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让·热内因为同性恋、盗窃和走私,数罪并罚,应该终老在监狱里的。
可是偏偏监狱里有这么一张书桌,供他写写画画,他便随手在上面写了一本自传体的小说,这部小说叫做《鲜花圣母》。
他在写这本书写累了的时候,会趴在带铁条的老虎窗口,往外看,而在他的身后,犯了杀人罪即将被斩首的罪犯们正熟睡,做梦,咒骂和吐痰,像一群嘶嘶作响的蝰蛇。然而,这丝毫不影响他的写作,他这么多年几乎住遍了欧洲的所有的监狱,监狱已经成了他的乐园,他如鱼得水,似乎上帝及其众天使与他同在。
让·热内在他最初的作品中,用最高雅和最龌龊的语言给那些纵火犯,伪币制造者和凶手树碑立传,其中还少不了些俚语,黑话与文字游戏。
他大概压根就没想到这本书会面世,所以写的是那么放肆,他笔下的一切都与崇高这个词截然相反,所有的故事都隐藏在恶的皱褶之中。他甚至用不着任何技巧和任何逻辑性来约束自己,想到哪,写到哪,信马由缰,反倒把骇人听闻叙述得自然而真实,他所做的这些,对素有文学传统的巴黎人来说,“恰似野蛮人把溅上了泥浆的靴子在珍贵的毛皮上践踏。”我们当然不能否定,让·热内具有文学的天赋,是的,文学是要天赋的,就跟美术家和音乐家一样,这种天赋,在他以后创作的荒诞剧中表现得尤其突出,比如《阳台》,比如《屏风》,他的天赋不仅征服了巴黎的普通读者,也征服了萨特和纪德那样的大师级的人物,不然他们也不会联名给法国总统写信,担保让·热内出狱,专事创作。没有谁,能像他那样——用世界上最美妙的文字,用最温柔的带曲线的旋律来描写最肮脏最恶心的场面,同样,他也能拿世界上最肮脏的语言来诅咒最神圣的事物,这家伙,脑后有反骨,这反骨从打他七个月大小,他未婚的母亲把他丢在育婴堂里的时候,就有了。
好在我们从他散漫而又率性的文字里,还是能够找到一些较为完整的情节和人物的,让·热内给那个人物起了个外号,叫神女,是个男性同性恋者,以卖淫为生,供那些银行家,商人,贵妇人的面首及高级军官和丑陋的经理取乐。让·热内毫不吝啬地把所有用来形容女性的词语都搁在“神女”身上,意志薄弱者怕是很难接受这种极度的病态。
让·热内谈到神女和他同居男友的畸恋,那是个科西嘉人,绰号叫“小脚宝贝”,他们要么卖淫,要么盗窃,要么吸毒,他们在巴黎街头过着另类的历险生活,仿佛走在刀刃上,“历险对他们什么都不是,就是他们自身”——让·热内的文字就像一副双筒望远镜,让我们看到了黑暗角落的具象景致——这是一般作家做不到的。
我们不能不说让·热内生来就是吃文学这碗饭的,许多艺术技巧他信手拈来,什么象征主义描写啦,什么开放式结构啦,什么黑色幽默啦,让·热内竟在无意识的即兴写作中运用得得心应手,俨然一个文学大师。他甚至可以骄傲地宣称:自己是个不可抗拒地要献身于铁窗生涯的人!
特别耐人寻味的是,在二战期间,他正好被关在德国的监狱里,让·热内不无讽刺意味地说:我只是个小偷,偷些小玩意,而他们(纳粹)是更大的小偷,他们偷了整个民族。看来,这个家伙还蛮有正义感的。
在《鲜花圣母》这部书中,让·热内自己发明的箴言警句比比皆是,例如:躲避恐惧之恐惧的惟一方法,就是委身于它;再例如:爱情相当于绝望。等等等等。
所有这些都有着某种边缘化色彩的睿智,只不过类似的睿智是弥漫在腐尸上的辉煌。
据说,让·热内在写完《鲜花圣母》第一稿之后,被狱卒发现没收了,撕得粉碎,他只好重新写了第二稿,托人秘密地带出牢房——那一年,他32岁,正是湿漉漉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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