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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秋:离天堂有多远(中篇)

    我短暂的一生参加过两次葬礼。这么说自己有点丧气。我还活得好好的,除了偶尔由于衣服穿多穿少的原因而感冒感冒外没什么大病。一年四季,我虽然不敢说始终都活得精力充沛、兴致勃勃,可至少还没到病入膏肓的份上。确切的应该这么说,到目前为止,我参加了两次葬礼。我今年三十岁。作为一个小报编辑一事无成,作为一个写小说的还算差强人意。说丧气话或者说煞煞风景是我的一个老习惯。我总是能不失时机的脱口而出。我的朋友薛瑜对此颇不以为然。他说你一张嘴我就知道你要说什么。他这么说让我觉得挺扫面子的。不过他说的也不错,我什么念头都瞒不了他。这倒不是说他有多聪明多机灵,这只是证明我们的关系或者说友谊非同一般。去年夏天,我们一道参加了一个葬礼。年轻的死者躺在透明的棺木里。她消瘦的脸庞说明她为了延长那人所共知的宝贵的最后一口气付出了怎样的挣扎和代价。她知道那个时刻即将到来,但是她还是一遍遍的在夜深人静的病房里告诉自己这不过是一次误诊,一次把所有人都骗过了的玩笑。薛瑜站在我旁边,他和我和所有在场的人一样,严肃得像根枯干的木头。

  骨瘦如柴的死者是我们大学里的同学。在学校时她属于那类貌不出众寡言少语的一拨人。这类人一个人就是一个世界。就像地球一样,她有自己的轨道、自己的旋转方式、旋转速度。别的星球或者说别的人只能和她似曾相识地擦肩而过。但是去年夏天,这个看上去孤独了一生的女子却让那些和她稍有瓜葛的人们从城市的各个角落,从门窗紧闭的科室、处室,从拥挤不堪的证券交易所,从凉风习习美女如云的卡拉OK厅,从街边肮脏的小食店,从多如牛毛虚情假意的直播室蜂拥而至。她的猝然早逝使平日里各自奔波杳无音讯的人们得以一聚。我是在葬礼的前一天晚上接到薛瑜的电话的。接电话前,我和另外两个朋友正在我那间烟雾腾腾的屋子里煞有介事地聆听四个不请自到的女孩子卖力地合唱她们刚刚学会的圣歌。所谓圣歌就是诸如《平安夜》、《圣母颂》之类的教堂歌曲。四个其貌不扬的女孩一张嘴就把那天晚上的气氛搞得不伦不类(在她们进门之前,我和另外两个朋友正信口开河胡侃着物价、天气、政治、男女关系等等不着边际的话题,其中不乏污言秽语),两首歌下来我突然觉得自己俗不可耐起来,接着,唱到第三第四首歌时,她们已经完全控制了局势。仿佛她们不是些二十刚出头的小女孩,而是一群人模人样的小母亲。虽然当时我已经全身是汗,可是一点都不觉得热,感觉倒像是外面正在下雪。就在这当儿,电话响了。薛瑜说某某某死了。他的声音平静而真实。我问某某某是谁啊。他说别装了明天下午一点半我来找你。放下电话,我觉得浑身热得不行。也难怪,谁让你一间屋子在大热天挤了七、八个人呢。

  那几个汗流浃背的小天使和朋友走后,我洗了个澡。屋子里乌烟瘴气的,很难想象没一会工夫之前,这里回荡的还是那种比雪还冷还干净的歌声。这间屋子被四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装扮得就像教堂一样。很可惜在教堂的钟声还没来得及响起来之前一切便恢复了原样。我把钥匙插进床头柜的锁孔里,犹豫着是不是要把大学的毕业照拿出来看一看,看看那个不幸的人活着时样子。在洗澡时,我差不多已经能回忆出她的样子了:矮个,圆脸,两只眼睛有点凹陷。这么多年了,我还能记得一个和自己完全不相干的人的长相。这让我有点得意可转眼一想也只不过是记得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那天晚上,我最终没有翻出那张照片。我觉得还是不看好。看了后我总不能因为人家死了就像撕日历一样用刀子把那张脸刮去。如果这样做的话,总有一天照片上所有的人都将面目全非,所有的人都会成了没有脸的怪物。我记得在照片上我和薛瑜紧挨着站在最后一排的中间。我还记得那天阳光灿烂,所有的人都一幅喜气洋洋的模样。嗨,都过去啦。而且我们中间已经有人先走一步啦。说这话的人,该先喝口酒才对。一边喝酒一边感叹岁月的流逝。最好身边有一个小孩子看着你喝。这样,你的话就有了份量,而不只是无聊的自说自话。父亲常说不要等到后悔了才去做你先前应该做的事。还有一个什么人说过,岁月使人衰老,岁月的影子在梦里使人年轻。那是一首不算古老的美国黑人民歌。听起来让人暖洋洋的。薛瑜弹得一手好吉它。但是再灵巧的手指也不能让时钟倒转啊。

  我没把那天晚上的想法告诉薛瑜。自从我抛开诗开始写小说以后,我不再像以前一样把什么话都跟他说了。这就是写诗和写小说的差别。薛瑜对我的诗情有独衷。对我的小说甚至连对我写小说的念头却摆出一幅不屑一顾的架势。我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他以为我写小说是对写诗的背叛是一种不负责任或者说我是因为诗写不下去了才写小说的。这么说有点较真,可是如果他这么想我也没办法。我一点也不后悔。我从十六岁开始跟着泰戈尔,跟着雪莱,跟着莱蒙托夫,十八岁开始跟着艾略特,跟着庞德,跟着金斯博格,跟着勃莱,差不多有十年我就这么一直跟在别人,跟在一群金发碧眼自高自大的外国人后面走啊走的,他们一个个不仅妙语如珠而且身材高大,我跟在他们后面,他们高大结实的身躯把迎面而来的阳光遮得严严实实,而我只能小心翼翼地待在他们身后投出的一小片阴影里唉声叹气。唉,十年了,我差不多有十年没见着阳光了。我差不多有一辈子没晒过太阳了。所以尽管我看上去皮肤白皙,气色红润,走起路来风风火火的,可本质上已经弱不经风气喘吁吁了。我太累啦。我知道我得歇歇啦。我几乎在一夜之间做出了决定。我从过去十年间写的五、六百首诗中挑了八十首找人打字汇成一个集子。集子的名字叫《黄色白人》。这个名字让我伤痛欲绝。可是我知道这个名字再确切不过了。我把集子复印了十几份。复印好之后却不知道该寄给谁。这就是我的处境。一种绝佳的讽刺。我总不能直接寄给勃莱,我知道他还活着,我还知道金斯博格也还活着。我总不能直接寄到瑞典,寄到诺贝尔奖评委会去吧。我把集子递给薛瑜。那时候他还没调到报社,他坐在那家苟延残喘想倒闭却总也倒闭不了的锁厂办公室里,一边为一个满身油污的年轻女工寻找她过去的一张请假条,一边和我说话。

