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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康派精神分析视角下的詹姆斯.乔伊斯(中)

乔伊斯-贤者(Joyce le prudent 

作者:Françoise Gorog

译者:潘恒 

三、女性化的男人

由于石祖意义的缺位,施瑞伯院长(法院)有这样的幻想:即作为一个正在交媾的女人是多么美好啊。那么,在乔伊斯的作品中,除了这些关于身体关系中以及生命关系中的石祖意义的缺位的迹象外,我们还能够找到类似的幻想性等价物吗?


乔伊斯不断地宣称自己是女性化的男人。他是奥多.魏宁格(Otto Weininger——奥多.魏宁格是一位皈依基督教的犹太人,于23岁的时候自杀——的读者。因此就像被用于宣传反犹太人以及反女权主义中的魏宁格的论点所说的那样——即犹太男人是女子气的,乔伊斯也自称是女性化的。奥多.魏宁格的话语展现了抑郁症将自己说成是饭桶的方式——诽谤自己(se diffâme lui-même)、自我诽谤(s’auto-diffâme)诽谤自己(se diffâme lui-même在法语中可以与把自己说成是女人(se dit femme lui-même构成一个双关语。拉康在讨论班«再来»中的一次课上使用了这个双关语:为了使灵魂找到存在的办法,人们将女人区别于起因性的「它(ça)」。「On la diffâme (On ladit-femme)」,人们诽谤女人。历史上较为著名的女人,确切地说,正是那些被人们以损人名誉的方式所讲述的女人。


难道魏宁格自己就是一个自我诽谤的抑郁症并将这种诽谤延伸至他人?我如此假设
据乔伊斯所说,犹太男人会在一种出奇的烦躁不安中等待着,直至他知道自己是一位父亲或者母亲 ——是父亲还是母亲,这取决于出生的婴儿是女孩还是男孩。因此,被归咎于这些男人的「女性化」——弗洛伊德已揭示了其缘由——得到了延续,不过这次涉及的是「成为父亲还是母亲」这个问题。


詹姆斯.乔伊斯出生时被取名为詹姆斯.奥古斯塔(James Augusta)。不过如果可以相信他的传记作家理查德.爱乐曼(Richard Ellmann )的话,这似乎是由于身份错误所导致的。他的母亲,虽然毫不理解他的文学爱好,却也完全忠实于他。也许这使得她成了乔伊斯口中的「苏格拉底的母亲」——一位灵魂的助产士。然而,有一个人似乎主导了他的童年;她正是孔威(Conway)女士。这位寡妇是乔伊斯的远房亲戚。在乔伊斯居于布瑞之时,她担负其教育工作。乔伊斯给她取的绰号是但丁(Dante。整个家庭都接受了这个绰号,并且他的兄弟斯坦尼斯劳斯(Stanislaus)认为这源自于英语中用来指示母亲的替代者的词语,即阿姨(auntie。不过,必须要注意到在位于布瑞的家里,有一扇彩绘玻璃大窗,而但丁和贝缇丽彩(Béatrice)正呈现于其中。同样,通过这个绰号,我们还可以发现一种关于乔伊与性别化(sexuation)之间的独特关系的迹象,也就是说他的家教女教师被一个男人的名字——这位作家(但丁)对乔伊斯而言又是那么的重要——所命名:难道通过成为她最爱的交谈者,他觉得自己成了这位但丁的贝缇丽彩吗?他后来与目光之间的关系、他的反复发作的眼疾、他女儿的名字露西娅(Lucia)以及保护视力的女圣人的名字,应当促使我们强调这一假设吗?


不管怎样,可以确定的是,乔伊斯对“Sheehy”这个名字——“乔伊斯这个姓氏的爱尔兰语中的变体——很感兴趣。青春期时,他经常出入于以此命名的房子,并且他坦露道:“Sheehy”是一个由英文中的“she”“he”所构成的雌雄同体式的姓氏。他的姓氏“Joyce”在英语中也是一个女性化的名字。


