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新闻,说这几天各大证券公司拼命宣传独角兽基金,但是根本卖不动。
插一句:证券公司销售基金,属于代销。证券公司本身没有基金产品。
卖不动的原因很简单:证券公司的客户都是股民,他们对股市的了解当然比不是股民的人深刻得多。
所以原定3000亿元的规模,要大缩水了。可能缩减为600亿元。
我觉得还有一个原因是证券公司做事情都比较规范,缺乏一些试下流行的野路子销售策略。比如有的代销机构就借用了买房子的策略:
这是一家在小白眼里很高端的号称家族财富管理的机构。其实远没有小白想象的那么专业。我不太喜欢说别人的坏话,所以点到为止吧。也就是让大家看清一个真明面,不要别人说什么都相信。证券公司都说卖不动,它却说火得要靠抢才行,谁说的是真话,一目了然。
这让我想起来,有同学跟我说他看到一个视频,里边说“商业保险都是骗局”,问我是不是真的。
这真是一个令人困惑的时代,可供学习的渠道太多,对缺乏基础的人来说,其实不见得是一件好事。比如上面这个,商业保险怎么都是骗局呢?保险可以防止万一,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如果商业保险都是骗局,那国家为什么还要成立一个专门管商业保险公司的机构?
真不敢想象,这种传播错误知识的人,究竟是自己不懂,还是有意为之。如果是有意为之,那么其实就是骗子的一种高明手段,凡是信这些内容的人,都是骗子的目标客户,说明很好骗。
还有一个问题最近不少人在问,就是下面这个:
他们都关心能不能投?我更关心的是,你们都是从哪里看来的?谁推荐给你的?实在不会分辨各种信息的话,我觉得斩断源头是唯一的办法!明明传播的是错误信息,你还每天坚持对照着学习,这不是很荒唐吗?
能不能投?看一眼就够了。请大家计算一下,这个返现的年化收益是多少?3000返50,年化高达20%!还没包括标的本身收益。30%左右的收益你也敢要?
斩断源头!说了总是不听,那早晚栽大跟头,怨不得别人,是你自己送上门去的。就像有位读者给我发截图,说有一个阅读量是我四五倍的大号,接连抄了我2篇文章,然后他果断取关了。在他看来,那人太没有底线了。
好啦,今天说一个有意思的话题,你们家的财产,以后一定都属于子女吗?
比如房子,你的兄弟姐妹,说不定也会成为你家房子的主人之一。你肯定不信!
我们先做个假设:小王今年20岁,他爸爸老王50岁,他妈妈周阿姨45岁,他外婆张老太太75岁,他舅舅老李55岁。他外公已经去世。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周阿姨的名字,没有别人的名字。那么假如周阿姨今天出意外,身故了。这套房子属于谁?
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继承人。但这三种关系里边,没有先后之分,是同时的、平等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周阿姨名下的房子将由张老太太、老王和小王3个人平分。
这3个人抢房产的可能性基本是不存在的。问题是,舅舅老李是外婆张老太太的第一继承人,张老太太年纪大了,很多事情恐怕会失去自主权,舅舅老李替张老太太主张法律赋予她的权利,这是合法合理的。
张老太太去世后,舅舅老李是有权继承她的财产的,包括小王家的房子。
按照中国传统,绝对没有人会想到一个40多岁的人竟然需要立遗嘱。但是如果没有遗嘱,后果就是这么的狗血。
其实我只是拿房子来举了个例子而已,其他财产也是一样的。比如老人去世之前,最好把他名下的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所有财产都取出来。
如果不及时取出来,那么问题就来了。因为按照法律,去世之前的财产,如果有遗嘱,那么遵从遗嘱;如果没有遗嘱,那老人的任何子女都无法取出这笔遗产,哪怕是所有子女都跑到银行去取,也不行!
如果一定要取,那就得走一遍繁杂的法律程序。
所有法律上的第一继承人,必须集体去做公证,声明这笔遗产归哪些人共有,现在指派某人去银行取钱;在公证之前,还得去居委会、街道、派出所等单位开具证明,证明大家和已故的人是什么样的关系。
如果银行户头里只有2000元,那就直接放弃吧。因为你拿到这笔钱的成本远大于这个数。
因此理论上你家账户里的钱,在某些情况下也不全属于你家!
这就是我想说的:所有人都应该立一份遗嘱。你的财产,并不是想当然地全部属于子女或者你的配偶。
如果你还没有成家,那么不用立遗嘱,财产全部归父母。
PS:那什么是第二继承人?
如果父母、配偶、子女都不在这个世界上了,那么第二继承人就顺位继承,他们分别是:兄弟姐妹(亲)、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样的,这些人是不分先后的,是同时继承。
就像理财一样,30年前中国还没这个概念;财产继承也是一样,这类事情早晚会在中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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