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
指控周某涉嫌故意杀害其妻刘某某一案
由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平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案件详情
2019年3月16日,被告人周某与其妻刘某某开车从达州到平昌,与朋友聚餐、唱歌并饮酒。次日0时28分,两人送别朋友后回到平昌县龙熙国际酒店1501号房间。被告人周某指责刘某某不应该切断客人点唱的歌曲,刘某某责怪其与异性对唱,两人发生争吵并抓扯。刘某某举起房间内的行李架,周某顺势将行李架用力往下按砸在刘某某头上,导致行李架落地后被砸烂。周某捡起一截木棒,刘某某害怕被打便躲到朱红色方形木桌下。被告人周某手持木棒持续对被害人刘某某的头部、腰部、背部及四肢进行殴打近一小时,被害人刘某某当场死亡。经检验,被害人刘某某系被他人持圆形棍棒类物体多次、长时间打击致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死亡。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周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周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周某进行了最后陈述。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
来源:巴山天平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