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公司法》吗?
对于公司的建立和管理,你知道的有多少?
《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如何界定?
股东大会决议是否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没有查帐权?
股东查帐权引发的诉讼如何处理?
如果全部注册资金都是其中一个股东投入的,对其他股东有什么法律后果呢?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应享有普通股东相应的股东权利,是什么权利都没有了吗?
变更登记和股东名册上的变更,哪个效力优先?
对于这一系列的问题,
我们亟需要一个权威全面的解读。
赵旭东,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原副厅长,是业界继江平先生之后最著名的公司法专家之一,参与了公司法修订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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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1、公司自治与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的实践意义与定性
2、典型条文分析公司法的突破和修改
3、公司自治与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一)
4、公司自治与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二)
5、公司法资本制度的改革与法律适用(一)
6、公司法资本制度的改革与法律适用(二)
7、隐名投资(名义股东持股)的法律问题(一)
8、隐名投资(名义股东持股)的法律问题(二)
9、公司决议效力之诉(司法解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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