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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宾:著名的蓝雨衣

丽萨发现,车库角落里的一个装老唱片的箱子被挪到一边去了,在水泥地上留下一个浅色的方块印。她问泰德有没有动过唱片,他耸耸肩说都忘了箱子放在哪里。

“反正那些没用了,”他说,“放音机上的针都钝了,而且也没法再换了。”

“没关系。”她说。

卢克放学回家时,她想过要问他是否知道箱子的事,但如果他发觉自己被批评或指责时,有时会很难说话,于是她没提。她把箱子放了回去,好几天都在暗房里忙着洗老底片,这些要用在空房间里为她装备的新扫描仪上。很快,她想这液体和这种老式流程就要废弃了,这个黑暗而让人专注的空间将不再是她的领地,她要生活在光明中了。她希望尽量延迟这个日子。

她如今为雇主联合会工作,他们需要在记者招待会和典礼上拍照,不过她最出名的工作经历是在民谣繁荣时期,以及都柏林摇滚的早期,她给戈尔多夫拍的狂野年轻歌星的形象,给波诺拍的青涩英俊少年形象,至今仍然频繁出现在全球的杂志上。

过了几天,她发觉有些唱片被人从箱子里拿出来放在旁边。这时泰德告诉她,卢克和一个朋友开始刻录CD,所以可能是他们拿走了一些老唱片,用在他们的项目上。她笑着想到家里举头并进的潮流,录音上了CD,底片上了磁盘。这想法会吓坏卢克,因为他没在任何人的鼓励下做事,也没效法任何人的榜样,尤其没有效法他母亲。他母亲已经五十多岁,她觉得在他眼中已是个老太婆了。她后来想到录音,便去了车库检查老箱子,翻检被卢克放在一旁的唱片,想了想他为何只拿走了少数几张,而没动那些经典唱片。但当她意识到箱子里少的是哪些,他从一堆里拿开的是哪些,他一定在找什么时,她打了个寒颤,站起身离开了。

卢克去睡觉后,丽萨告诉泰德她从他房间里找到了三张专辑,是他从箱子里拿的,第一张封面上的照片是丽萨和她姐姐,另两张上是整个四人乐队。当年她与乐队巡游演唱并灌制三张专辑的经历,绝少在他们之间提起,就连她自己也近乎以为她只在那段时间拍过照。她知道即使在都柏林也不难成为另一个人,搬到郊区,不见她在当歌手时认识的人,除了排队等公交,机场,家长教师见面会上,那种场合很容易挥手微笑,装作光阴荏苒,旧日的亲密和朋友关系已经无所谓或没有意义了。

泰德以宽容和温和观察着这个世界。他不喜欢麻烦,正如人们也许不喜欢臭味和剧痛一样。她知道如果对他说,只要可以,她不想听到自己和姐姐的歌声,不想再听到乐队,他就会笑着点头。那样他们就得想个法子对卢克解释,他能从唱片箱里刻制任何歌曲,只除了他母亲参加过的那支乐队的歌。

“你对他解释的时候,”泰德说,“也许也要向我解释一下。”

“你完全明白的。”她说。

“我们不能只对他说把唱片放回去就行了。”他说。

星期六上午,卢克来找她要钱,她翻了好一阵包,又翻钱夹。她想过要给他比平时给的更多些,让他在听她说话时不会沮丧,但她意识到那样不对。她问他是否已听过专辑。

“太让人赞叹了,”他说,“我能把它们刻到两张CD上。”

他说话时表情明亮而纯真。

“伊安·列德蒙的爸爸有其中一张,我听过很多次了,不过还没听过其他的。”

“你从来没跟我说起这事。”她说。

“爸爸说你对那些唱片感到尴尬,但没道理啊,虽然第一张上的音质是不怎么样,但你知道你唱得不差。”

“你这么说真好。”

“我是说真的。你虽然不是詹妮斯·乔普林詹什么的,但很有新意,我是说就当时而言。”

“谢谢,卢克。”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唱了。”他说。

“因为有了你,卢克。”她说。

“不,不,”他说,“我查过日期,你在有我之前好久就不唱了。”

她面对他,注视他的目光,他说话时目光更阳刚而自信。她给了他一张二十元纸币。

“谢谢,”他说,“下个周末伊安爸爸会让我用刻录机,那时我就能录好CD了。”

“我不想听这些曲子,卢克。”

