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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戈麦



 

“做人要忍受一切,尤其是做个理智恻隐的圣者,要忍受无知的人在自己面前卖弄学识,忍受无耻的人在背后搬动机关,忍受无智的人胡言乱语,忍受真理像娼妓的褥子一样乌黑,忍受爱情远远地躲在别人的襟怀。”——————戈麦最后的家书

《青年十诫》

不要走向宽广的事业。
不要向恶的势力低头。
不要向世界索求赐予。
不要给后世带来光明。
不要让生命成为欲望的毒品。
不要叫的太响。
不要在死亡的方向上茁壮成长。
不要睡梦直到天亮。
要为生存而斗争。
让青春战胜肉体,战胜死亡。

 

戈麦(1967——1991),中国当代诗人,原名褚福军,生于黑龙江省萝北县宝泉岭农场(位于俗称“北大荒”区域),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孝顺的儿子。1985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1987年决定选择诗歌道路。“当我已经具备权衡一些彼此并列的道路的能力的时候,我认识到:不去写诗可能是一种损失”。1989年北大毕业,任外文局《中国文学》杂志社编辑。1990年母亲去世。1991年9月24日自沉于北京西郊万泉河。著有诗集《彗星--戈麦诗集》、《戈麦诗全编》等。  
  戈麦是采取自绝方式的诗人中最年轻的一位(24岁),也是最彻底的一位。离世前,他毁弃全部手稿,没有留下任何遗言,且征兆全无。在朋友眼中,“他的一生是完美的”、“真正做到了'像写的那样生活’”。戈麦生前并不富裕,不多的收入大部分用于买书,吃饭、穿衣、抽烟等,生活用度节省,但月底仍常常上顿不接下顿。有时与朋友去馆子吃饭,常规是一碗拉面,一瓶啤酒,偶尔点几个菜也是挑最便宜的。他一直渴望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写作场所,却总是被嘈杂包围。几经周折借到一间平房,却没有暖气。但他坚持住了下来,那个冬天大大损害了他的健康。
  对一个有抱负者来说,贫困会激起两种走向,一是采取行动,为拥有财富而努力,这是通常的选择。另一种是以贫困为契机,苏醒精神,滋生恻隐,提升灵魂。戈麦属于后者。
  他对朋友的举荐不遗余力,从不拒绝别人的求助。诗人桑克在寂寂无名、处境极为困窘之时,戈麦将其作品向《尺度》刊物大力推荐,从而得到认可。
  诗人相聚,他经常是忙前忙后,搬椅子,倒开水。没有烟了,烟摊又远,买烟时,他怕大家着急,便一路小跑。
  戈麦给朋友的印象不仅温厚和善,且认真持重,胸有成竹,对自己各方面有高的要求。他的同学西渡回忆道:“他大概从未自己看过电影,电视、录像他也是不沾的”。大学在房山实习结束时,同学约他顺便去房山几个景点玩玩,他没答应,而是留在房间整理、改写作品。当时同学中有一种陋习,即便都喜欢写点东西,却以谈诗说文为耻,彼此极少交流。只有戈麦不怕犯忌,直言不讳评论大家的作品。他曾跟朋友约定,互相珍惜对方的时间,每年交换一本诗集,在图书阅读上互通有无。
  以学识而言,他不仅是一个有着狂暴想象力的才华横溢的诗人,还是一个严谨的学者。他做什么事都非常扎实,下很深功夫。他在单位负责现代文学和评论两个栏目,工作非常出色。
  他有一个信念;一个人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走完一生的里程,从诗歌的幻象经验人类的一切。
  在他生命的最后两年,他似乎在作人生的最后冲刺。他过的是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圣徒似的生活,自觉减少与人的交往,在同学聚会上,从来不见他的身影,他把全部精力放在了阅读和写作上,同时,他的成果也是惊人的。1990年4月,他动员西渡合出一个小刊物,半月一期,每人提供10首诗。《厌世者》一共出了5期,他的作品包括47首短诗和近30篇“数行诗”,这些作品绝非应急粗糙之作,而是每篇大有可观,其中许多诗篇是令人难忘的优秀之作。这些作品非但不同凡响,更重要的是一变过去写法,创造出一种全新的形式。这是他天才焕发的最初时日,之后,他的创作进入一个完全自觉的时期,而他也因此陷入全面孤独。
  在最后一年半时间里,他曾数度改变风格和写法,他的每一首诗都在尝试新的写作方法,他不但不允许自己重复以前的大师,也绝不允许重复他自己。
  戈麦对诗歌的完全投入,源于他对生活持严历拒斥的态度。在诗歌,在诗歌的语言里,他看到了生命的另一种可能性,在语言中,戈麦为人的存在找到了其中丰富性赖以寄寓的家园,他与语言之间建立了一种特殊而亲密的关系,他从中找到了生命的拯救。
  “现在我用迷惘的目光寻求高天的光明/我找到了,长长地叹出了最后一声”。这里体现出词语性的丰富和智性的深邃达到的一种完美平衡。对于诗人的自绝,没有一点痕迹同幼稚、疯狂、狭隘和软弱相关。
  他自述;“无论如何,我对诗的感激要高于对生活的留恋”、“通往人间的路,好似灵魂痛苦的爬行”、“人啊,我为什么会是你们中的一个”、“我决不将一毫米的状况延续”。
  戈麦最后彻底的选择行为使世俗和物质的统治成为不可能,他用肉体的毁灭拒绝了灵魂和精神的死亡,他成为不朽的死者。
  本文作者:贺洪志

