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记者从区医保局获悉,2020年全区大病保险制度全面提档升级,大病保险自负和合规自费费用合计在2万元至5万元费用段的,普通参保人员补偿比例由50%提高到60%,低保、低保边缘等实时救助人员补偿比例由55%提高到65%。
作为防范重特大疾病的普惠性制度,大病保险制度是我国基本医保制度的拓展和延伸。2013年,吴江区大病保险项目探索引入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机制,自此开启了政府主导、商保承办的运行新模式。项目运行至今已历经三个合作期,医保经办机构与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有效衔接,为参保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大病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参加本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待遇的人员。”区医保局医疗保险服务科科长姚君告诉记者,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即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大病保险不以病种为区分,只要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一定标准,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险的补偿待遇。具体起付标准为:自负费用达到6000元,或者自负费用加合规自费费用合计超过20000元的部分。
截至目前,全区大病保险累计受益人数近8.8万人,发放人次达17.6万,发放补偿款4.49亿元,有效提升了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了参保群众的医疗负担。
2020-08-14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