“你没那么糟糕,我保证,你应该听听伊安爸爸演奏的那些东西,比如爱尔兰漂泊者,还有沃尔夫·托恩斯乐队。”

他冲她一笑,拿起外套出去了,关门时大喊了一声再见。

她想,乐队有过好时光,但没留下录音。也许有照片,能看出他们是多么年轻快乐,能唤起当年一些观众的回忆。他们登上英格兰歌坛的那年,一位评论者说,这支乐队比五角乐队平分秋色,未来将超越贸易港口大会乐队。这成了他们挂在嘴边的话,让他们笑个不停。后来他们评价餐饮、乐团管理人、英国镇子都使用类似的词句。他们给这些乐队都伴奏过,丽萨满怀深情地想起当年,那时一个乐团管理人还成了她男友。渐渐地,他们成了各个演唱会名单的榜首,如果他们在第一次巡回季末灌制唱片,那一定是最棒的,会让他们更为出名。如果有人在一九七三年春夏季录制了他们的现场演出,她想,那唱片是不会让任何人尴尬的。

他们开始在都柏林演出,两姐妹唱歌,朱莉的声音低沉,蕴情深厚,丽萨的声音更薄而尖锐,总是靠姐姐的引领,但她的音域更宽广且富有变化,音乐天赋更好。奇怪的是她们很不一样,朱莉不合群,讨厌调情和随便的交往,她变得擅长在其他人晚上兴奋不已产生欲望时躲进自己房间。

朱莉对钱看得很重。后来乐队成立时,她负责制定巡回演出计划,计算开销,她雄心勃勃,对钱斤斤计较。丽萨只比她小两岁,万事漫不经心。痛经和每月的紧张时期让朱莉陷入抑郁,烦躁恼怒,甚至会音色突变,但丽萨从不受这些影响。

朱莉开始寻找两个男歌手,她把妹妹拖进有音乐演奏的俱乐部和酒吧,观察年轻乐手的样子就像相马专家在看一匹赛马。朱莉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但解释说不是迷人的那种,男孩不能漂亮,不能穿白色翻领衣,不能有一股葡萄酒味,又补充说,还不能面带笑容。

“他们就是有臭味我也不在乎,”她说,“我们不在乎。”

菲尔就是这样的,他是乐队的第一个新成员。出身于音乐家家庭,二十一岁,年纪轻轻似乎就知道无数的歌和改编歌曲。他嗓音一般,但吉他弹得灵巧且有创意。她们发现他有一套改编歌曲、转换节奏、变动和弦的法子,能像编曲者那样配合她们的歌声,而且对录音系统的熟悉程度比她们遇见的其他人都厉害。但让朱莉下决心的是他的鞋子。显然他这双鞋穿了好几年,还没有其他的鞋,但他似乎懒得去擦一下。

沙内是第二个新成员,他一来乐队就完整了,他就不太像样。他是北方人,朱莉觉得他的口音让人反感。他说自己讨厌民乐,喜欢爵士和蓝调,去民乐酒吧街只是因为喜欢喝酒。他唱高音,能唱爱尔兰语,演奏曼陀铃和布祖基琴,虽然他声称瞧不起这两种乐器。虽然他需要这份工作,但一点儿也不想取悦两姐妹,这对朱莉来似乎正合心意。她坚持说是他油腻的头发和寒酸的衣着让她下了决心。他们第一次排练,沙内对其他三位说,他来乐队就是为了不让他们唱得像“彼得、鲍尔和玛丽”。

他们开始在摩勒斯沃兹街楼上的房间工作。两名新成员彼此喜欢,但他们只聊音乐,试练前奏,选择歌曲,确定节拍速度,仿佛朱莉和丽萨不在场似的,然后他们会为姐妹俩调配好一切,最终一切都为了彰显她们的嗓音。下班后他们四个会去柯欧或林肯酒吧喝酒,但从不待得很久。小伙子们总有别处要去。最初几个月,他们为首次音乐会和录音做准备,并没成为朋友。

朱莉和丽萨凭着本能练习,不断犯错,终于配合起来。虽然她们都上过钢琴课,学过基本乐理,但在演唱中都没用上。现在她们看着两个新伙伴排着一系列歌曲,说什么都使用术语。沙内仍然说鄙视提姆·哈丁、托姆·帕克斯顿、琼尼·米歇尔和莱昂纳德·科恩的歌,但后来大家发现他对他们的作品非常熟悉,有时他会挑选科恩较为哀伤的调子,或琼尼·米歇尔比较轻浮的歌,用曼陀铃伴奏,把那些歌最糟糕的部分夸张出来。