  你疯啦?退出诗坛?他从一叠文件样的纸头中抽出一张递给那个有着一对细眯眼长得胖墩墩的女工。女工道了声谢转身出去了。工资又被老徐扣了,心理不平衡了是不是(老徐是我们报社的总编)?第一次和薛瑜见面的人听了这话或许会不太舒服,这倒不是这句话本身有什么不妥,而是说这句话的人所使用的腔调。慢条斯理,不冷不热的。给人的印象不像是在打趣倒像是一种老谋深算的讥讽。好在我知道这是一种打趣,这么多年了,我已经习惯啦,我还知道没准这还是一种薛瑜特有的冷冰冰的智慧呢。有一次外地来了个朋友请客吃饭,我把薛瑜也拉上了。吃到一半,朋友拉我一块上厕所。你那个朋友怎么这样啊,脸绷得紧紧的一句话都不说,满嘴酒气的朋友抱怨说,好像全桌人都欠了他什么似的,今天可是我请客,就是轮到他请客也用不着小气到这份上。哪里哪里,我连忙一个劲的解释,他性格就是这样,不善言词,可是他人好着呢,你处长了就知道了。

  没有人能和他处长,除了我和韦坤,很难想象也从没听说过有什么人能把自个手里的活撂在一边坐下来跟他促膝谈心、推心置腹的。除了我和韦坤这个城市没有人能耐着性子听他一遍遍不厌其烦地阐述海德格尔、罗兰·巴特、雅斯培雅斯颠三倒四的人生和艺术宏论。和他一墙之隔的他们厂的马厂长对这个少年老成做事一丝不苟的年轻人倒是钟爱有加,他时不时地把薛瑜叫到自己办公室。小薛啊,你对厂里的考勤怎么看,你说我们要不要也弄一台打卡机,隔壁毛纺厂的老王说他们现在考勤已经不成问题了,我觉得这么弄好是好,是不是太残酷了点,我们毕竟不是资本家嘛?小薛啊,你到XX县去跑一趟,看看那儿有没有销路,这么下去我们厂说垮就要垮了。小薛啊,你怎么不说话,有什么话大胆说嘛。这个这个……于是不久以后锁厂的传达室里便多了一台打卡机,有了这台机子后,原本规定八点钟上班九点钟都到不齐的现象一去不复返了,每天早晨七点半不到传达室外面等着打卡的工人就已经排长了队,排在后面的一边看手表一边数着排在自己前面人的数字生怕轮到自己把卡伸进机子时,时间已经过了八点。一过了八点,原本就可怜巴巴的工资又要少去几块钱。于是厂里的销售量又多了一百把,可是等会计室扣掉运费、出差花去的车船费、送给马厂长老战友的两条烟等等花销,实际上销售量反而下降了一百把。于是有一天薛瑜在马厂长一再催促让他大胆说话后大胆说:厂长我想调动工作,您看行吗?

  调动工作?小薛啊,你是说你想离开我们厂?

  实在抱歉,我……

  你说你说。

  厂长,我知道您有难处,我也知道……

  你知道就好,小薛啊,我没有怪你的意思,我们厂的效益是低了点,这你也知道,可是还没有垮嘛,还有补救的余地嘛…

  我知道。

  不过,你想换个环境,这个想法也没有什么不好嘛,年轻人嘛,找到合适的单位了?这样好不好,我不反对你的想法,人才流动嘛,这个我可以向你保证我这个人是不会随便卡人不让人走的,这样好不好,在你没有找到合适的单位之前,你还在我这儿干着,你知道别的人做你的工作我还不放心呢,一旦你找到了,我立即放人,你看怎么样?

  厂长。

  没什么没什么,年轻人嘛,出去闯闯应该的,你还没结婚吧?

  没有。

  好了,就这样。

  厂长。

  还有什么事?

  这是我的调令,还有……

  薛瑜这一手让老于世故的马厂长措手不及。薛瑜不太和我谈厂里面的事。说起来无外乎厂里面怎么怎么乱,工人们怎么怎么下流,领导们怎么怎么无能怎么怎么大吃大喝,马厂长这匹傻驴怎么怎么工于算计怎么怎么拢络人心。我只见过他们马厂长一面,身材修长,精瘦精瘦的,一张颧骨突兀的长脸上镶嵌着一对又细又长的眯缝眼。小薛,来客人啦?我给薛瑜送集子的那天,马厂长见办公室里多了个人便走了进来。我连忙站起来,递给他一支烟。不会不会。薛瑜给我们作了介绍。报社好啊,给我们宣传宣传。薛瑜解释说,他们报纸是文学性质的一般没有广告。文学,噢,噢,你坐,你坐。说着便一脸失望地走了出去。如果他还记得我的话,说不定还以为是我帮着薛瑜跳槽走的呢。很可惜,我可没这本事。马厂长走了以后,薛瑜把我领到里间的打印室。在那间散发着浓厚的油墨味的幽暗的小屋子里,我领教了他近乎冷酷无情的狂轰烂炸。你太让我失望了,你怎么不想想,你有那么好的条件,一个星期上两天班,工资照拿,时间,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关键是你有那么多自己的时间,还有房子,这你还有什么不平衡的,你看看我,看看我这儿,一天到晚锁啊锁的,你闻闻这满屋子机油味,你看看这些狗屁不通的红头文件,你看看,这些狗屁东西可全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退出诗坛,我看你疯了,你太让我失望了。

  我们换换?

  换什么?

  工作啊,你不是整天都在抱怨吗,我们换换得了。

  薛瑜被我一脸的严肃模样弄得莫名其妙。他站在我面前,两眼直愣愣地瞪着我。我知道他是突然卡壳了。他疲倦地弯下头,一会儿又把头转向旁边的电脑。我就这么一句话便让他疲塌塌的换了个人似的。他站在那儿就像是一棵快要枯死的向日葵。一分钟前这棵向日葵还迎着阳光直直地挺立着,不算新的西装熨烫得挺刮刮的。薛瑜是个爱整洁的人。无论在学校还是工厂无论在任何场合,他都有一张光洁的脸,一身挺刮刮的衣服。可是一分钟之后,这棵向日葵却转到了阳光背面,在凄冷的阴影里把头压得低低的就像颗沉重的秤铊似的。有两种原因可以使人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一个原因是才思突然枯竭了。另一个原因是突然觉得自己刚刚滔滔不绝理直气壮的架势只不过是一个花架子,这个花架子只消别人轻轻一击便会立刻散了架。薛瑜是个爱面子的人。差不多所有沉默寡言的人都是好要面子的人。他们身上有一股天生的英雄情结。他们不一定是英雄的后代。可是他们却要让自己的儿女成为英雄的后代。我们换换。我说。我们换换得了。我打心眼里不是个冷酷无情的人,我知道自个是什么样的人,可是那个春天的早晨,我在薛瑜眼里一定冷酷得像个无耻的小人。小人就小人吧,好在薛瑜跟我不是一天两天了。

