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语法知识
1、词类:有实词与虚词两⼤类。 (1)实词:表示实在的意义,能够作短语或句⼦的成分能够独⽴成句。
虚词:⼀般不表示实在的意义,不作短语或句⼦的成分(只有副词例
外),它们的基本⽤途是表示语法关系。
A 、名词:表示⼈和事物名称的词。表示⼈的名称,如同志、作家;表示
具体事物,河流、⾼⼭;表示抽象事物,如政治、科学;表示时间名称,
上午、夏天;表示处所名称:上海、中国;表示⽅位名称:上、下(简
称⽅位词)
名词的语法特点:①表示⼈称的名词,可以在后头加“们”表示多数②⽅位
词常⽤在其他名词后头,组成表示处所、范围或时间的⽅位短语③名词
⼀般不受副词修饰。
B、动词:是表示动作⾏为、发展变化、⼼理活动等意义的词。
表示动作、⾏为:坐、听;表示存现、消失或发展变化:有、发⽣;表
示⼼理活动:爱、恨;表示使令:叫、让;表示可能、意愿(能愿动
词):能、会;表示趋向(趋向动词):来、去;表示判断(判断词):
是。
动词的语法特点:①动词⼀般受副词“不”的修饰。②动词后⾯可以带
“着、了、过”,表示动态。③⼀部分动词可以叠,表示时间短暂或尝试
的意思。④判断词“是”主要是联结句⼦的主语和宾语。⑤能愿动词后⾯不
能跟名词,能愿动词可以和后⾯的动词⼀起作谓语中⼼语,也可以单独
作谓语中⼼语。⑥趋向动词可以单独作谓语中⼼语,也可以在谓语中⼼
语后⾯作补语。
C、形容词:是表示事物的形状、性质、状态的词。
表示事物形状的:⾼、矮;表示事物性质的:漂亮、结实;表示事物状
态的:快、慢;
形容词的语法特点:①⼀部分形容词可以⽤叠形式来加强语义。②⼤
多数形容词可以受副词“很”修饰。
D、数词:是表示数⽬的词。
表确数(表示分数,整数和倍数);表概数:⼏、许多;表序数:第⼀、
⽼三;数词的语法特点:①数⽬增加,可以⽤分数表示,也可以⽤倍数
表示②数⽬减少,只能⽤分数,不能⽤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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