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两市新规之后,对董监高离职之后需要披露的内容进一步做了细化,变化最大的依然是沪主板。那么,如何把离职委婉而又优雅地表达出来?小编整理出市场上的案例给大家看看。
一、离职的披露要点
(一)上交所
1、沪主板
根据《沪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8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的具体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移交所承担的工作。
2、科创板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4.2.7条规定,董事因任期届满离职的,应向科创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离职报告,说明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移交所承担的工作。
本次新规由于科创板没有修改,沪主板规范运作中关于辞职的披露事项则是全新内容,之前沪主板没有规定辞职所需要披露的事项,这次新规对辞职的时间、原因、辞去的职务等事项作了进一步细化。
(二)深交所
1、深主板
根据《深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9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2、创业板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12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通过上述板块的对比,可知深交所及沪主板对于董监高离职后的情况更加关注,尤其是辞职后继续任职的披露更加严格。
(三)北交所
北交所规则层面没有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需说明的内容进行规定。市场上各家公司的做法也不尽相同,整体而言披露的为辞职的时间、原因、是否还担任其他职务等等。
二、离职理由
如何把离职的原因说得比较圆满,尤其是不要引起市场过度解读,降低董监高人员变动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来看一下。
1、万能套话型-个人/工作原因(具体是什么,我不想说,你也别问)
这种都是比较常规的,不管是个人原因、工作原因还是家庭原因,反正就是我要走了,轻轻地我走了那种,留下你们继续。
2、结构优化-组织不需要我了
3、年纪大了-精力有限
4、退休-法律说该歇歇了
5、为了理想-追求诗和远方
6、为了更好地奉献-专注其他业务
7、有钱了,想享受一下-财务自由
不得不赞叹,这份公告写得够艺术、够秀!同志们,都学到了吗?无形中宣传了一波公司及大股东的高尚情怀,这么好的公司和老板,大家快把简历投起来!
8、法律规定-不走不行
以上都属于好聚好散型的离职,山水有相逢,总算出走得很体面,不管在任期间干得好坏、有无贡献,公司也都会象征性、客套性地感谢一下。
以下就是环境不友好,只能赶紧跑或者道不同不相为谋、撕破脸的离职了,江湖再见,有的可能再也不想见......
三、离职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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