他原来还懂古典音乐。

“是英国佬,”他说话的口音比平时更北方化,“我们知道的东西都是他们教的,你们这些爱尔兰人,没什么不知道的。”

他们看到他在用曼陀铃漫不经心地弹一段曲子,缓慢,忧伤,接着加快了节奏。这段旋律他们没听出来。他们停下来看他弓腰坐在椅上,意识到是他在演奏,他突然地加入变奏,但不时重复那段他们开始听到的缓慢缠绕的旋律。

“是一首小调而已。”他说着放下了曼陀铃。

“我们知道,”朱莉说,“但是什么曲子呢?”

“是我偶然听来的一首歌。”

“有歌词吗?”

他抬头看她,表情肃然。

“你要我唱?”

“我们花钱请你来就是为了这个。”朱莉说。

丽萨和菲尔往后退,沙内开始拨弦,这回更不确定,似乎在尝试用很多键和各种方法来演奏这段曲子。他唱了起来,丽萨发觉这是一首古典曲子。

到了第二段,他撇开古典模式,不再像是圣坛上的男孩,而是重复着这段旋律,用美国口音唱歌,调子缓慢,阴郁,像是蓝调歌手。有几次曼陀铃跟不上歌唱,他停下演奏,有几次又过了头,就停下唱歌,重新用乐器找回旋律。

“能把曼陀铃给我吗?”菲尔问,“你试试在吉他上弹。”

沙内点头,递给他曼陀铃,走到房间那头拿了吉他开始调弦。他准备好时,菲尔已经弹奏出准确的曲调了,同时添加了爱尔兰的味道,丽萨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他们开始合奏,找到一个基调,不时地看看对方,努力寻找节拍。沙内似乎挺在意歌词,又唱了起来,这次唱得简单多了。

“谁写的歌?”他们演奏结束时朱莉问。

“亨德尔。”沙内说。

“亨德尔《弥赛亚》里面的?”朱莉问。

“是的。”

“他已经死了,亲戚也都死了,”菲尔说,“所以他不会介意我们拿他的曲子来玩的。”这就是他们在深夜秀节目深夜秀,爱尔兰广播公司的著名现场谈话节目。中演唱的歌,也成了他们的招牌歌曲。第一张专辑,他们加入了几首爱尔兰歌曲的新版本和现代歌曲的爱尔兰版本,还包括了一首《麦当娜夫人》四部和声的演唱。第二张专辑,他们与一家英国小唱片公司签约。这次的曲子是全新的,但更接近英国风格而不是爱尔兰,在爱尔兰这些歌曲显得过于杂糅,不怎么得体,又太过新式,流行不起来。于是他们在英国酒吧里演奏,只要有人邀请就去,在高速公路上旅行,住廉价旅馆。六个月后,朱莉同意他们可以平分收入,未来的事情四人一起做决定,至少理论上如此。实际上,任何事都是朱莉和菲尔拿主意。

大多数时间他们用一个麦克风唱。他们站在舞台上时,非常团结,即使在排练时也一样,为的是让演奏充满生命力,赢得机会。他们每个人都专心致志,全神倾听,准备回应。他们通常是由朱莉的调绪引领,因为朱莉的声音是最强的,大家常来听的就是这个。丽萨从不介意别人不怎么注意她。他们为她找到一首独唱曲时,她倒是为站在聚光灯下而不安,每次唱完她就松了一口气。

菲尔比沙内更安定,他们从未见他发脾气,情绪从不变化。有一个女友经常来,是他家乡附近的人。他从不提起她,但对她全心全意地关注,即便是在音乐会之后很分神的忙碌的几小时里也是这样。至于沙内呢,在丽萨看来,他爱上又分手的那些姑娘,不是已经有男友,就是结婚的或没法与之谈对象的。有一两位喜欢后台和聚会,却发现和沙内独处并不带劲。沙内的恋爱波线就和朱莉的经期一样,他们在麦克风前感觉良好,但会突然传给其他歌手来接替,或者他们会变出光彩的连复段或低音变化,其他人只得跟上。

