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为进一步满足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继续学习的要求,建立应用型人才培养“立交桥”,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山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2017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专升本)学习》的通知。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省招考管理中心正式录取,具有山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17年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人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最后一学期课程除外);没有不及格或经补考后无不及格课程,且补考科目不得超过5门;所在学校推荐。
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
符合教育部办公厅2009年6号文有关规定;高职高专翌年毕业生(能够取得毕业证书)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须经省招考管理中心资格确认同意;按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实施。
二、招生学校
今年,23所高校(含独立学院)的62种专业招收“专升本”学生——
三、学制
“专升本”的学制依据本科学制,本科学制为4年的专业“专升本”学制为2年,本科学制为5年的专业“专升本”学制为3年。
四、报考
所学专科专业,有本科对应专业的,报考须参照《2017年“专升本”本专科对应专业参考目录》;无本科对应专业的,须由生源院校与招生院校协商,招生院校同意方可选报,不同意的不得选报。招生院校与生源院校商定同意报考意见均须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和省招考管理中心备案。
师范类学生报考师范类专业、非师范类学生报考非师范类专业,不得跨类报考;非医药卫生大类的学生,不得报考本科医学门类专业。
根据国家相关部委要求,医学类专业(指毕业生可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专业)学生“专升本”报考本科专业,应与所学专科专业保持相同。
各高职高专院校,负责审核本校学生报考资格。
五、考试
“专升本”考试科目——
共3门,其中2门为公共基础课、1门为专业综合课。
公共基础课,以高职高专院校正在使用(现行)的有关专科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为依据;专业综合课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印发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教育部《关于印发部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 》中规定)中的相关专业课程为依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
公共基础课单科满分均为15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200分,总分500分。
艺术、体育、英语等专业另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
六、录取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按照全省统一划定的“专升本”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艺术、体育、英语等专业,根据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录取。
普通高职高专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人员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
加分:
在专科学习期间,获得以下奖励的学生可享受录取加分;奖励项目有重复的,取最高项,不作累加。
1. 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
参照《山西省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1月1日起,以后获得以上称号的学生,在录取时不予加分。
2. 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获得省级一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获得国家三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15分;获得国家二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
3. 在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获得省级一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获得国家二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
4. 在全省大中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8名,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
拟享受“录取加分”的考生,须在“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免试条件:
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如下奖励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不再参加“专升本”考试,由省招考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志愿办理录检手续,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竞赛奖免试
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获得国家一等奖。
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中获得国家一等奖。
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
服兵役立功免试
高职高专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奖励的,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学生本人提出免试入学申请,须经所在学校审核推荐;相关审核推荐程序,须在6月1日前完成。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学生,须与其他“专升本”考生一同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作现场确认,领取体检表体检,否则不予录取。拟享受“免试入学”学生,须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公示;公示无异议,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不参加“专升本”考试,由省招考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志愿办理录检手续。
七、管理
“专升本”录取的学生
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
按国家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进行电子注册,注册后不得转学、不再按专科毕业生签发就业报到证。
“专升本”学生毕业时
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证书。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对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毕业生,按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就业。
八、要求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专升本”选拔公平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各种类型的“专升本”考前辅导班。
各生源院校,要专人负责、做好解答、落实责任,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进行审核和把关。
其间,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查出,都要清退违规录取的学生,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下载。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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