的该条规定,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与认可。2017年7月23日,拱墅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周女士的诉讼请求,撤销源申公司以镇小维名义与周女士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书》,源申公司返还周女士购车款99600元,并增加赔偿损失298800元。
本案的胜诉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经营市场,营造良好的二手车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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