他们第二张更成熟的唱片发行后,小小的成功也在招手。他们几乎就是出名了,尤其是他们的爱尔兰歌曲,丽萨记得英国听众喜欢这些。他们被叫做当代乐队而不是民歌乐队。甚至约翰·皮尔约都赞扬他们,在几个星期六播放了他们专辑里的歌曲。阿兰·普里斯在他的演出中弹了一首专辑的单曲。他们受到了追捧,一直有可能流行起来。只要有合适的歌,好的运气,最好有个经理人,但是丽萨一直知道,朱莉是不能和经理人合作的。

差点让他们成为明星的那首歌,沙内是最讨厌的。那是莱昂纳德·科恩的《著名的蓝雨衣》。丽萨记得,当时没人注意这首歌,也没人翻唱录制唱片。虽然沙内憎恨做作的感伤——他这么说的,菲尔和沙内还是把曲调部分独立出来。他们发现如果在某些部分留白,不加装饰,而另一些地方配上人声,回音,乐器和和声,这首歌将会十分动人。这次他们有了一个很好的录音工作室,还有一位喜欢他们作品的录音师。

第一天朱莉问他们,她是否能独唱这首歌,不加响亮的乐曲和伴奏,让他们录下她的第一次试唱,丽萨为此感到惊讶。菲尔和沙内不耐烦,他们已经设计好哪里该奔放,哪里该收敛,正忙于将整首歌勾勒出来,不想朱莉在他们还没准备好时来唱。但她仍想立刻就唱。

丽萨直到那天上午,才第一次在一旁观察她姐姐。但朱莉开始唱时,要大家都认真听她唱。她不管旋律,把力气放在歌词上,用她最沙哑的歌喉,就是一个女人整晚熬夜、吸烟喝酒后的声音。丽萨喜欢她唱歌的样子,希望姐姐能让她在某句歌词上用轻和声伴唱。但她看到沙内因为这样情感直露的唱法而生气了。歌唱完后,菲尔走过工作室,站在朱莉面前鞠躬。丽萨觉得这是朱莉唱过的最好的歌,那天上午录音了,接下来几天还回放了好多次,但从未公开发行。丽萨想,经过三十多年,这首歌是否躺在某个积尘的文件柜里,那儿都是被长久遗忘歌手的试唱和未录卷筒。但她又觉得随着新科技的到来已经没人听唱片了,加上乐队小小的名声不复再闻,这首歌大概已经被扔掉了。

菲尔和沙内决定,这首歌只让朱莉和丽萨唱。他们录制了许多次,朱莉开唱,使用回声效果,使用多轨音效,有时她独唱,没有伴奏,有时妹妹合唱,大提琴、萨克斯风和曼陀铃伴奏。他们让丽萨整首歌都跟着朱莉唱,但在同一个定调上,她用另一个麦克风。丽萨觉得几乎不可能不做出和声,自己像是一叶小舟,只能让朱莉引导着她。当她唱完,他们告诉她,他们其实只录了她的音,其中一段他们将两位歌手的声音分开切换。她听磁带时,诧异地发现自己的声音和姐姐的非常接近,某些部分同样深沉有力。

他们制作的这首歌长达七分钟,比一般的单曲长两倍。因为他们已经赢得了唱片公司的信任,又因为山迪·丹尼有了一群追随者,贸易港口大会的《如果你要走》掀起一股热潮,于是这首歌被同意发行,反面放一首他们四人演唱的爱尔兰歌曲。没人指望在电台上得到热播,本来他们只是希望与马丁·卡西一起进行一次新的巡回演出,来增加专辑的销售量。

丽萨记得,他们在英国北方某地时得知,约翰·皮尔对他们新录制的这首歌有所评论。他把他们介绍为先锋乐队,说他们勇敢地发行了一首七分钟的单曲,发出了新声。他把他们说得好像新式反文化歌手。第二周,《著名的蓝雨衣》在卢森堡电台午夜播出。又过了一周,他们的单曲在“前五十强”外盘桓。它开始在第一台上播出,虽然三分钟后就淡出了。

当他们的单曲出现在“前三十强”中,一天晚上,一家小型独立录音公司的两个人和一个美国记者出现在他们爆满的格拉斯哥演唱会,过后又去了后台。在巡回演出的后半段,沙内多次模仿他们提出立即签署合同的样子,还说能与滚石乐队一起领衔演出。

“你们想在卡内基音乐厅演出?我们给你卡内基音乐厅。你们要和杰奎琳·肯尼迪一起出唱片?我们让她飞过来。你们想比耶稣更出名?你们想见彼得、鲍尔和玛丽吗?”

