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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泽试点推进解决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

作者:周成瑜 

      近日,家住盛泽镇圣塘新村小区的潘洪良,终于在时隔20年后拿到了属于自家的农村宅基地不动产证。翻开红彤彤的产证簿,看着上面白纸黑字标注的权利人、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面积等信息,潘洪良乐呵呵地说:“这下心里踏实多了。”

      潘洪良一家原本住在盛泽镇圣塘村18组,2000年时因村里搞新农村集居点建设,协议搬迁至现在的圣塘新村小区地块并自建了房屋,原来的宅基地证被注销。然而,由于圣塘新村小区建设时没有办理农转用手续,土地性质为农用地,同时建房手续也不完备,后续农户的住房产证一直未能得到落实。

      圣塘新村的宅基地产证问题并非个例。吴江区农房办负责人俞亮告诉记者,在2015年1月1日《苏州市吴江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实施以前,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制约,全区存在一大批的新农村集居点住房发证难情况,并逐渐演变成了一个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区农房办最新调查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吴江辖区内共有244个新农村集居点存在宅基地无产权证情况,涉及农户近20000户。

      近年来,随着人们产权意识的提高,加之产权证明与户口迁移、孩童入学等事项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农民群众要求解决集居点宅基地不动产证问题的诉求越来越大、呼声越来越高。为此,去年6月,吴江区农房办在对相关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详细梳理的基础上,根据“一户一宅、面积法定、尊重历史、没有违章”的原则,向区政府提出了《关于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请示》。经区政府批复同意后,按照工作安排,区农房办选取圣塘村为试点,联合区资规局、盛泽镇开展发证试点工作。

      “历史遗留问题形成时间长、户数多、成因复杂,涉及不同时期的政策调整,梳理和处置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我们从试点开始就抽调专人全程负责,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盛泽国土分局业务二科科长乐岑介绍,试点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查清土地权属、规划情况、农户建房时点等内容,并确认建房时点人员信息,核实是否存在一户多宅、违章建筑等问题,相关信息材料还要经过多次会审、公示,最大程度保障每一位建房农户的权益。

      截至目前,圣塘村试点的首批不动产证已发放至农户手中。接下来,在圣塘村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区农房办将在全区稳步推开解决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引导各镇、街道严格遵循相关工作原则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起草处置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尽快实施。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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