  说薛瑜说得太多啦!还是继续说说那个葬礼吧。

  葬礼,严格意义上说是一种安葬死者的仪式。我在电视上多次目睹过这种场面。一群衣着整洁的人环绕地站在风景如画的墓地上,四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把装有死者遗体的棺木用绳子缓缓地放置进刚刚挖掘的墓坑里。棺木敞开着。死者安详地躺在里面就像睡着了一样。身穿黑衣的牧师拿着一个小本子开始念念有词。内容主要是历数死者一生的善良和伟大。最后一句通常是:愿他(她)的灵魂安息,阿门。也有死者的生前好友致词的。在这期间参加葬礼的人们或一脸肃穆或强忍着眼泪。然后,合上棺木。在亲人象征性地撒上一两把土后,有人开始缓缓地把一锹锹土铲放到墓穴中。与此同时,手拿鲜花的人们把一朵朵鲜花小心地丢进墓穴。墓穴填满了,葬礼也就结束了。一个几天前或者一星期前对生活还满怀希望的人随之也永远离开了人世。电视上葬礼的场面一般拍得庄重而得体,很有些感世伤怀的味道。可那都是些老外的片子,和我们生活中的葬礼完全是两码事。某某某的葬礼是在城西的某某岗殡仪馆举行的。殡仪馆说白了就是火葬厂。那是个让人心有余悸的地方。可是如果你打算在这个城市生活下去,你就得有这个准备,没准有一天,你就会被人簇拥着来到这个鬼地方。让人再看上你一眼,让人再最后夸上你几句,然后你就被送上那个高耸入云的大烟囱,一阵轻烟过后,你变成了一小盒细如海边沙粒的白色粉沫。那天下午,天气晴朗,阳光灿烂,气温足有三十九度。我和薛瑜骑着车子满头大汗地赶到殡仪馆时,葬礼还没有开始。

  火葬场,还是说殡仪馆吧,盖得很气派。外形像一只巨大的鸭舌帽,很有点现代派的味道。听说是十年前就建好了,十年前能有这想法挺不简单的。依我看,设计师准是个刚从国外回来的三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这个能说一口流利英语或者法语的建筑设计硕士或者博士本来接的是一座体育馆的活。这个城市为了申办一个全国性的体育盛会,申办委员会的头头们嫌原来那个万人体育馆太小了有失面子,便有心重新兴建一座有现代气派的新万体馆。小伙子和其他一些被认为思想较解放的小伙子和姑娘被选中分头设计。最后入选的两张设计图一张是小伙子的鸭舌帽似的,另一张是一个刚从西南边远地区采风归来的年轻姑娘设计的,形状是一只被压扁了的大灯笼。结果大灯笼因为其浓厚的民族风韵而一举中的。小伙子一气又坐飞机出国了。可是鬼使神差,这顶被淘汰了的鸭舌帽,却被刚上任的殡仪馆的新馆长看上了。谁也不知道这个新馆长是怎么想的。他竟然会看上这顶有点滑稽的帽子。好在没有人来干涉他。他一声令下,一个农村包工队花了一年时间,这顶帽子便风风光光的建成了。当然这只是猜想。自从我开始写小说之后,这类希奇古怪的念头便时不时地从脑子里钻出来。自然我也没把这想法告诉薛瑜。

  又扯远啦,还是回到葬礼上来。我们在馆内随着一路的指示牌上的箭头好容易才找到举行某某某葬礼的大厅。指示牌上写着:某某某同志追悼会。如果不是那些可爱的箭头,我想我们准得迷路。我这人天生就没有什么方向感。出门在外,到一个新地方什么的,三下两下一绕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好在薛瑜比我强些。我推开大厅的门,迎面而来的是一股与外面的炎热形成两个截然不同世界的凉飕飕的冷气。我顿时感觉好过多了。或许是冷气开得太强了,我有一会儿差点忍不住要打出喷嚏来,可我还是忍住了,因为大厅里同样强烈的哀乐让我不得不迅速融入一股庄重的气氛。在这种气氛里打喷涕或者大声咳嗽显然是不合适的。薛瑜把两条幛子递给门口的负责接待的一个男人。在我们签名之后,那个男人给了我们一人一只黑孝。大厅正方(我也分不清是南是北)的墙壁上贴挂着白底黑字的"某某某同志追悼会"的横幅。横幅下面是某某某的一张黑白大像片。像片上的她略带笑意。没错,和我前一天晚上记起的一样。横幅和像片下面靠墙一溜摆了十几个花圈。花圈前面便停放着死者的遗体。参加追悼会的人们稀稀拉拉地站在棺木两侧。我和薛瑜径直朝死者走去。我们在棺木前鞠了三个躬。然后,绕着棺木瞻仰死者的遗容。绕到棺木左上侧时,我们和死者的家属握了握手。最后一个和我握手的是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她看我时还笑了一下。我没笑。小女孩剪了一个童花头。两只凹陷的眼睛显得特别大。我想摸摸她的头。可是当我抬起头看见薛瑜已经往前走了好几米时,我赶忙跟了上去。小女孩的手是冰凉的。接着我们遇见了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一阵寒喧之后哀乐骤然停止或者说葬礼开始了。一个中年人宣布某某某同志追悼会开始。接着他领着大家向死者行三鞠躬。接着死者单位的领导致悼词。领导五十多岁。他在悼词中说某某某同志年轻有为、充满朝气,某某某同志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某某某同志对待同志满腔热忱、团结友爱,某某某同志品德高尚、为人善良。他一气说了好几个排比句。最后他代表单位请某某某同志的家属节哀,说他们为人民培养了一个好女儿。接着死者的父亲致词。他看上去六十多岁,戴着一副金属架的眼镜,头发一半都白了。他在致词中首先感谢单位领导、同志,感谢女儿的生前友好能够冒着酷暑来参加女儿的追悼会,感谢大家来为女儿送别。接着他说了许多女儿诸如生前的愿望等等不为人知晓的事情,说着说着,他显然是离开了事先写好的讲稿,他把第三人称改为了第二人称。把"她"改为了"你"。这样一来,原本一片肃静的大厅唏嘘声四起。等他讲完后,大厅里已是哭声一片。我觉得怪难受的。我抬头望了望死者的遗像,突然觉得全身一阵颤抖。我知道这回我是给吓着了。我心跳得像鼓点似的。一槌一槌直望嗓子眼上逼近。直到主持人宣布追悼会结束,哀乐重新开始响起来之后,我才缓过劲来。我拖着薛瑜往外走。薛瑜说还没结束呢。我说已经结束了刚才不是才宣布的吗。他说那是追悼会,遗体告别仪式刚刚开始。我望着排队绕着遗体告别的人说我们来的时候不是看过了吗。他说我也不知道。正在那时候,我们的那几个老同学走过来说是去喝一杯去。于是我们从鸭舌帽沿的缝隙间钻了出去。于是我和薛瑜把自行车朝出租车的后盖里一塞,急匆匆地催着司机往市中心开去。我们在一家歌厅门口下了车。六男二女,一共八个人。一个从市政府跳槽后开了个电脑公司的家伙请客。品茶。抽烟。喝咖啡。唱歌。女同学之一说,我们这样不合适吧。男同学之一说有什么不合适的心里记着就是了。女同学之二说你们也太狠心了,人家刚没了,你们就这样,我是看穿了,要是这回躺在那儿的是我,你们还不是照样寻欢作乐的。男同学之二说别这么说快别这么说要轮也轮不到你,你还能活两百岁。我们有多久没见了,男同学之三说,有好几年了吧,今天聚齐了还真不容易。是啊,男同学之四说,都在一个城市可他妈真好几年没见着了,是不是,余刚,你现在可是大作家了,一会儿《收获》,一会儿《花城》的。哪里哪里,男同学之五的余刚说,我说,我提议为某某某干一杯,要不是她,要不是她的死,我们这帮人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上一面,我们这一聚可是人家用生命换来的,来,碰碰杯子意思意思,下回不知道轮到谁肯舍命为大伙了,我先报名啊,来,大伙为我干一杯,来啊,薛瑜。别胡说了,男同学之六的薛瑜说,如果真是这样,我希望大伙一百年后再相会,来,为一百年。