没人能让他停下来。

丽萨觉得,他们去后台不是为了签合同,谈生意,而是寻花问柳。至少其中一个是这样,那人跟她建议说喝了几杯后该去哪里。她对他说,菲尔是她男友。他问朱莉是否和沙内是一对,她冲他大笑说她觉得不是。

他们没再见过这两个经理人。而那位容易紧张、话多、对业务知之甚详的记者,他们一回到伦敦,他就出现了。他想要参加他们的一段录制,为他们写篇长文,说能卖给美国的一家杂志。他名叫马特·霍尔。他毫无幽默感,一旦自觉遭受嘲讽或忽视,就很能流露忿恨。因为沙内一半时间是在嘲讽他,其他人也尽可能地忽视他,他有很多机会来表达感受,脸色苍白,眉头紧锁,虎背熊腰看似气势汹汹。他会独自站着沉思,目光凝结在地上的某点。

《著名的蓝雨衣》没能进入前二十强,也不再在电台播出后的数周,他们以为马特会消失,但他没有。丽萨觉得他是在等着被沙内嗤之以鼻,大多数时间怀着压抑的沉默和他们待在一起。渐渐地,马特不提写杂志文章的事了。丽萨觉得,他的在场让大家都不舒服,但他一副脆弱的样子,他们也不敢叫他走。

丽萨记得,他们当时在都柏林的欢乐酒吧有一场演出,那是为某事募集资金,有六七个乐队登台。她带了相机,拍了普兰克斯蒂乐队,站在侧厅望着特瑞娜与麦瑞德·尼·多尼尔。当她朝后走想要找个座位时,注意到她身后的一个人,那人在演员休息室门口的另一侧,那里垂着厚重的帘子。有一会儿那人走进光亮处,她发现是朱莉,她本以为她在吧台一侧。朱莉朝某人笑了一下,那笑容丽萨从未见过,羞涩,自然,充满女孩子气。接着朱莉回到暗处,与那个和她在一起的人拥抱。丽萨知道自己站在暗处,不会被看到。她看着朱莉,觉得她的笑容透着感谢的意味,几乎是那种朱莉最讨厌的其他女人露出的假笑。

丽萨明白,与朱莉在一起的人赢得了她的感情,这个念头带来的不仅是震惊意外,还有一种尖锐的痛苦嫉妒。猛然间掌声四起,朱莉和马特·霍尔走到后台灯光黯淡处,他们都能被看见了。

他们回到伦敦着手做新专辑,马特·霍尔从不缺席,丽萨发现,菲尔知道马特和朱莉的事已经有段时间了。他把马特的在场看成理所当然,马特插话时他就听,马特提出建议,他就点头。似乎没人告诉沙内。他带着一单子他们要录音的歌来到工作室,率直而粗鲁地和这个美国人搭腔。他带来的要录制的歌曲里有更多的他所说的快节奏,丽萨觉得,那主要是三分钟的流行歌曲,大概适合朱莉的歌喉。丽萨很清楚,朱莉提出他们应该引进几位临时乐队成员,包括鼓手,这个主意肯定是马特出的。

一天早晨,马特和朱莉带着两首新歌来到工作室。马特说,是一位积极有为的美国歌词新手创作的,此人听过乐队最近一张专辑,很喜欢,准备把这两首歌的独家使用权都给他们。他将歌词和曲子的纸页分发给大家。朱莉哼起歌词,丽萨发觉她已经背了下来。丽萨觉得曲调平庸,缺乏独创性。朱莉唱完后,沙内站起来。

“歌词太蠢了,”他说,“我觉得你那朋友,那个美国歌词写手,有点白痴,马特。你怎么想?”

