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学术视野 | 蒋俊:部落、部族、族群与民族:非洲研究中主要人群概念的辨析与定位

【内容提要】在国内非洲研究中,最常用的人群概念为部落、部族、族群与民族,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存在普遍的混用、误用与乱用现象,造成理解上的偏差。为了扭转这种情况,需要从三个角度对这些概念进行辨析与定位,即部落、族群与民族在西文语境中的内涵与演变,部族在中文语境下的特殊表达,以及非洲语境下人们对这些概念的接受度。通过这样的分析,各概念大致呈现了自洽的属性与意义:部落是20世纪60年代前人群的主流概念,因其“过时”而慎用;中文语境中的部族,因难以对应非洲具体情况而弃用;20世纪60年代开始,族群逐渐取代部落,被用来指称非洲国家基本的人群构成单位(如南非的祖鲁人、卢旺达的图西人等);民族指非洲各国的国族(如南非人、卢旺达人等)。

【关键词】非洲研究;部落;部族;族群;民族

在国际非洲研究界,“tribe”(部落)曾经是表达非洲人群的首选概念,现今已“风光不再”;而最近几十年讨论和争议最多的“ethnic group/ethnicity”(族群)与“nation”(民族)两词,已然是指称非洲人群的主要术语。这些术语演变渐次传至我国,只是目前非洲学界尚未完全“消化”。另外,曾一度对译俄语“Народностъ”的“部族”一词,亦广泛运用于我国非洲研究。这些概念皆有特定语境下的特定含义,然而在转换为中文应用时,由于认识上的惯势、滞后性或偏差,加之缺乏必要的辨析和定位,常常出现混用、误用、乱用的情况,产生学术上的困惑与障碍。此种现象在国内非洲学界十分普遍,但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除顾章义与李安山等对此(特别是针对“部族”一词)曾做出较有深度的回应外,还有待更全面与系统的分析。基于此,本文尝试从学理上探讨这些概念运用在非洲研究中的有效性与规范性。

诚如费孝通所言,“要避免因中西文翻译而引起理论上不必要的混乱”,因此笔者不纠缠于这几个概念的中文翻译,直接采用主流的译法分别对应,将重点放在它们的内涵以及在西文文献演变的脉络之上;同时还将考虑这些概念在非洲语境下的定位与应用情况,换言之,笔者充分尊重非洲人对这些概念接纳与使用的客观事实;此外,本文也关注中文的特殊语境,因为“部族”一词在我国非洲研究中占据了重要的表述位置,需要详加辨析。

一、部落

部落的英文对应词为tribe,法文的对应词为tribu,两者同出一源,拥有古老的词源记忆:拉丁语的tribu、翁布里亚语(Umbrian)的trifú以及希腊语的phule,属于最远古印欧语系的词汇。据现在所掌握的材料,“部落”概念最早出现在《荷马史诗》的“伊利亚特”,诗中描述涅斯托尔(Nestor)劝告阿伽门农(Agamemnon)国王说:“把你的将士按他们的部落(tribe)和氏族联盟(clanships)分开,让氏族联盟帮助氏族联盟,部落帮助部落。”其后希罗多德(Herodotus)的《历史》、亚里士多德(Athenaion)的《雅典政制》中都有对部落的记录。说明古希腊时代已经存在被称为部落的群体。事实上它们是城邦出现之前最广泛的社会与政治组织,由一些规模较小的社会单位构成,即希腊语中的génos和phratra、拉丁语中的gens和curia所表示的群体。所有这些术语同时亦是亲属词汇和政治词汇,意味部落兼具亲属性与政治性内涵。不过这种内涵却随着古代印欧体系的衰落而被遮蔽,部落的含义也变得模糊与晦涩起来。