  和在学校时一样,薛瑜的话听上去慢声细气若有若无,可总是掷地有声。别看他的话不多,而且说话时一幅漫不经心的样子,可是一经说出来就是有点一锤定音的味道。我呢,刚好相反,说起话来倒是一套一套的,自我感觉也是云里来雾里去,可效果比薛瑜差远了,差不多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弄得自己怪难堪的。没办法,薛瑜总是压我一头。他把我给压住啦。连住宿舍他都压在我头顶上。我原本以为睡在下铺是讨了个便宜。谁不喜欢睡下铺呢。火车上上下铺的价格差好几十块钱呢。可是一当我从半夜里一觉醒来,一当我睡意朦胧地睁开眼睛瞧见从上铺斜射下来的幽暗的灯光,我就知道上铺和下铺原本没什么两样。如果硬要说两者有什么不同,或者说如果真要在两者之间分一个高下,倒不是看上下床方便不方便,睡得舒不舒服,而是要看这两张床的床头的铁架子上夹着的台灯能开多久,在那些个一模一样的夜晚那两支台灯哪一支能持续更长的时间。你想把自己的油熬干啊,哎,哎,哎,你还让不让人睡啊,你自己不睡没人管你,可是你总得让我睡吧。我怎么没让你睡了?你一天到晚地看啊看的,你是长进了,可是你总得让我也睡上一会吧。我怎么没让你睡了?你总得让我把这个梦做完吧。我怎么没让你睡了。哎,哎,哎,小俩口说话到外面说去说,这屋子里还有六个没结婚的呢,深更半夜的。

  那都是十年前的事啦。

  我的朋友卢冬曾经写过一首歌,名字就叫《十年》。词啊,调啊的,我都记不清了。可《十年》这名字我倒是记住了。这是一个好名字啊。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十年,我短暂的一生又过去十年啦。我这整天都嗡嗡作响闹腾得我够呛的脑子里一晃又增加了十年的乱七八糟的事儿啦。我知道那都是些陈谷子烂米仓的事情了,所以我平时懒得想起,我把那些事情扔得远远的,我把它们扔到谁也看不见的黑暗中,可有时候那些事情还是会冷不丁地自个冒出来,弄得我心里格噔格噔的,一阵不舒服,像是身上被什么虫子咬着了,又好像大冬天胃子里突然灌了一大杯凉水。好在一支烟或是一杯茶过后,我又能觉着浑身暖洋洋的了,那毕竟都是十来年前的事了嘛。现在,我好用暖洋洋的这样的词儿,活脱脱一个过来人的口气。可十年前,挂在我嘴边或者说写在我动辄就一百行两百行诗里的可不是这俗词儿,那会儿频率用得比较高的是诸如死亡、糜烂、呼吸、阴影之类高贵的词儿。我那会儿的代表形象是:一件皱巴巴的水洗布方格衬衫,一条长过鞋面的破破烂烂的牛仔裤,一支两块钱一包的"画苑"。我和薛瑜坐在绿草如茵的草地上,一边抽着烟,一边听刚从别人那儿搞到的崔健的一盘翻录带或是别的什么摇滚带子。那会儿的崔健还没有出人头地,那会儿他还是一个小号吹得像模像样,歌唱得跟驴叫似的小痞子(驴叫是我父亲给崔健下的评价)。可我喜欢这个小痞子胜过喜欢我父亲。我在宿舍有事没事就把音量调到最大,让崔健没完没了地吼叫他那变了味的南呀么南泥湾。他那怪腔怪调真是让我说不出地喜欢。不是所有的年轻人都和我们志趣相投。说起来你可能不相信,在我们那间住着的八个清一色二十出头血气方钢的小伙子的宿舍里,大行其道的不是硬梆梆梆梆硬的崔健而是诸如"妹妹找哥泪花流"或者邓丽君之类的软绵绵的艳词俗曲。

  说邓丽君的歌是艳词俗曲恐怕有点过分。别人我不清楚,我可是听邓丽君的歌长大的。我现在屋里还贴着一张邓丽君的大照片呢。偶一回头,她就冲着我甜甜地笑着。那是前年她在泰国猝然去世之后我从家里的一只旧箱子里翻出来的。这张有点发黄的旧照片(确切的说是旧画片)差不多有十四五年没见着太阳了。父亲说,你干什么,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的,你看看,你看看,尽是灰。我说,邓丽君死了,你知道吗,邓丽君死了。说这话时我心里挺难受的。说真的。好一阵子我心里都挺难受的。自古红颜多薄命,这是谁说的,说的一点不错啊。我这人天生就心软,更何况,这回薄命的不是别人,这回薄命的可是我少年时代的梦中情人啊。说句老实话,上初中那会儿,我脑子里整天就是邓丽君,可以这么说我的不幸的爱情生活就是从邓丽君开始的,除了她我眼里没别人。可是一到了十年前那会儿,不管什么爱情啊,什么私下里的痴心忘想啊,什么海誓山盟啊,一下子全都烟消云散了。天生丽质的邓丽君一夜之间让位给了那位既不中听也不中看穿着一身过时的黄军装的朝鲜族小号手,哼哼卿卿的《何日君再来》也让位给了铿铿锵锵的《一无所有》。那会儿恋母情结或者说单相思已经让位给更让人心跳的英雄情结啦。

  那会儿阳光灿烂,空气清新,空气里弥漫着树叶的清香。我和薛瑜从草地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后朝天空望了望。哈,我变得文绉绉的啦,一不留神就口吐锦绣。十年。三千六百五十天。三千六百五十个日日夜夜。真是往事如烟啊。此刻,我坐在电脑面前,摁灭手里的香烟,端起茶杯,喝上一小口,然后闭上眼睛,像个有钱的外国老头一样固执地让自己沉浸在红黄色的怀旧气氛中。那会儿,我还拾过破烂呢,他想,那会儿,我还挨过食品店老板的打呢。一个个屈辱的画面从脑子里闪过。太阳穴上敷着老人斑的青筋被往事激得一跳一跳的。可是一等他睁开眼睛,一当他看见满屋的奢侈和豪华时,他不无调皮地吹了声口哨。都过去啦,他想,就那么回事。是的,就那么回事。虽然我没什么钱,虽然我还算不上老迈,环顾四周,虽然四壁空空,谈不上丝毫显贵和富有,可我也知道就那么回事。我在写这篇文字前就知道会是那么回事。可是那会儿,我不知道。那会儿,我身高一米七零,体重一百一十五斤,鼻梁上架着一幅左右都是四百度的黑色金属眼镜,走起路来,体态轻盈,眉清目秀。那会儿,我走哪儿嘴里都叼着一支劣质"画苑",吞吐烟圈的同时出口成章,夸夸其谈,自视才华横溢,在诗坛打遍天下无敌手。那是个好年月啊,虽然我现在想起来不免脸红,和老朋友在一块时也着实不愿提起那段无法无天的日子,可是一旦说起,一旦说得兴起来,却也不免手舞足蹈,眉飞色舞的。那可是一去不返的青春啊。可是薛瑜不会。长我一岁的薛瑜穿着一件新做的挺刮刮的藏青色西装,戴着一条织着金色图案的深红色领带,胸有成竹地坐在某某报社十四层高的他那张靠窗的可以看见昔日校园的办公桌前,一手拿着烟,一手握着电话。他才不会像我这般沉不住气呢。