“我觉得如果我们把它调整好,听起来会不一样。”马特说着脸色已经发白了。

“好吧,那你就自己去调整吧。”沙内说。

“我们就做这一步。”马特说。

“给它一个机会吧,”朱莉说,“我们需要在专辑上放几首当代歌曲。”

丽萨注意到菲尔安静地坐着,看着朱莉。后来他告诉丽萨,他当时就知道乐队会解散。他没有干涉,正是他的沉默,加上她姐姐和马特的决心,这首歌上了专辑,加了鼓声和弱拍处理,朱莉唱得像是美国摇滚歌手,丽萨用假声伴唱。她觉得卢克也会录制那一首,他若是觉得这首会让她尴尬那就对了。如果他去看唱片套上的介绍,就会发现是由马特·霍尔作曲。在核查这些歌的版权时,马特才告诉他们说,那位欣赏乐队、希望由乐队首先来录制他的歌的年轻天才写手,正是他自己。

沙内因马特对乐队施加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而渐渐生气。在宣传专辑的巡回演出中,一天,丽萨和朱莉单独午餐。她们一定还在等其他人,因为丽萨记得她们吃饭的时间比平时长。她们有段时间没有如此久地独处了。朱莉最后问她,她为何从不说马特什么。

“我觉得你不喜欢他。”她说。

“好吧,喜欢他的是你,这才是关键,对不对?”丽萨说。

“嗨,我问的是你。”

“我不知道。”丽萨说。

“我是说真的,”朱莉说,“告诉我你怎么想的。”

“我觉得他把你放在一个笼子里。”丽萨一见姐姐变色,就后悔说的话了。

“我爱他。”

“我希望他不会给你带来麻烦。”丽萨说。

“如果他让我有麻烦,”朱莉瞪着她说,“你会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巡回演出继续着,众多评论、多场演唱会和新专辑之后,他们五人的关系仍未改善。而这些意味着转向商业化运作,这给了沙内更多的弹药来攻击马特与朱莉。巡演的最后一晚,舞台上灯光才暗下来,沙内就打包了自己的乐器,没对任何人说再见就走了。丽萨记得,她的文件里的某个地方,有张他当晚的照片,火气比平时更大。后来他再也没有与乐队合作。很快,菲尔宣布他要休假,去了纽约。丽萨去都柏林旅行时,从爱尔兰报纸上读到朱莉将要在美国开始她的独唱生涯的消息。

第二年在都柏林,她从父亲那里听到朱莉的消息。朱莉每个星期天给爸爸打电话,说些最新消息,特约演奏啊,飞机旅行啊,宾馆啊。有几次丽萨被人邀请去唱歌,她拒绝了。没有朱莉的声音,就没有意义。她更喜欢拍照。关于将要发生的事情,她唯一得到的预示是菲尔从纽约打来的电话。当时是都柏林时间上午九点。他喝醉了。他告诉丽萨,他遇到一个在旧金山某民歌酒吧见过朱莉的人。他说,她不太好,拄着拐杖,戴着太阳镜,脸上有淤青,当她发觉那里有人认识她,就飞快离开了。

菲尔说朱莉那天晚上不在演出名单上,不过马特在,用吉他伴奏唱了几首自作的曲子,还和乐队一起唱了几首。丽萨让菲尔帮她要一个朱莉的电话,最好还能要到马特的。他说如果能找到,就给她回电。她发现父亲也没有朱莉的号码,但每个星期天朱莉都来电话,他并不为她担心。一个星期天,丽萨去父亲家,在他之前接起了电话,发现朱莉既和气又保持距离,看不出有什么不好。丽萨心想,菲尔是否喝醉了,只听了些风言风语,他毕竟并没亲眼见过朱莉。父亲和朱莉通完电话就挂了,说她很开心,美国看来让她如鱼得水。

星期六,卢克告诉她,他把他们三张专辑刻录进两张CD上了。伊安和他听过了,他说,她说得没错,有几首歌,尤其是爱尔兰语唱的,很可怕。但他补充说另外几首很棒,应该重新发行。他还说打算做一张CD,囊括乐队的精华。丽萨看着他自信满满的样子,自在地谈论着自己的音乐品位,说话间完全没注意到她。她心想他这份天真还能保持多少年,何时他才能学会去阅读蛛丝马迹,知道事情并不都简单。她现在没法对他说不想听那CD,觉得不想听也得听了。

丽萨记得,卢克知道朱莉死了。奇怪的是,他怎能不问问自己,朱莉的辞世意味着她那记录在这些歌曲中的声音,承载了太多的悲伤,太多的遗憾,多年之后,已经无法随意去听了。乐队解散两年半后,一天清早,两个警察来到她的公寓,告诉她朱莉被发现死在加州的一家旅馆房间。她叫了辆出租车去父亲家,叫醒他说了这事。

