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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案件是办出来的,不是“炒”出来的!

进入网络时代,律师行业出现了这样一种“怪现象”,极个别律师将自己代理的某些案件通过网络媒体的方式进行传播和扩散,以期制造议论并引发网络争议,进而实现向司法审判施压的意图。这种行为实际上是炒作案件。

律师依法办理案件既有利于反馈正确民意,又能起到监督司法权力,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而恶意的炒作,既容易掩盖事实真相,又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必然导致司法公信力遭到破坏。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一员,通过正确办理案件的方式妥善表达辩护意见是一名合格律师的基本要求。律师绝对不能通过恶意炒作案件来博得公众眼球,卖弄口舌,干预司法审判。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不仅是从事专业法律服务的律师的职业准则,更是律师执业的使命和担当。律师代理案件一定是办出来的,绝不是炒出来的。但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我们律师行业出现了某某“大”律师将代理的案件通过网络炒作,广泛传播,目的是为了博人眼球,催生轰动,刻意引导,隐瞒真相,扭曲事实,制造事端。使社会公众获悉的信息与事实真相之间天壤之别,造成了对立情绪,给司法工作施压。一旦案件审理结果不符合其通过舆论炒作而营造的所谓“社会期待”,便会导致部分公众质疑司法审判的公正,长此一来势必会对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造成严重的打击和伤害。

禁止恶意舆论炒作案件,保障司法公正审判,这不仅是中国法律的要求,也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共识。无论是我们的近邻日本,还是英美法系的代表英国和美国,都有关于涉及舆论报道与司法审判的规定和防范冲突的预防措施。我国《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对律师恶意通过舆论炒作案件的行为也有相关规定。2018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其中第四项明确要求:“律师不得通过网络以自己名义或通过其他人、媒体发表声明、公开信、督促书等炒作案件。”

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家,案件的真相一定是在法庭上通过案件审理来解决。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代理的案件一定是通过依法尽责的办理来取得委托人的认可。妄图通过舆论炒作代理案件而达到干预司法、阻碍司法、绑架司法的律师必将自毁前途。律师只有坚守职业道德底线,杜绝对案件的恶意炒作,维护司法审判的公正,才能唤起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尊重、敬畏和信仰,从而营造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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