  喂,你再说一遍,我听不清楚。他说。

  韦坤刚才来电话说是弄到一盘崔健演唱会的带子,他喊我去看,今天晚上,对,就今天晚上,你一块去吧。我说。

  唔……不行,我晚上有事啊,崔健吗,你去看吧。

  崔健吗,你去看吧。听,一幅多么消闲自在慢条斯理的腔调。居高临下,双眼微闭,时不时地往烟灰缸里抖抖烟灰,再时不时地往窗外瞧瞧。他还真是居高临下呢,十四层楼的窗外一定有五颜六色的云彩像模像样地飘来飘去吧。前年春天,我倚在家门口那家小杂货店的脏兮兮的柜台上给刚从锁厂调到报社不久的薛瑜打电话。我能从听筒里闻见他那边传出的香烟味儿,而且没准我还闻出了香烟的牌子。这倒不是我有什么特异功能。我这人的嗅觉一般。我这么说只是为了说明我对他是知之甚深。谁叫我认识他十几年了呢。我这短暂一生的三十年中差不多有一半时间都在跟他打交道。跟他聊天,跟他散步,跟他走东奔西,也包括跟他较劲。我对他太了解啦。所以打电话前我就知道他压根就不会去。薛瑜对崔健不感兴趣。他怎么会对崔健感兴趣呢。十年前,当他和我坐在草地上,一块翻来覆去地听着那盘我如获至宝的崔健的地下带子时,我就知道他对崔健一点兴趣都没有或者说他压根就不喜欢崔健。这么说有点夸张。有点显摆得夸大其词了。不过,那时我确实隐隐地感觉到了。而且这个感觉或者说判断一度让我觉得挺伤心的。这倒不是薛瑜不能不喜欢崔健,也不是我非要他和我在什么上都步调一致志同道合。我没这权利啊。我这么伤心是因为在我觉察出这一点并且对此深信不疑后,他还一再在我面前大谈崔健怎么怎么了不起怎么怎么棒。我受不了这个。这是我不能容忍的。我的家教使我对哪怕一点点撒谎和虚伪深恶痛绝。好在没过多久,我就自己弄明白啦。我的解释不算严密可是还算情有可原。我对自己说薛瑜不是那种热情奔放性情外露的人,他不是那种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大言不惭的人,他的理性总是大于非理性,或者说他的非理性总是被理性恰到好处地压抑着,如果他的非理性能从理性的压抑下解放出来,如果他能把这种解放用诗或者画表达出来,那么他就可以成为优秀的艺术家,可是他不能,他天生就不是艺术家而是理论家,他感兴趣的是逻辑而不是形象,他看重的是结论而不是过程,而艺术是一种活生生的过程,是一种不受逻辑控制的升华(弗洛伊德是这么说的吧),在薛瑜眼里,这种过程或者说这些激动人心的艺术不过是他所关注的结论的论据而已,崔健也好,艾略特也好,毕加索也好,他们的歌、诗、画不过是一些冷冰冰的论据,不过是一些紧接在"因为"后面的句子,它们的价值也只是在于能够得出"所以"之后的结论。这就是艺术家与理论家的区别。我对自己说不存在撒谎不撒谎,崔健只是他心目中的一个论据,他喜欢这个论据只是因为它能够为他的结论增加可信性,你怎么能要求一个理论家像一个艺术家一样为之欣喜若狂欢呼雀跃呢。

  又说到那会儿啦。说到那会儿,记忆里的那道闸门可就关不住啦。

  那会儿,翻译过来的书真是多如潮水啊,思潮啊,运动啊,主义啊,来势凶猛,一浪接一浪,把我和薛瑜冲得手忙脚乱浑身上下湿淋淋的。为了不被潮水淹没或者说为了不让新来的潮水从身旁滑去,薛瑜不得不把他的熄灯时间一再往后延长,在夜深人静肚子饿得咕咕叫的黑暗中,一边啃着面包一边目不转睛疲惫而又兴奋地领教未来主义、表现主义、超现实主义等等的宣言啊声明啊一遍遍的狂轰乱炸。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夜猫子啦。我呢?当薛瑜在第二天早晨打着哈欠,睁着两只布满血丝的眼睛,灰头灰脸地跟着那些美美睡了一整夜后叽叽喳喳看上去精力充沛浑身是劲的莘莘学子们一路走进人满为患的教室时,眼尖的古代汉语或者修辞学老师问他,那个经常跟你在一块的余刚怎么没来啊?薛瑜把眼镜摘下来,煞有介事地吹上两口哈气,他啊,他昨天病了,感冒吧,咳嗽咳了一晚上。薛瑜天生一脸诚恳相,连装都不用装。当他把眼镜擦干净,当他抬起头准备接受更多的询问时,老师已经转过身子在黑板上写上好几个字了。老实人啊。而那会儿我也没敢闲着,我从床上爬起来随便揩了把脸后便迎着刺眼的阳光走进高大漂亮的图书馆。我的目的地是五楼的国外图书期刊阅览室。阅览室宽敞明亮,面积有五六十个平方米。关键是没什么人。我的英语挺糟糕的。开始时我进去后还作作样子,拿上一本杂志装模作样地翻翻,后来和一个姓张的女管理员处熟了,便连作样子也免了,一进去,便一脸愁苦状,摊开开稿纸写起诗来。等诗写好,等薛瑜把关于对当前的艺术和文化的理论文章弄完,我们俩就骑上两辆吱吱嘎嘎的破车子开始在这个城市东奔西走起来。风景怡人的大学校园啦、烟雾腾腾一股尿骚味的男生宿舍啦、同样烟雾腾腾可闻起来满是脂粉味听起来让人直起鸡皮疙瘩的莺声燕语的女生宿舍啦、摇摇欲坠的小阁楼啦、紧贴着锅炉房时不时有煤灰味钻进钻出的值班室啦、咖啡馆啦、公园啦、医院啦、改成招待所的防空洞啦等等等等,哪儿有情况便去哪儿。

  在我现在还算不上老眼昏花却已经影影绰绰的印象中,十年前那会儿,晴空万里,阳光灿烂,偶或有一道彩虹或者月偏食什么的挂在天上,引得路人纷纷停下步子抬头仰望。那会儿的天气差不多是春、夏、秋三季的融合,四月底或者五月初,夹着阳光的暖风在城市上下缓缓地吹着,三五成群的鸽子或者其它什么鸟儿在人们头顶低低地盘旋。冬天里北去或者躲在树窝里的小家伙们又出来活动啦。你走在街上,一不经意你的头上或者肩上或许就会落上一根漂亮的羽毛。你把羽毛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如果你是个细心的人你便能在两指之间感觉到一丁点细微的暖意,你抬起头朝天空望去,那只与你有缘的小东西已经飞到了百米之外啦,同样如果你是个敏感的人这时你就会发现与天气相对应的色调也差不多是绿、红、黄三色的融合。那种老印象派们衷情的颜色。那也是我喜欢的颜色啊。在我的印象中,那会儿是没有冬天的,即便有那冬天也是暖洋洋的。那冬天里落的雪握在手里就像棉花似的柔嫩软和。那冬天里吹的风拂到脸上就像春风一样舒服。我又文绉绉的啦。文绉绉的瞎话。文绉绉的胡说八道。我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知道这会儿有样东西正在我脑子里作怪。这东西粘附在某一根脆弱的脑神经上,确切的说是它压在那根倒霉的主管记忆的神经上面,它把它给压住啦,它就像一个随时可能发生病变的肿瘤一样压得那根神经喘不过气来,它对它说:发发慈悲吧,不然的话。