“现在我完了,”他说,“完了。”

她问他要不要随她去指认遗体,他似乎很迷惘,以为马特应该会去做这件事。

“她死的时候身边没人,警察这么告诉我的。”丽萨说。

父亲说不想和她同去,还说他不在乎朱莉埋在哪里,葬礼又在哪里举行。他对此一点也不关心。

“我完了。”他说。

她飞去伦敦,随即转往洛杉矶,然后坐小型飞机去加州的弗瑞斯诺,朱莉的遗体在停尸房里。她之前从未到过美国,她想,也许那几个小时的飞行,昼夜的交替,加上陌生感,似乎柔化了她的所见所感,似乎色彩都化为空白,声音都变得模糊。她唯一知道的一家旅馆就是朱莉被找到的那家。她没想到要去别处住。这是一家城市边缘的新旅馆,她入住登记,躺在床上,才意识到这大概不是最好的停留之处。她想到去找经理,问他姐姐被找到的房间在哪儿,但暂时放弃了这个想法。她观察工作人员,想着哪个见过她姐姐死了,哪个知道在她死亡当晚或白天,马特是不是与她在一起。

此后多年,她想为何她没去警察局,没要求见警察,也没去找爱尔兰领事,仍在想停尸房里其中一个看着她签名的人是不是警察。她打了在都柏林拿到的电话号码,约好次日去停尸房。她还给了他们马特的名字,说如果他来联系,就告诉他她在哪里。这听起来似乎她在做一桩商务交易,而当时没人认识她,没人和她说话,她找不到酒吧、饭店和咖啡店来放松精神,这种种都增加了她的陌生感。她在一个鬼魂的国度。

她记得去见姐姐遗体之前在弗瑞斯诺的夜间和上午,显得异常漫长。那段两头不着的时间里无事可做,又没有职责在身,也没有睡觉的可能。她想叫出租车去市中心逛街,但一连串的被人误解之后,她才发现这里没有市中心,没有街道,只有长长的一排排的林荫住宅,走过去还是更多同样的住宅,仿佛是一个死亡的封闭的城市,房子就像小小的坟墓。她想给爱尔兰的朋友打电话,但每个电话都要通过接线员,那里的工作人员不习惯处理国际长途,大多数没法给她接通。他们开始带着敌意和怀疑,看着她潜伏在门厅里等出租车,看着她进进出出。

她在电影里见过美国人,这里与好莱坞只有很短的飞行距离,但一切都与银幕上看到的不同。单调,死寂,长久等待出租车,所有东西都透着疲乏,不是从任何一个好莱坞电影里来的。她只有一次见到了电影里的好处。她很想吃中国菜,便问了一个前台接待员,最近的中国餐馆是哪家。接待员似乎不知她什么意思。最后丽萨直接问出租车公司,四十五分钟后,公司派了一个司机车来接她去附近的商场。

夜幕降临,去那里的路上,她看到美丽的墓园,墓石矮矮的,整齐划一,草地刚修剪过。她注意到斜阳西下,墓园笼罩在一片灿烂的鲜丽色彩中,而墓园之外的整个世界都是黑白。她买了食物,几乎什么都没吃,在回旅馆的路上,她让司机停一停,在坟墓间走了一走,看着外国名字和外国的出生地,感受着这个死者家园。他们安息在这片微明的空地上,这里有些温暖,有些近乎于希望的东西,有一会儿,又让她想起跨进停尸间时的恐惧之情。

她每次回到旅馆都问是否有人打电话来,但没有留言。她把号码给了父亲,以防马特会打电话去。但除了前台的不耐烦,什么都没有。她以为停尸间里的人知道朱莉死亡的情况,是否有人与她一起入住旅馆。想着这些她能询问的问题,她分散了注意力。

他们将朱莉的遗体推进了一间又冷又窄的小房间。她脸上没盖布,丽萨一眼就看到了她。朱莉面带微笑。这不是一种僵死或冷漠的微笑,没有哪个化妆师能化出来。这是一种仅属于朱莉的笑容,她总是这样未语先笑,带着不耐,这是她即将打断别人说话时的笑容。惊奇的是她那冻僵和死亡的脸,能露出这样的笑容。一个推遗体进来的工作人员站在一旁等着,丽萨抚摸着姐姐的手和前额,对她说话,喃喃着她能说出的话,告诉她他们是多么爱她,又说了父亲说过的话。她想到要唱些什么,但一想就哭了起来。