 

为戈麦而哭  作者;谭纪文

这是一个阴郁的湿漉漉的雨天,我独自坐在三楼空荡荡的办公室里,手捧着戈麦的遗著,我真不能想象我灵魂的兄弟戈麦已经走了。这位具有绝对天赋和高古气质的青年诗人,三年前结束了自己二十四岁的生命。

那是个同样湿漉漉的雨天,成群的鸽子哭泣地在飞。戈麦面带倦容行色匆匆地穿过熙熙攘攘的大街,向遥远的“圣马丁广场”走去,他终于回到了他“水中的居留地”,回到他永恒的家园……

戈麦以一种殉道式的诗歌精神完成了自己最后的葬仪,也许我们可以把它写得富有诗意。然而现实毕竟是残酷的,当人们在北京西郊的河滩上找到戈麦时,看到的是一具被鱼族毁坏的尸体。

戈麦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清醒者,他非但清醒甚至是太深刻了。戈麦热爱生命,但他更尊重的是自己的灵魂。戈麦说:通往人间的道路,是灵魂痛苦地爬行。戈麦看到了人在现实面前的卑躬屈膝,他从对人性的最初怀疑一直走向自我否定。灵魂的地位被凸现出来了,戈麦的诗歌也开始呈现出神性的光芒。神性的光芒终于战胜了生存的黑暗,但升华只能是瞬间的,戈麦象一根钨丝灿然亮丽灵光一现之后便被命运之手折断。“你幽居在哪一座星宿/为何远踞天空的暗处/精心构制着我们尘世的生活?”(《命运》)如今,我们要同样带着绝望的愤怒用戈麦的诗句质问上苍,苍天有眼,苍天也要落泪啊。

大学时代我曾几次在一位女友面前泪流满面,我告诉她:“这不是我们所需要的生活。”25岁之后我难得再哭了。因为人毕竟要顽强地生存下去,要为爱而蒙难而负罪,“忍受那些必须忍受的,歌唱那些必须歌唱的”(海子)。

我擦干了泪水出了办公楼,行色匆匆地走回家去。宽阔的柏油马路被雨水淋得油黑发亮,我看见这忧郁的小镇的上空,成群的鸽子哭泣地在飞,哭泣地在飞┄┄
( 九四年冬于江南小镇梅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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