  我知道它是什么。

  我知道它身上还粘着血呢。

  没准这血的颜色正好也是绿、红、黄三色的融合呢。

  那会儿的马路没有现在这么宽敞,没有这么多一辆贴着一辆半天才往前走上几米的红色夏利出租车,马路两侧也没有这么多烟囱似的高楼大厦。那会儿立在马路两侧的是郁郁葱葱高高大大的法国梧桐,两层或者三层现在看起来略显低矮的商店挨着梧桐掩映下的人行道一字排开。那会儿这个城市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坐公共汽车、骑自行车或步行上班,只有百分之零点一的人能坐上像夏利那种模样的小轿车。那会儿在街上还见不着夏利呢。带着大大小小的官儿们在马路上招摇过市的是诸如红旗、伏尔加、上海、北京吉普等现在过了气的老牌子。我和薛瑜骑着车子咣哩咣铛地隔着绿岛与这些清官大老爷们并肩而行。与此同时,绿黄相间的梧桐枝叶把头顶上的阳光分割成了细碎斑驳的阴影,不无诗意地洒在我们瘦弱的身上。而我们瘦弱的身上也差不多总是揣有那么一本或者几本刚出版的诗集。那会儿,第一批出国考察的"年轻人"还没有回来,这个城市的决策权仍然掌握在一群七十岁上下的老人身上。他们一会儿成排地坐在话筒后面,一会儿在郊县的田埂上与皮肤黝黑的农民握手攀谈,一会儿又在幼儿园弯下腰去抱抱孩子,在醒目的报纸头版照片上,他们看上去慈眉善目、和蔼可亲,可是实际上他们的身子已经颤颤巍巍摇摇欲坠了。这些七十往八十跑的老人不无吃力地站着他们一生的最后一班岗。他们大都是些扛过枪打过仗的人,枪林弹雨九死一生的冒险经历和吃过草根咬过皮带的朴素生活,两者加在一块,使他们在决策中无法把他们手里的这个城市与远在欧洲的巴黎或者大西洋岸边的纽约联系在一块儿。他们对艾菲尔铁塔和帝国大厦不屑一顾,对腐朽糜烂的生活方式嗤之以鼻。在他们昏昏欲睡的印象中的巴黎是一座一夜之间插满红旗又一夜之间红旗落地的城市。巴黎公社。啊,多么惨烈的巴黎公社啊!

  此刻我脑子里突然出现了巴黎巷战的情景。起义者们在大街小巷搭起街垒作最后的抵抗。枪声四起,火光冲天,被枪声惊吓的马匹发出哀怨的嘶鸣。硝烟散尽后,被俘的起义者被带到一堵爬满青苔、湿乎乎的老墙边。起义者中的领袖拒绝行刑队递给他的用于蒙眼的黑色绷带。他睁大双眼,目光越过行刑队的头顶,抵达远处夹杂在众多建筑物中的教堂的塔楼:这是他一生中最后的巴黎了啊。他低下头,用手捋了捋头发,等他抬起头来时,人们可以看见他唇边和眼角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预备。""放。"一阵闷湿的排枪。起义者重重地倒了下去。冒着热气的鲜血顺着凹凸不平的鹅卵石的缝隙流到了没来得及撤走的年轻的刽子手的脚边,弄湿了他的鞋子和裤管。他呆呆地怔在那里,牺牲者行刑前那一句嘶哑的"共和万岁"让他一时间不知所措。这不是公社的那次起义,这是根据雨果的同名小说拍成的电影《悲惨世界》中的一个场景,但是此刻它们在我纷乱的记忆中混杂在了一起,而且,我差不多已经把《国际歌》的第一段哼唱了一遍: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欧仁·鲍狄埃、维克多·雨果、血雨腥风风云际会的巴黎,是巴黎而不是别的什么乱糟糟的城市,一提起这个名字,我仿佛看见一个人坐在塞纳河边的一张长凳上,他穿着一件青灰色的长风衣,上半身弯曲着微微前倾,手里的香烟差不多正好抽到一半,他出神地望着蒙着薄雾的河水,落落寡欢,一言不发。这是一个四月的早晨,烟雾朦朦,寒气缭绕,塞纳河岸的草地青黄相杂,刚发芽不久的细嫩的草尖托起一个个晶莹透明的水珠,煞是好看。艾略特说:四月是最残忍的月份,哺育着丁香,在死去的土地上混合着记忆和欲望……我看着那个人的背影,我希望他能回过头来,可是我没能等到,我没能来得及看见那个人的脸,因为在这之前,我听见有个声音在我头顶在虚幻的风中来回飘动。这个声音遥远得难以触摸可是却又近在眼前。它说:三十岁之前,我一定会走在巴黎的大街上,你信不信?

  在这个声音或者说这句话出现之前,我也没来得及看清那个年轻刽子手的脸。我记不起来了。在我印象或者想象中,他应当是有一张胆怯而英俊的脸的。他应当是一个刚刚入伍不久的小伙子。在入伍之前他应当是刚从一所大学毕业。这所大学应当是著名的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就是萨特和波伏瓦念的那所大学。可是那会儿还没萨特,一八几几年,那伙儿,还没轮到萨特,那会儿存在主义的精子和卵子还在黑暗中孤苦零丁天各一方呢。这个爱好文学在学校着实写过好几十首诗的年轻人大学刚毕业就被国家拉到了军队里,而且很快被派到了前线。他端起枪,当他试图把准星对准面前那个不要眼障的起义者时,他发现自己全身都在哆嗦。不单单是因为害怕,他知道是怎么回事,透过围绕准星的半圆,他看见那个不怕死的家伙正在对自己微笑,他们的目光在一瞬间交汇了,他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是他还是忍不住的哆嗦起来。这个没见过世面而且确信在刚结束的巷战里并没杀死过人的文学爱好者索性闭起眼睛。眼不见为净。"放。"就在这当儿,指挥官发出了开枪的命令。他下意识地扣动了扳机。这个本来指望与司汤达一样不朽的年轻人吓得不敢睁开眼睛,可是没一会儿,他便听到了同伴从远处传来的让他归队的喊声,他不得不睁开眼,他发现刚才还活着的一排人已经成了尸体。他愣在那儿,脸色煞白,莫名其妙地气喘吁吁,直到鲜血染红了他的鞋子和裤管。

  你能猜出这个人是谁吗?你能说出这个人的名字吗?