在他所创作的人物中,也许必须要挑中«尤利西斯 »中的主人公布卢姆(Bloom)。这位布卢姆先生是先生(Monsieur Fleur);花(Fleur既是德文词“Bloom”翻译,亦是匈牙利语中“Virag”一词的翻译。这位“Virag”先生首先也是以«尤利西斯»中事后被命名为喀尔刻(Circé )”情节中的“Virago”来出现的。要注意到在圣经中“Virago ”是一个被用来指示亚当的女人的姓氏——雅克.奥贝赫曾经强调过这点。然而,在乔伊斯已经根据利奥波德··萨克-马索克(Léopold von SacherMasoch )将(Bloom)称作利奥波德(Léopold之后,他仍坚持要给这个已经因其姓氏而被女性化的人物(Bloom)附加上一个女性式的名字:宝拉(Paula)。


乔伊斯如此说道:布卢姆,正是我。这是「女性化」吗?反对。福楼拜不也曾说过包法利夫人就是我吗?此外,我们可以发现:当乔伊斯把他的青年时期的爱人玛丽.施黑(Mary Sheehy)变成«斯蒂芬英雄»中的人物时,他将其命名为爱玛(Emma)。

四、不大可能的勇士

除了作者自己身上所表现出的显著的女性化特征之外,对我而言,注意到其所创作的众多主人公的女性化则是更令人吃惊的。在其作品中,出于编造的需要,他童年时的朋友们都普遍性地被女性化了。因此,这些在雅克.拉康看来成了极有力的论据。他的一个名叫波埃乐(Boyle)的朋友,在初中时期获得了这样的绰号:波埃乐女士(Lady Boyle )。这是为全体初中同学所共有的笑话。之所以他有了这个外号,是因为他总在剔指甲。然而,在回忆这位儿时的朋友时,乔伊斯在这一段落后的那一句话中提到了主人公对爱丽安(Elieen)的修长洁白的双手的迷恋;这种不分昼夜地对女性的、洁白的且有时戴上手套的双手之迷恋,在乔伊斯的作品中表现出了一种恒定性。


对于鞭打者-神父,即在体罚情节中被提及的神父多兰(Dolan),斯蒂芬仅以讽刺性的抨击来实施报复:多兰:这很像一个洗衣服的女人的名字。如此一来,他将鞭责他的人比作一个洗衣女工,因为在爱尔兰他的名字(专有名词)是一个普通名词。


另一个同学伯恩(Byrne),变成了卖甜柠檬味的辫式牛奶小面包的贝蒂.伯恩(Betty.Byrne )。这位同学成了科兰尼(Cranly)的原型。斯蒂芬给科兰尼起了个小绰号家(养的)鹅”——一个对男生而言极为古怪的绰号。这种古怪性因其(乔伊斯)配偶(Nora Barnacle)的姓氏伯纳科(Barnacle而大为增强,因为伯纳科也是爱尔兰语中黑雁鹅的名称——一种迁徙性的家养的鹅,进而这是一个使爱尔兰移民因蒙上它而显得怪里怪气的绰号。在小说中,科兰尼被描绘成这样一个人:在其忧郁而又女性化的双眸中,露出一种被作者类比成颠茄(la belladone的漠然;颠茄(la belladone 不过是意大利美女们为了拥有一种忧郁的眼神而放入眼睑间的东西——这种用品的名字“la bella donna”意为美丽的女人(la belle femme


在圣灵降临节的传统戏剧演出中,当那些精心粉饰的面颊在金色的假发从草黄色的遮阳女软帽下脱落之后被证实是属于同班男同学——年青的贝尔提.泰龙(Bertie.Tallon)时,斯蒂芬只记住了所有人的惊奇。


如果亚当(Adam)是一位女士(madam”——乔伊斯喜欢开这样的玩笑,那么必须要留意到他对哈姆雷特的看法:难道哈姆雷特不是一个女人?这难道不正是奥菲丽自杀的缘由?这使我们想到这个论点——哈姆雷特通常是由乔装改扮的女人来出演的——已被英国戏剧评论界所熟知;英文中乔装改扮被说成是男性模拟艺人(male impersonator)”——这个习语出自拉丁文伪装的外表(persona。哈姆雷特主要是由班德蔓.帕乐梅(Bandman.Palmer)所扮演的;然而,在诸多论点中,乔伊斯多次重提并选取了这一论点。


因此,在这些人物的不大可能的「性别化」中,无疑必须要考虑到在英国哑剧的传统中男性角色偶尔会由乔装后的女人们来扮演。我们也可以在歌剧中看到这点。不过,在我看来,还需要想起施瑞伯所说的勇士们的命运:他们就像主体本身一样变成是不大可能的;就像主体一样被剥夺了石祖。


