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德州市纪委印发通知,“两节”期间将重点查处9类违规违纪行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用公款送月饼、烟酒、土特产和变相利用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同城部门(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违规在内部食堂吃喝,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党员干部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等问题。
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或以公款支付或垫付应由个人负担的物业费、通讯费、取暖费等费用问题。
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有其他侵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问题。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车辆问题。
违规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和下属单位摊派、转嫁费用问题。
跑官要官、送钱送物、拉票贿选、恶意诽谤、诬告陷害等干扰破坏正常换届工作问题。
工作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能低下、违反工作纪律等为官不为问题。
针对节日期间存在的不正之风,各级纪检机关将采取集中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有效破解违规行为“走地下”、搞变通、玩规避等“隐身衣”问题。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搞例外,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变换花样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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