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干了一整年,末了公司还拖欠着工资不给,作为打工的普通员工,要怎么办呢?
1、先找劳动监察大队,快速处理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可先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催讨工资。一般来说,投诉后劳动监察大队就会联系公司进行处理。如果公司还是拒不支付,或者劳动者对于结果不满意,可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再找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按照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必须经过“仲裁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劳动者必须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而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如果劳动者越过仲裁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3、到法院起诉
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这里有一种特殊情况,劳动者是可以越过上面两个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处理。
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持有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作为证据,而且仅仅涉及拖欠工资的争议,可按普通债务纠纷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小王是某公司职员,公司也没给办工资卡,小王每个月到会计那里领现金工资,拿回当月的工资条。工资条上只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项,有时连日期都不清楚。三个月前,公司开始拖欠工资,小王拿着工资条去找老板,老板说工资条上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公章,不能算证据。工资条信息不详细,能不能作为讨薪的证据呢?
工资条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入职登记表、报名表等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在平时要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工作证、考勤卡、工资条等材料。
而信息不完整、有瑕疵的工资条无法作为讨薪的证据。最好的情况是可以提供劳动合同、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与工资条相互佐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对讨薪会更有利。
祝大家都能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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