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1月9日上午8:30,金水法院执行局开展集中腾房活动。“出发······”,随着执行局局长张启明的一声令下,该院100余名执行干警出动,分组赴向各个执行现场,金水法院“腾房大会战”正式拉开序幕。
“我没听见敲门······”,执行现场,执行员持续敲门、强制开锁都无人应声,面对询问,被执行人杨某的家人却声称没有听见敲门声。
2014年,某银行与廖某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330万元,用途为购买陶瓷制品,贷款期限为一年。合同约定由杨某等人提供保证担保。借款到期后,廖某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银行多次催要未果,为此,银行将廖某及杨某等人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查明后,判决廖某偿还银行借款本金余额220万余元及逾期利息、罚息,杨某等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杨某等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廖某进行追偿。判决之后,廖某、杨某等人仍对生效判决置之不理,银行申请了强制执行,金水法院执行员依法查封了杨某的房子,并张贴了公告,要求杨某限期腾房。公告到期之后,杨某并未腾房。
11月9日上午,金水法院执行局财产处置组组长刘铮带队前去腾房,到达涉案房屋后,执行员范青运持续敲门并表明身份,要求居住人员配合腾房,房内毫无动静。执行员只能请来开锁师傅强制开门。开门之后,执行员对现场进行搜查时发现主卧有人居住,询问之后,居住人周某声称自己是杨某的亲戚,来郑州看病,暂时住这儿。执行员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腾空房屋,周某表示配合。随后,法院执行员开始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并登记在册,清点过程中发现杨某家中保险柜放有7000余元现金、手表、纪念币等物品。截止到下午2:00,该房屋的腾房工作还在继续。
执行成果
截止到下午2:00,金水法院此次“腾房大会战“共计腾房30套,当场达成和解2起案件,当场履行案件2件,执行到位现金89万。
编辑: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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