在后来的半个小时,她如果知道该问些什么,该问谁就好了。她拿出自己的护照,签了表格。她记得屋里有三个人,但只有一个说话,不知其他两个是什么人。她从表格上看到朱莉是死于心脏病。她太过悲伤,于是被允许再看一次遗体,她别的也不要求了。他们约好她可以第二天再来。

她回到了她的墓园,当时阳光灿烂,她让莫名其妙的出租车司机等着她。她相信可以找到一个与这个公墓有关的办公室或者牧师,让姐姐的葬礼在此举行。但这里没有教堂,她唯一遇到的人告诉她,这是一个亚美尼亚人的墓地。丽萨找到了日期最近的墓碑,看了看旁边尚未使用的空地,想象着姐姐躺在泥土里,被阳光温暖着,周围这些陌生人既不是爱尔兰人也不是美国人。但那些日子里,她只睡了很短时间,既没有意志,也没有力气去办此事。

她第二次看到朱莉时,朱莉的脸变了。她的微笑陷了进去。她毫无生气了。

“她走了。”丽萨对一个向她友善点头的医护人员说。

“她走了。”她又说了一次。

她想,是不是前一天把遗体从冰柜里取走,才导致姐姐脸上新出现的死气,还是朱莉一直在做某种神秘的等待,坚持着,直到妹妹到来。她活着的时候意志坚强,也许死后也是一样。但无论什么原因,如今她走了,什么都没留下。她又给父亲打了电话,确定他不想要朱莉的遗体运回都柏林。他确定地告诉她他不想。通过停尸间,她找到了一个葬礼主持,在弥撒之后,把姐姐埋葬在天主教墓园的一角,那是在镇子另一头的爱尔兰移民区那里。

之后数年,她一直搞摄影,遇到去过美国的音乐家就问,是否见过马特·霍尔,或者听说过他。菲尔来都柏林时探望她,见面时说马特失踪了,这真奇怪。美国很大,但音乐圈子很小。他一定去干其他工作了,菲尔说。奇怪的是,本来最不喜欢他们音乐的乐队成员沙内,在CD流行后想要专辑再版,但这时丽萨想要忘记过去,她拒绝了,沙内对此感到不解。

然而她不能拒绝卢克,因为他对自己做的事如此自豪。她没有抗议,也没说她不会去听。她带着一个大照相机,以便在需要时挡住自己的脸或者让自己分神。

卢克把CD放进播放机时充满成就感和骄傲。

“我把最好的那首放在第一个,”他说,“最后还有空间,所以我把它刻录了两遍。”

她知道这首是什么,当朱莉的声音在无伴奏无装饰下唱起《著名的蓝雨衣》的首段,丽萨看到了那天她死亡的脸,面容神采奕奕,准备发起一场辩论,享受自己可爱的权威。很快,回音效果加上去了,大提琴进入,丽萨自己的声音出现,她庆幸自己这么多年没听到这首歌。这张CD上的所有歌曲中,这是唯一一首似乎还活着的,其他都成了遗迹,但CD开头和结尾的这首歌曲,给了她一个暗示,如果她需要一个暗示的话,即她自己老去了,如同她放在楼上的底片,只有轮廓和阴影,让她清晰地看到录制歌曲那些天里姐姐的脸。现在,这张CD走到尽头,她希望再也不用再听了。

# 作家简介

科尔姆·托宾1955-),具有国际声誉的爱尔兰当代著名作家。他1955年生于爱尔兰东南部一个积极投身爱尔兰独立运动的家庭,毕业于都柏林大学,主修历史和英文。曾在斯坦福、普林斯顿、纽约等多所大学教授英语文学与创意写作。自1990年发表处女作小说《南方》以来,托宾已出版六部长篇小说、两部部短篇小说集、一部戏剧和多部游记、散文集。《黑水灯塔船》、《大师》先后入围布克奖决选名单,后者荣获IMPAC都柏林国际文学奖(2006)。《布鲁克林》获2009年度英国科斯塔最佳小说奖。托宾的作品主要描写爱尔兰社会、移居他乡者的生活、个人身份与性取向的探索与坚持等。他文笔优雅恬淡,内敛含蓄,被誉为“英语文学中的语言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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