  如果我说他就是维克多·雨果。法国作家、大名鼎鼎的《悲惨世界》和《巴黎圣母院》的作者。一个胆怯的士兵,一个良心发现的忏悔者。你会怎么想?你想这家伙一定是疯了,夸夸其谈、沽名钓誉、哗众取宠。如果你凑巧是个小说编辑,你一定会想这家伙肯定是个刚出道的新手,为了出名,不惜闪烁其词,东拼西凑,你一定会连带地认为这篇文字的责任编辑也是个花花绿绿不负责任的家伙。而如果你恰巧是个雨果研究者,偏偏你们十几个雨果研究专家正在召开一年一度或者不定期举行的雨果研究年会,如果你们碰巧看到了这篇文字,你们会怎么说?你们一定会义奋填膺,对这种不无轻佻的大放噘词奋起反击吧。你们说的对,没错,这会儿,我也正被自己的唠里唠叨弄得一筹莫展不知所措呢。我这是怎么啦?说着说着怎么扯上雨果啦?这篇文字关雨果什么事?关巴黎什么事?关这个刽子手什么事?啊,我这是老毛病又犯啦!一提到巴黎就莫名其妙地来精神,一有个由头就唠叨个没完。这毛病也积攒了有十年啦。十年前,我和薛瑜走在这个城市高大茂密的梧桐树下,一边谈论着布勒东,一边用手使劲揉弄着眼睛,暮春时分,风一吹,整个城市到处飘飞着鹅黄色的毛絮絮(梧桐果由这些毛絮挤压而成),一不留神便会钻进眼睛。可那会儿,我们并不在乎这个。我们由布勒东出发谈到阿拉贡,由阿拉贡谈到尤奈斯库,由尤奈斯库谈到萨特,由萨特谈到格利耶,我们从一条马路走到另一条马路,从凯旋门走到卢佛宫,从卢佛宫走到艾菲尔铁塔,从艾菲尔铁塔走到香舍利谢大街,从香舍利谢大街走到午夜出版社。我们一边说话,一边倾听身边法国梧桐哗哗的响声,仿佛那真是来自法国的声音,仿佛我们不是走在我们这个城市,我们仿佛是走在巴黎,走在巴黎的大街上。啊,刚才说到哪儿了?对了,就在这儿。一个年轻的刽子手。一个吓破了胆的大学生。我没能看见他的脸,我之所以没能看见是因为我听见有一个声音在我耳边,不,是在我记忆深处缓缓响起,这个声音说:三十岁之前,我一定会走在巴黎的大街上,你信不信?

  你信不信?你信不信?

  我想起来啦。如果十年的岁月真的像童话书里说的那样一下子就堆起了十厘米厚的灰尘,如果这些灰尘真的像一堵墙竖在了十年后的我的面前,那么此刻我就站在这堵墙的后面,我不是什么中了咒语的王子,我也没有金光闪闪的王宫和财富,我站在它后面,透过这些灰尘的缝隙,透过一张比针尖还小的颗粒织成的细密的网,我看见我手里正缓缓转动着一只玻璃杯,一股热气从杯中袅袅升起,碧绿的茶叶水草一样攀浮在杯子内缘,时不时透出一股香气。我坐在一张已经褪了色的餐桌旁,餐桌上放着一只褪了色的绿色半圆形罩子,罩子里自然是大小不一的碗碟。我不时朝罩子挥挥手,因为有一只苍蝇总是围着罩子绕来绕去的。那是一个春天的午后,十年前,也许是九年前,我坐在薛瑜家一室一厅的那间朝北的小厅里,一边喝茶一边和他说话。我现在还能嗅出那杯茶的清香味儿。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是我第一次到薛瑜家。我记得清清楚楚。我想起来啦。那天早晨,省中医院的女护士吴蓓蓓到学校来找我还书。八点多钟,一缕阳光穿过宿舍前篮球场上空的云彩,穿过宿舍前说不出名字的一棵杂树的枝叶的缝隙,稳稳地斜射在我半边脸上。当身材乖小,说着一口吴哝软语的吴蓓蓓在门外想大声喊却总是底气不足地叫我的名字时,我正在非洲大草原被一只狮子或猎狗什么的追赶着。春天人懒啊。我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叫她在大门口等我(我那间宿舍里的人都还在呼呼大睡呢)。我忙不迭地起床,刷牙,洗脸,并且利用这短暂的时间思忖着吴蓓蓓的心思。

  吴蓓蓓是我在诗歌角认识的。那阵子,我和薛瑜频频出没于这个城市大大小小的艺术聚会,有事没事便往外面跑。那会儿,搞艺术的人多如牛毛。画画的,唱歌作曲的,跳现代舞的,写小说的,搞理论的,弄什么的都有,最多的而且十有八九都是写诗的。见面一介绍,这位是青年诗人,那位也是青年诗人,有点全民皆诗人的味道。诗歌角位于城西的一座佛塔旁边。这座建于明朝的佛塔并不藏于深山野径而就靠在一个公共汽车站旁,佛塔周围没有什么别的与佛事有关的建筑,有的只是一些树龄不长手腕粗细的水杉。不知什么原因,这个城市的第一拨"现代派"诗人的第一次聚会就是在这儿举行的。在那次吵吵闹闹试图给这个城市的诗歌运动指点方向的聚会快要结束时有人提议把这地儿就叫作诗歌角,于是你喊他喊诗歌角的名声还真的响起来了。我和薛瑜没赶上那第一次聚会。可那之后的事儿差不多都赶上了。那会儿,还没有兴起弄名片。不像现在动不动就把名片一递:请多多关照。一幅日本人的嘴脸。那会儿,我们每人手上差不多都有一个小本子,大家都是通过签名留地址认识的。参加的聚会越多认识的人也就越多。吴蓓蓓就是那些密密麻麻的名字中的一个。在我那个封面印有林肯头像的记事本里,签在吴蓓蓓名字前面的是李莉。她们俩都是省中医院的。一个曾经见过几面的小个子把她俩介绍给我和薛瑜时煞有介事地把她们称为"护士诗派"。哈,护士诗派。不妨叫白大褂诗派更贴切些。可是那会儿,我们不这么看。那会儿,我们一脸严肃,满面红光,一会儿兴致勃勃,口若悬河,一会儿垂头丧气,沉默寡言,在四月或者五月的阳光下毫不迟疑地把自己沉浸于闪闪发亮的艺术的光环之中。啊,我们来了,无论是时间还是死亡都不能让我们停下步子,我们来了,没有什么荆棘能把我们的眼睛遮蔽。

  但是即便就在那会儿,在那种神圣的气氛被宣染得真假难辨的情形下,我们并没有完全失去判断能力。虽然我对自己的诗的质量深信不疑(这种多少夹杂着自恋情结并不可避免地与二十出头的年纪与盲目冲动的青春混杂一起的自信在今天看来是多么可笑,这种荒唐的自信就像是一只纸糊的风筝不自量力地往月球飞去),这种自信多少显示出了我们判断能力的脆弱,那会儿,我真是弱不禁风啊,可就凭着这一丁点能力,在诗歌角或者在别的类似场合传来递去的各种各样(油印的,手抄的,铅印的)的诗集中的绝大多数在我们眼里不过是一只只在我们头顶呼啸而过的纸飞机,不过是一些眼花缭乱的或天真或世故的儿童玩具。这也是那些年龄长我们十岁或者更多的先锋诗人们对我和薛瑜另眼相看的原因。薛瑜不写诗,可是他在那些不眠之夜匆匆赶制出来的长篇大论足以让那些从没进出过大学校门的反学院派诗人们(这些愤世疾俗的诗人同时身兼着锅炉工、公园门卫、厨师、秘书、营业员、解放军战士、电车司机、个体户、长期病号、服务员等等本职工作)称赞不已。我和薛瑜在那会儿着实风光了一回啊。所以当吴蓓蓓把她们俩的集子递到我手里的时候,我不无拿腔拿调地对那些充斥了手术刀、血液、骨头、瓶子、呻吟的"护士"诗大肆评论了一番:这个句子不错,很有想象力,这儿你看是不是这样更贴切些在结构上也更完整……总的来说写得不错,不错。

