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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报告期各年售后服务费分别为491.45万元、984.47万元、1,300.24万元,实际发生金额小于计提金额。
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提供的免费售后服务的一般期限、售后服务提供方式,计提、实际发生售后服务费等各环节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与计提的售后服务费的差异情况,如差异较大,则7%的计提比例是否符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3)结合报告期各期末附有免费保修义务的已销售设备数量,分析各年计提售后服务费金额的合理性。
【发行人说明】
一、发行人提供的免费售后服务的一般期限、售后服务提供方式,计提、实际发生售后服务费等各环节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一)提供的免费售后服务的一般期限、售后服务提供方式
公司提供的免费售后服务期限一般为2-5年,在质保期内,本身质量问题免费维修,人为因素损坏,收取维修成本费。
(二)计提、实际发生售后服务费等各环节的会计处理
预计产品质保费是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和订单中约定的,公司在相应质保期内对所销售的机器设备承担的维保义务而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相关的预计负债。
公司在计提预计产品质保费时,主要根据以前年度实际维护支出的历史经验数据进行计提比例的测算。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预计产品质保费为当期负有保修义务的机器设备收入的7%。在实际发生售后服务费时冲减预计负债。公司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二、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与计提的售后服务费的差异情况,如差异较大,则7%的计提比例是否符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一)质保费计提比例的测算依据
公司质保费包括售后物料、职工薪酬、售后差旅费、售后物料物流费等支出。公司在计提预计产品质保费时,主要根据以前年度实际维护支出的历史经验数据测算计提比例为7%。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质保支出 | 347.73 | 244.61 |
负有免费保修义务的设备销售收入总额(不含税) | 5,426.61 | 3,445.10 |
质保支出比例 | 6.41% | 7.10% |
公司按照历史期质保支出比例作为最佳估计,以7%计提质保准备金,在报告期内各期保持一致。
(二)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与计提的售后服务费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质保费的计提金额和实际发生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计提金额 | 实际发生额 |
---|---|---|
2021年度 | 1,191.98 | 508.73 |
2020年度 | 931.55 | 404.24 |
2019年度 | 393.53 | 337.88 |
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质保费占计提的质保费的比例分别为85.86%、43.39%、42.68%,2020年、2021年实际发生的质保费占比降低,主要系自2020年设备销售规模提升,同时公司产品的持续优化升级,使得产品质量稳步提升,维修率逐年降低,设备发生需要质保维修的费用降低。
公司考虑到售后服务费实际发生具有滞后性,当年销售的设备其售后服务费主要在次年后实际发生,公司对于质保费的计提比例系依据两年以上历史数据,另外基于申报期会计政策保持一致,因此在2020年与2021年无需修改计提比例,质保费计提充分,符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与会计政策。报告期内,产品质保费的会计政策一以贯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质保费计提金额与销售费用-售后服务费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计提质保费和销售费用-售后服务费差异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当期计提质保费 | 1,191.98 | 931.55 | 393.53 |
销售费用-售后服务费 | 1,300.24 | 984.47 | 491.45 |
差异 | 108.26 | 52.92 | 97.92 |
计提质保费与销售费用-售后服务费差异系公司为维护客户关系而免费帮客户医院维修的非山外山品牌机器(主要是透析室污水处理机)的维修费。
三、结合报告期各期末附有免费保修义务的已销售设备数量,分析各年计提售后服务费金额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在保产品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期末在保产品数量(台) | 5,136 | 3,159 | 2,144 |
在保产品增长率 | 62.58% | 47.34% | |
当期计提质保费(万元) | 1,191.98 | 931.55 | 393.53 |
计提质保费增长率 | 27.96% | 136.72% | |
预计负债余额(万元) | 1,820.33 | 1,137.08 | 609.76 |
预计负债余额增长率 | 60.09% | 86.48% | |
预计负债余额/在保产品数量(万元/台) | 0.35 | 0.36 | 0.28 |
报告期各期末负有免费保修义务的设备数量分别为2,144台、3,159台、5,136台,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609.76万元、1,137.08万元、1,820.33万元,平均每台在保产品的可用质保费为0.28万元、0.36万元、0.35万元,变动不大,各期售后服务费金额合理。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意见。
【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业务部门人员、财务人员,了解发行人售后服务流程、核算方法,分析复核发行人各期售后服务费的明细及统计口径,了解关于维修费、预计负债的依据及合理性;
2、检查发行人原始记录及支持性单据。检查了发行人与客户合同或协议中的售后服务/保修期及服务标准相关条款;检查产品质量保证义务历史执行情况、维修记录等,复核分析发行人有关质量保证条款的预计负债处理是否合理;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售后记录明细及售后服务支出的明细,并抽取了包括巡检记录单、售后服务单、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凭证等在内的原始单据;
3、将实际发生的质保费与计提的质保费进行比对,发行人费用计提较为审慎,至少计提的费用要大于实际发生的费用;
4、复核发行人采取的质保费计提比例、负有保修义务的设备销售收入总额等,并重新计算计提的质保费,确认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6、对发行人的实际售后费用支出执行截止测试检查,确认实际售后费用是否跨期;
7、同行业的对比分析。结合发行人售后服务支出的构成情况及会计核算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支出的核算方式及核算内容、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售后服务支出的金额及会计处理方式的对比分析,核查发行人的售后服务支出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在计提、实际发生售后服务费等各环节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7%的计提比例系根据以前年度实际维护支出的历史经验数据测算得出,发行人较为审慎,不轻易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报告期内,发行人关于预计负债的会计政策一以贯之;
3、报告期各期末附有免费保修义务的设备平均可用的售后服务费充足,且无较大波动,发行人各期售后服务费金额计提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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