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下午,由《董事会》杂志主办、策问学院协办、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承办的资本治理前沿沙龙“董秘专场”(南京站)如期举行。《董事会》杂志谷学禹,泰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李远扬律师,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曾斌高级顾问,会同原江苏证监局一级巡视员许加林女士,与十余位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汇聚一堂,围绕新《证券法》下合规信披等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沙龙研讨现场
许加林女士指出,董秘对上市公司而言,其作用是非同寻常的。勇于承担责任、尽力尽职尽责是做好董秘的唯一途径,处理好合规信披、维护好投资者关系、保证好“三会”运作是履行好董秘职责的重中之重。
原江苏证监局一级巡视员 许加林
“泰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1997年经司法部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是国内最早一批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法律服务经验。作为活动的承办方,泰和非常荣幸能够有此机会与大家共同交流与学习。”泰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李远扬律师对与会人员表示了热烈的欢迎。
主办方、《董事会》杂志谷学禹表示,《董事会》杂志致力于搭建公司治理经验交流分享的平台,这次与泰和律师事务所合作举办沙龙活动,就是为了提供一个分享学习的机会。“希望大家借助活动相互交流、共同进步。”
《董事会》杂志谷学禹
泰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李远扬律师
会前,全体与会嘉宾一同参观了泰和办公区域、党建活动室、庭审室、直播间、会议室、泰和画廊等区域,多方位了解泰和的文化建设。
全体与会嘉宾参观泰和画廊
活动的中心环节,围绕曾斌博士“新《证券法》下董监高履职要求与责任认定”的主题分享展开。据悉,曾斌博士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原法律专家、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对董监高履职规范已有多年研究。
曾斌博士首先从《证券法》修订后内容上的突破,注册制下A股市场总体情况,以及新《证券法》颁布以来的行政处罚情况三个方面入手,进行了整体介绍,并结合康美药业等具体案例,细致梳理了新《证券法》实施两周年的整体概况。
他特别阐释了新《证券法》在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并就新《证券法》要求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讲解。与会嘉宾在学习研讨中,对公开承诺事项、权益变动披露规则、要约收购规则、短线交易规则以及违规减持的行政处罚有了深入的了解。
交流中,曾斌博士还以投服中心为例,生动地介绍了新《证券法》投资者保护制度实施的相关情况,并对证监会稽查执法体制框架等做了通俗易懂的阐释。
曾斌博士做主题分享
参与沙龙活动的嘉宾
茶歇环节的交流
在茶歇和沙龙互动环节,与会董秘们结合自身从业经验,和曾斌博士就相关实务问题深入探讨。凤凰股份董秘毕胜、南钢股份董秘唐睿、久吾高科董秘程恒、基蛋生物董秘刘葱、光一科技董秘戴晓东、莱绅通灵董秘曹颖、南京新百董秘杨宇鑫、锦泓集团证代夏天、焦点科技赵国勇等参与现场交流。莱绅通灵董秘曹颖女士表示,自己从曾斌博士的分享中学习到很多,对董秘这个岗位需要如何勤勉尽责也有了更深刻的体悟。
此次沙龙活动得到了与会嘉宾的高度认可,不少嘉宾建议《董事会》杂志多举办一些高质量的交流活动。
文/刘冉冉
摄影/刘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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