按照乔伊自己的话来说:他既不知道何为刚猛或雄壮,也不知道孝顺为何物(乔伊斯自己将这两者联系起来)。如此一来,似乎乔伊斯遭遇了一种「登记于性化公式中男性一侧的」不可能性,同时也面临着无法将他的类似者登记于其中。

五、实行一夫一妻制者
从性化认同中的这种困难出发,他的客体选择——在精神病中「客体选择」当然也是区别于「性化认同」的——是怎样的呢?他自己曾回答过这个问题;在爱尔兰他向埃托雷·施米茨坦言:“可以确定的是,我比所有人都要贞洁。我真的是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在我的生命里,我只爱过一次。雅克.拉康如此强调道:对于乔伊斯而言,只有一个女人。她总是同一种类型的。他只是在最为剧烈的厌恶的伴随下才给自己套上了她。只有通过最为猛烈的贬低,他才能将诺娜变成了一个令他钟意的女人。确实,在诺娜之前,乔伊斯只认识过一些风尘女子;之后,在他与诺娜的生活中,他只对两位远方的女人有过情欲性的兴趣,不过都没有发生过实质性的关系。他写信告诉诺娜:她在他这里开启了一个深深的断层。她是被其称作为「la mariolâtrie 」(这是在更年轻些的时候他所知晓的用来指示圣母玛利亚的词语)。令人惊讶地是,在乔伊斯那里,(如果不考虑那两位简短交往过的女人的话)没有任何爱情生活中的「堕落」。诺娜不仅是他狂爱的对象、性生活时——在其中服务于窥视癖、恋物癖及受虐倾向的性用品店都被整体性地搬了过来——的配偶,还满足了其对身体所有分泌物(法文词为“les émissions”)的趣味——涵盖了恋粪癖、恋尿癖等。乔伊斯多次提及这些身体分泌物,并把它们称作遗漏(les omissions”——这个双关语在法语与英语中具有等价性。遗漏到了如此重要的地步,以至于他要用它来结束«尤利西斯»一书,但是这被编辑遗漏了。面对编辑的遗漏,他事后增写了莫莉.布卢姆(Molly Bloom )的独白。遗漏也同样出现于他的反复抱怨中:为什么我不知道这个尽人皆知的词语?这个词语是文本中的爱。我们可以由此发现乔伊斯对无意识的预知——因为这向他指出他缺少某种用来处理男人与女人之间关系的事物——吗?


当他离诺娜很远时,他给她写信,并要求她给他写情色信。这些信本是不可出版的,却被出版了。在这些中,他提到了雅克.拉康所指出的他的有些疲软的石祖性仪容。已是欧洲狂热者的他不无自嘲地写信告诉她:除了你,没有哪个欧洲女孩会浪费时间来勾引我(挑起他的欲望)


这种位置使她显得独一无二吗?


与小别之际中突现的这一片段相似地是,他们的关系似乎也是相当纯洁的。在猜到作为一个圣人对他来说是多么地重要后,她告诉他:他有着圣人般的面庞。而他也恭维道:她用圣女之眼来看待他。作为圣女,她部分性地构成了莫莉.布卢姆这一人物的创作源泉。在莫莉.布卢姆(Molly Bloom这个名字之上,乔伊斯构建了一个歧义性——“神圣的莫莉(Holy Molly。当然,莫莉也是由魏宁格的观点所启发出的人物,用来代表「总是说的女人的庸俗性」;确实,她和诺娜,就像阿尔哥斯的海伦,是非木质的特洛伊牝马,并将如此多的英雄收入腹部。正如拉康所言,所有这些对异性的怀疑显然本质上激起一种不无反感的关系。然而,必须要注意到:当他们在的里雅斯特、在苏黎世或巴黎找寻住处时,他认为在这个女人、这个厌恶对象的陪伴下他们就像是神圣家庭一样。他写道:我的女人和我,我们都是「beati innocenti,即纯洁的真福者

