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星球里,有位读者匿名提问。大意是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妻子要离婚。丈夫询问该怎么办。
多数情况下,来提出问题的,都想听到他期待的答案。
作为回答者,星星提供了三个选项。昨天讲了“修复感情”。今天则是“协议离婚”。
选项:协议离婚 故事:待月西厢
和昨天一样,现讲一个小故事切入。这里讲的是元稹的《莺莺传》。和后来的《西厢记》略不同,这个故事的剧情,纯粹是渣男欺哄女性。
贫寒书生张生遇到了落贵族女子崔莺莺。张生对莺莺一见倾心(见色起意),经过婢女红娘传书,两人私定终身。
然而归根到底只为猎艳的张生,不出意外地变心了。“始乱之,终弃之”,莺莺只能接受这个残酷的结局。
一年多后,莺莺另嫁,张生另娶。后来,张生路过莺莺家门,色心再起,希望重温旧梦。莺莺回诗决绝,有两句很出名:“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
这个故事和《西厢记》不同,但星星认为更真切、更现实,也更有借鉴意义。
尽管怀着不甘,崔莺莺接受了遇人不淑的后果,并勇敢地彻底挥别这段错误。处理方式又让双方不失体面。
在现代婚姻里,也有类似的方式,即“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相对体面地结束婚姻
有种说法,既得利益者,最讨厌改变。在婚姻中,通常享受较多红利的男方,在遭遇情感危机时,往往采用鸵鸟战术。
假如那位提问的朋友,心中怀着分开的念头。那么,或许是对两个疲惫不堪的成年人的慈悲。
在这种情况下,怀着祝福彼此的心签署协议离婚,算是比较不错的方式。
以下进入普法时间。
协议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时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
依据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
在中国,大部分情况下,就是去民政局处理。
离婚协议的四个部分
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网络上有模板,可以参考(多数不咋地)。
万变不离其宗,主要包括几个内容:
一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二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三是对子女抚养的约定,四是其他内容。
自愿表示主要是双方对于离婚是否达成一致意见,不能有欺诈、胁迫、弄虚作假等情况。虽然文字不多,但这是最重要的。
共同财产处理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分手见人品,这往往是争执的焦点。原则上是平分,不能因为女方是家庭主妇就不分或者少分。经过确权后的婚前财产可不参与分割。然而,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夫妻往往会在这里激烈博弈。
子女抚养约定指孩子的监护,还涉及到抚养费和探视事宜。这些最好都白字黑字约定清楚。就现有的情况来看,尽量落袋为安,现实中男方拖欠抚养费的情况屡见不鲜。
其他情况是一些特别约定,但不得违法和违反公序良俗。例如约定妻子不能再嫁就不行。常见的约定,随母的孩子改姓就赔偿,虽然很囧但只要双方认可就行。
这些内容都是可以具体协商的,星星也代为撰写过五花八门的特别约定。
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由这四个部分组成,在办理手续时民政局会进行简单审阅。特别违背公平的条款会要求修改。
离婚事宜均需要本人到场办理。
离婚冷静期
目前中国还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目前申请离婚不马上解除婚姻关系,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都可以撤回申请。
30天冷静期满后,双方应当在30天内申请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未到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协议离婚的周期是31天-60天。虽然看来蛮复杂,但做起来还好,比诉讼简单多了。
在真实案例里,谈协议之前的协商,才是折磨。但是比起上法庭的人性揭丑大赛,已经是很温和了。
普通家庭找专业人士代写协议一般收费数百至数千元不等。
现代社会的进步之处就是婚姻关系可以解除,特别加强了女性的保护。两个不合适的人,真的不必强扭在一起。
特别提到,孩子不是凑合的借口,虽然离婚肯定会让孩子受到伤害,但在不幸福的家庭中长大也会受伤。
离婚和结婚一样,都是为了幸福
作为成年人,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且承担后果,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减少对其他人的负面影响。
更多情况下,女性为了能够顺利协议离婚,需要让渡一些应得的合法权益,也需要承担男性不履行协议的风险。(这并非想象,看看裁判文书网就可得知……)
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我们希望男女平等,首先要看到男女并不完全平等。某些不友善的地域甚至可以拉入黑名单。
鲁迅预言,娜拉出走后,要么堕落,要么回来。比起那个时候,当代社会文明进步很多,但仍有持续改善的空间。
讲了这么多,再读莺莺的那首诗:“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或许也能读出挥别错误的决绝,读出与自己和解的释然。
假如那位提问的朋友,选择“协议离婚”的选项,祝福你们能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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