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咬指趾甲医案
张某,男,7岁。2004年9月7号就诊。患儿经常以口咬手指甲、足趾甲,导致指、趾甲大部分被咬残缺,而露出指甲下鲜红的嫩肉。如此情况半年。多方治疗,未见效果。有医认为是寄生虫所致,用除虫药亦未见效。患儿喜热恶寒,夜间多梦语,纳食不振,大便清泄,肠鸣,时而腹痛,诊:舌质淡,苔白腻而干,脉弦。处方:
乌梅、党参、焦山楂、槟榔、法半夏各10克.干姜、黄芩各6克,川椒、白术、黄连、甘草各8克,大黄5克。每日一剂,水煎服。服药5剂后,纳食正常,恶寒消失,已无梦语,大便清泄消失,随后半月指甲已为正常状态,随访一年,此证无再发。
【安】本案以脾虚脏寒,湿浊内停,久而化热,湿热内蕴而生虫。脾虚湿热内藴而致脾之窍,冀能沟通阴阳之气,而四肢末为阴阳交接之处,故有咬指之举
来源 周子娄医案医话
张庆军评论
我从医第一年的时候,距离今天已经二十多年了,就碰到过这样一个病号,小孩子,男孩,咬的两个手十个指头鲜血淋漓,目不忍睹。病人去过很多地方,都无效。打虫,补锌,都无效。
现在看来,乌梅丸证也。
言不可治者,未得其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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