于我而言,还需要注意到另一场景。当乔伊斯像朝圣一样游览诺娜在费恩(Finn)宾馆——«芬尼根守灵夜(Finnegans Wake»的一部分出自于此——的老房间时,他给她写了如下的句子:我险些拜倒在那里,以便像东方三王在耶稣诞生的马厩前那样进行祈祷。这个场景不可质疑地涉及到基督徒的传统性的主显节(三王来朝)。正是这个场景,在其中东方三王朝拜新生儿耶稣。很明显,这个主显节中的女主人公正是诺娜。在主显节(三王朝圣)的传统意义之外,我们注意到了一种乔伊斯意义上的主显节(l’épiphanie)。据乔伊斯所言,主显节是一种突如其来的精神启示,它通过粗俗的言语、行为或者头脑中某个难忘的句子表现出来。主显节是心醉神迷性的(extatique)。在这种与其背景相脱离的对象中,圣托马斯所说的明晰性(claritas” ——也就是说对象的终极本质——显露出来。我们可以说在这一场景中乔伊斯从以缺位形式存在于房间里的诺娜中提取出女人(La femme”——神的名义之一——的本质吗?这是一个问题。不过,似乎青春期的乔伊斯就已经知晓心醉神迷(extase式的经验。在谈论斯蒂芬时,他描绘道:一位农场工人因为观看一个正在以东方式的心醉神迷姿态进行祷告的15岁男孩而惊奇不已。在 «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中,他描写道:在其内心深处,有一种类似于新生之际的温暖时刻正如祝圣艺术所表现的那样,在心醉神迷的典型姿态中,双手叉开并上抬,嘴唇张开,眼睛类似于快要昏厥的人的双目。这对于乔伊斯而言成了祈祷中的灵魂的形象——在造物主面前卑躬屈节并几近昏厥。通常,这种心醉神迷更多存在于女性或神秘经验中。要注意到乔伊斯对这种心醉神迷的享乐有着极强的兴趣。让我们将与诺娜相关的主显节场景和他的作品中的女主人公的名字爱玛(Emma串联起来。我已经说过,他将其命名为爱玛以便向福楼拜致敬;此外,这还因为爱玛代表着来自于神的她。乔伊斯说过这点,但是我认为之所以他将其命名为爱玛.格兰里(Emme Glary),是因为它与明晰性经验有关。如此,诺娜有时因为主显节而变得神圣。


在我看来,她表现出一种孪生性。用波德莱尔的一句话来说,她经常像沿着一具直躺着的尸体那样陪在乔伊斯身边。确实,当乔伊斯住院时,他总是要求她陪在床边。在称赞拉丁语的同时,他注意到拉丁词「corpus」既可以指示有生命的身体(法语中的身体「corps,英语中的身体「body」),又具有尸体的涵义,而实际上在英语中正是「corpse」一词被用来指示死亡的身体。似乎诺娜从未曾抛弃这个不具可悬挂性的、因石祖意义的缺位而受损的身体。她从不曾丢下他的身体——这个被他自己轻易丢弃的身体。生前,他们几乎从未分开;在他死后,她拒绝离开其所埋葬的城市。无疑,她可以收到只对印度寡妇才有用的吊唁。正如乔伊斯讽刺地说道:我希望你能快点再见到它(身体)。她熬夜看护这个有时被他忽略的身体:她甚至给它洗澡,帮其穿衣。他的传记作家指出他变成位于她——他与之分享皮毛与衣料的激情——手中的一种真正的时装式样图、一个好打扮的人。


诺娜的姓氏含有多重意义。事实上,首先伯纳科(Barnacle)代表这种在法语中叫作帽贝(bernique的贝壳类动物。它以终生贴紧同一块礁石或者粘附在一艘沉船的同一残骸上等方式来度日。当乔伊斯的父亲知道儿子未来的伴侣的姓氏时,他不失时机地开玩笑道:凭着这样的姓氏,她永远都不离开你!”的确,帽贝是一种具有如下特征的贝壳:它的脚就像吸盘一样。然而,在英语中,伯纳科(Barnacle)也是一种在法文中被称为「(玻璃工人用的)钳子、马(牛)鼻钳、(moraille)」的工具,也就是现代人们通常所说的「夹鼻器(tord-nez)」——为了防止钉蹄铁时马的狂乱,人们用它来钳住其鼻子。诺娜偶尔会用拘禁的方式来约束住当时本可如此遣词造句的乔伊斯:我要成为一匹疯马!”在英文中,还可以从这样的词义中衍生出「刑具」之意。此外,就像我上文已提及的那样,伯纳科(Barnacle)可以代表「欧洲之鹅」。根据中世纪的圣徒传,爱尔兰人将这种特殊的鹅归入一种可在封斋期食用其「肉(chair)」的「鱼类(poisson)」。


