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从2015年开始不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积极探索“183”司法救助工作新模式。“1”,即以司法救助为主线;“8”,即以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助、就业帮助、社会保险、城乡低保、教育基金、农村五保为救助方式;“3”,即以特困刑事被害人及家属、特困刑事被告人、特定涉检信访人为救助对象。我院不仅拓宽了司法救助渠道,而且拓宽了司法救助对象,从而使救助渠道立体化,变传统的“简单付款”救助为“全面立体救助”。
我院去年审查起诉一起诈骗案时,在对被害人孟某一家的救助过程中,全面立体救助渠道充分发挥了作用。被害人孟某被骗案中孟某一家受到犯罪侵害,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生活困难;而且被害人的妻子不仅生活窘迫,还患有乳腺癌、糖尿病等多种疾病。一系列的打击让本就非常贫穷的孟某一家陷入困境。“我院根据《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孟某一家申请到30000元救助金。随后根据我院《特困刑事被害人子女义务教育专项救助实施办法》,积极与扎兰屯市教育局联系,将小孟纳入特困生,减免学杂费,每年还向其发放助学金。”为确保救助工作公平公正,我院将救助活动全程公开。向被救助人公开,由被救助人填写救助意见,对救助过程及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向我院干警公开,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加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对救助工作是否违法进行监督,年底公开救助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开,主动将救助情况向市检察院控申部门备案,接受监督;向联合开展救助的共建单位公开,根据会签的共建协议,资金发放单位要定期通报救助资金发放、使用等情况。
在司法救助工作中,我院坚持以理念更新引领机制创新、以机制创新带动工作创新,先后开通了“183”的司法救助申请专用qq、及“183”司法救助专用微信,接受被救助者网上申请,着力打造立体、便民、快捷的司法救助渠道和救助体系。”我院积极延伸检察司法救助职能,通过对被救助人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服务,帮助他们解开“心结”、重拾希望,有效降低涉检上访隐患,真正创新司法救助工作法,传递检察温情。(朱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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