  我那会儿的角色就像一个刚刚看完《圣经》或者说仅仅是看完《新约》就匆匆上阵赶着布道的年轻牧师,既兴奋又紧张,生怕什么地方说错了或者引错了典故。好在她们俩人听得头头是道的,她们俩连《圣经》的封皮都没摸过呢(绝大多数的先锋诗人们也是这样,他们之所以先锋他们之所以对当权的老诗人们不屑一顾仅仅是因为他们刚刚看过一套现代派作品选,刚刚看过艾略特的《荒原》)那天上午,吴蓓蓓手里就拿着一本艾略特的《四个四重奏》。我远远地就看见她手里拿着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是绿色的,特别显眼。在校门口,她问,薛瑜没在啊。我说他礼拜六把床单被子什么的都带回家洗去了,没住校,我说,你找他?她突然笑起来,没头没脑的。她把书递给我。我说,到我宿舍坐坐。不了,她说,屋子里尽是人。我不说话了。我告诉自己千万别说到校园里走走之类的傻话。她正等着这话呢。她也不说话,可还在笑着。我说你笑什么,我有什么不对吗?她说,你还没吃饭吧?我说,早饭我无所谓。她又笑了起来。我有点不知所措了,跟着也笑了笑。这时候,我们班的一个女生正好从我们身边经过。我赶忙调过头去。我说,我们到校园走走?她说,你车子在吗,我们出去走走,东郊怎么样?

  于是我从车棚里推出了我那辆一骑起来就嘎吱嘎吱响的宝贝车子,真的就嘎吱嘎吱地往东郊出发啦。说实话,那还是我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单独出门呢。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不知道当年的吴蓓蓓现在身在何处,不知道她是否还在城南的省中医院里为她所说的家禽一样邋遢的病人们打针换药。她也快三十了吧。如果我没猜错,这会儿她孩子都快上学了。可是当年的吴蓓蓓挨着坐在我身边就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她身材乖小,香气逼人,虽然身高不足一米五五,可是她常穿的一件黄白相间的紧身羊毛衫却勾勒出一个娇小琳珑的身段。那会儿天气真好啊。东郊的草地上到处是出双入对的恋人。如果你有本事侧耳倾听,钻入耳膜的保证都是些信誓旦旦的甜言蜜语。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说得一点不错啊。很可惜我没说也没听见这样动人的句子。那天上午,我坐在东郊满是阳光的音乐台的草坪上,面对着满目的诗情画意,听见的却是诸如"那么让我们走吧,我和你/当暮色蔓延在天际/像一个病人上了乙醚,躺在手术台上……"这样冷冰冰的句子。我在艾略特的举目无亲的诗句里找到了应付时间的办法。我没敢多看吴蓓蓓的脸,但是我知道她那对本来洋溢着春天气息一说起话来左顾右盼的眼睛在一首接一首的荒原般的诗歌中逐渐暗淡了下去。我是个冷酷无情卑劣无耻的家伙啊。我坐在那儿,面对一个面容娇好情窦初开的女孩儿,面对着一朵刚刚绽开的花儿,一本正经,坐怀不乱,高高在上得就像是一个刁滑的情场老手。

  我们在一个小饭馆一人吃了碗面条后便往回赶。一路上彼此都没有怎么说话。在快要到薛瑜家的巷子跟前,我和她分了手。自那时起到现在,十年了,我们没再见过面。我不记得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了。可能就是简单的"再见"两个字。我把与吴蓓蓓这桩发生得有点突兀的事情当作我不幸的爱情生活的开始。对于我来说这是第一次。虽然在这之前我也有过梦中情人什么的,不过那都是些仅仅停留在想象阶段的花花念头,可望而不可及,吴蓓蓓这次不同,她就在我身边,我一转头就能看见她的脸,我一伸手就能捉住她的手或者说像所有亲密的恋人那样环住她的腰。她脸上像地图上的珊瑚礁一样的一层淡淡的雀斑清晰可辨。她的嘴唇和她的眼睛一样单薄而不失秀气。还有,她始终不明所以地笑着。一个好姑娘啊。可是她却成了我将近十年的不幸的爱情生活的开始。十年前,我二十岁或者二十一、二岁,正是少年维特的年纪,虽然不像维特那样手里搭拉着一件蓝色燕尾服,白色衬衣上套着件黄色背心,温文尔雅,风度翩翩,却也自视才华出众,意气风发,不把歌德放在眼里。或者说根本不把吴蓓蓓那样相貌平平的女孩放在眼里。我们是要成就大事业的人啊。在我和薛瑜的眼里,整个学校虽然芳草遍地却是丑女如云,于是相约读书期间不近女色。好一个不近女色。十年过去了,再看看当年的大才子,发如草根,眉似扫帚,面色蜡黄,两眼呆滞,一幅落落寡欢无精打彩的模样。再过几个月,我行将三十啦。如果不是去年底我放下面子,好一阵穷追猛打,我现在不定还是孤单只影,顾影自怜呢。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学会奚落自己的,动不动就把自己拉出来嘲弄一番,好像自己是个被别人忽视的傻子,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或许这根本就不用学,就像年轻时喜欢自高自大自吹自擂一样,到了一定年纪说说笑话奚落奚落自己是很自然的事情。再过十年,说不定我又开始把自己捧上天了呢。千种理由万种理由,有一点千真万确:我已经不年轻啦。虽然我还没落到这篇文字开头那种人将就木的凄凉晚景。可是我差不多已经能看到它,已经能把那种场面了然于胸啦,这就像十年前我在薛瑜家里能够看见巴黎,看见艾菲尔铁塔一样。虽然那会儿我不过是一个仅仅写了百把首诗,看了十几本诗集的文学青年,虽然我对法语的了解仅仅限于知道"布书"的发音相当于汉语里的"你好",但是我仍然能看见自己站在高大的铁塔下面,一边请街头画家为自己画一张碳笔速描,一边向咕咕叫的鸽子抛扔面包屑。我对薛瑜说:三十岁之前我一定会走在巴黎的大街上,你信不信?啊,你说什么?薛瑜从床底下抽出身子(我说话时,他正钻在床肚底下找一本书)。我又说了一遍。我和薛瑜说话那会儿,薛瑜的父亲和母亲正在为中午吃的一条鱼在另一个房间"大动干戈"。薛瑜的姐姐因此在几分钟前刚刚离开。薛瑜愣了一会儿,说,那会儿走在你身边的是个中国人呢还是个法国女郎?他把话岔开了。我知道他在为父母感到难堪。他没把我的话当真。可是即便那会儿他父母没在吵架,即便那会儿花团锦簇阳光灿烂,他也会把话岔开的,我知道,他对梦想什么的心不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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