«尤利西斯»中,有一处注释如此谈论并定义一个人:一个马马虎虎的家伙,一个「难以定义 (ni chair ni poisson)」的家伙,非男非女,亦非奥弗涅人。这可能是用来强调姓氏对诺娜的性别认同的影响。同样,乔伊斯在书信中对布卢姆的评论中提到了他多次要求诺娜揍他并鞭打他。这些可能是要强调她的姓氏中所蕴含的「刑具」之意。要进一步补充地是,如果我们将这个专有名词变成复数(barnacles)的话, 也就是将它变成普通名词的话,它具有「圆框眼镜」之意。如果露西娅——因为乔伊斯认为父亲身份不过是法律性的虚构,所以他希望孩子们可以选择母姓——曾跟随母姓的话(即Lucia Barnacle),那么诺娜和露西娅两人本可构成「一副圆框眼镜(barnacles), 以便足以矫正他的世界观。


此外,露西娅几乎成了乔伊斯晚年时的唯一操心对象。如果诺娜是 «尤利西斯»中莫莉.布卢姆的原型,那么露西娅似乎是安娜.丽维雅.普鲁拉贝乐(Anne Livia Plurabelle )的原型。荣格治疗过露西娅。在给帕特莉西雅.哈钦斯(Patricia Hutchins)的信中,荣格对乔伊斯做了如下的评论:如果你知道我的「阿尼玛」理论,那么乔伊斯和露西娅正是一个与之相关的典型例子。显然,她是给乔伊斯带来灵感的女人——这解释了为什么乔伊斯顽固地拒绝看到她精神错乱。他自己的阿尼玛,即他的无意识的灵魂,如此强烈地认同了他的女儿,以致于接受她的精神病就等于承认自己也是一个潜在的精神病人。人们理解他有可能会发作。除去通常的疾病会以这样的方式妨碍言说与思考的差异之外,他的心理特征明显是精神分裂式的。顺便提一下,乔伊斯却能用其全部的创造力言说并思考着,而且极大地发展了这些能力;这解释了为什么他并未发作。


乔伊斯非常不信任荣格,并且在 «芬尼根守灵夜»中作出了这样的反应:我们讨厌老白鱼(荣格)。当爱丽丝们(露西雅)尚年轻且容易上当时,他一本正经地向她们献殷勤。自他的第一部小说之时起,他就被住所附近的精神病院所困扰,因此他一直在逃避精神病医生。在已经撵走所有被他称之为传记魔鬼的传记作家的同时,他还当众侮辱一切未来的心理传记作家。他警告这些人:在承认一个伟大天才的艺术天赋后把他说成是疯子,这并不比说他患有风湿或糖尿病更有价值 !”


这样的警告并不妨碍我们必须要指出乔伊斯对诺娜有着一种确信;就像 «流亡者»中的主人公理查德一样,他感受到了这种确信:清楚地确信着:接触过他的思想后,她一定想着并理解他。接触过他的身体后,她自己的身体也必定体验到了享乐。我们可以认为这提示着我们性关系存在过吗?雅克.拉康在第23个研讨班中指出:在圣状层面上,不存在性当量,也就是说存在着关系。只有在圣状所在处,才存在着(性)关系。应当要认为对于被拉康命名为圣状的乔伊斯而言,即便他在 «流亡者»的开篇处极好地展现了为什么不存在性关系,可在他和诺娜之间存在着性关系?不管怎样,拉康告诉我们诺娜对乔伊斯而言就像手套。手套是他赠与她的礼物之一,并且他会事先向她描述——尤其是通过写作的方式——它们。书信集中就宣布过一副狐狸皮的手套将是下一个礼物:狐狸皮的背面构成了它的衬里,一定很暖和,就像你身体的某些区域一样暖和,轻佻的人。

1976210号的那一讲中,雅克.拉康指出对于乔伊斯来说翻转的手套,就是诺娜:这是一种奇特的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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