自15世纪地理大发现开始,欧洲人在全球探索与扩张的行动中,与非西方世界不可避免地持续接触并产生联系。他们面对这些社会中多元复杂的人类群体,利用术语“部落”进行指称和分类。但由于部落概念的内涵不是很清晰,人们的应用甚是随意,几乎达到滥用的程度。美国人类学家路易斯·亨利·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发现,“部落一词已经被传教士、行政官员、地理学者和旅行家们不加区别地乱用了很长时间,导致了混乱的局面”。鉴于这种情况,摩尔根通过在美洲印第安人中的参与观察来了解部落,认为它处在人类野蛮阶段,虽未文明开化,但不再原始蒙昧,已是一种“组织完备的社会”。摩尔根也尝试厘清部落概念的内涵,他在《人类家庭的血亲和姻亲制度》(1871年)中作了分析,并在1877年出版的《古代社会》中再次重申:“每一个部落都自有其名称,自有其不同的方言,自有其最高政府,自有其所占据所保卫的领土,因此它便各自具有特色。有多少种方言,就有多少个部落。”摩尔根的观点产生较大影响,比如得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高度重视,成为其理论体系的重要来源。

人类学以探寻“他者世界”的社会与文化为旨趣(正如摩尔根的印第安人研究),其发展进一步推动部落一词的广泛使用。尤其是欧洲殖民扩张与殖民统治时期,人类学家将亚非拉本土社会化约为“部落”单位进行研究;人类学也通过研究部落中人们的体质特征、亲属称谓、语言、宗教信仰、行为模式和风俗习惯而兴盛。非洲是“滋养”人类学的沃土,大量人类学者投身于此,他们当时对部落的认识可归纳为三个方面:

首先,人类社会存在部落人(如非洲人)和非部落人(如欧洲现代国家的国民)的区别,分处人类发展的低级与高级阶段;其次,界定部落的标准摇摆不定,“作为政治单位”是常见的观点,同时也可以依据“文化、语言、领土,甚至种族”等属性进行区分;最后,部落身份被认为是原生而根深蒂固的,不易改变,因此每当和其他部落成员接触时,容易产生紧张和仇恨情绪。

在非洲,部落不仅是人类学家的研究对象,更是殖民地统治的核心,比如坦噶尼喀(Tanganyika)的殖民官员相信“每一个非洲人都属于一个部落,就像每一个欧洲人都属于一个民族一样”。殖民者希望所面对的非洲由“内部同质化、外部界限分明”的部落构成,但非洲社会的多元性何其复杂,他们只能在人类学家、传教士的帮助下,不断“识别、简化与合理化”部落单位,使非洲社会呈现“部落化”(tribalisation)的图景。于是部落“构成殖民地行政边界的实际基础”,并成为殖民地国家的人群划分单位。

欧洲人的认识和做法对于非洲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第一,殖民者界定部落时没有形成普遍适用的标准,更多强调行政管理的便利性和实用性,使得有些部落由数个群体“合并”而成,有些群体则被“分割”为多个部落,有些部落干脆被“制造”出来,某种程度上改变了非洲传统社会运行的轨迹。第二,部落暗示了非洲和欧洲“野蛮”与“文明”的分野,后来衍生出“部落主义”(tribalism)一词,同样带有贬义,意指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落后意识。

非洲国家独立后,其内部群体冲突也常被解释为部落的“古老仇恨”所致。因此很多非洲人积极参与对“部落”的批评,特别是那些接受了西式教育的民族主义者或知识分子精英对于部落和部落主义怀有深深的厌憎感。如非洲著名历史学家J.基-泽博(J.Ki-Zerbo)毫不客气地指出,“部落”一词“含有污蔑和许多错误的思想内容”,因此在他担任主编之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八卷本《非洲通史》中,仅在北非某些特定地区使用了“部落”一词。非洲国家独立后,本土学者和政治家对人类学在殖民时期“不光彩”的使命持批评态度,以及人类学学科自身对于包括“部落”在内的一些概念进行重新审视,不少人类学家同意放弃使用或慎用“部落”。马克·斯沃茨(Marc Swartz)、维克多·特纳(Victor Turner)和亚瑟·图登(Arthur Tuden)对部落采取了回避态度,尽管它是政治人类学的核心概念;马歇尔·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埃尔曼·塞维斯(Elman Service)和其他一些新进化论者则试图采取小心谨慎的态度重新为部落赋予新定义;朱利安·斯图尔德(Julian Steward)呼吁要慎重地对待部落一词。人类学立场的转换,是这个曾盛极一时的人群概念逐渐淡出历史舞台的重要因素。正是由于人类学者有意避免了使用“部落”,有非洲学者认为,这样的人类学修辞才变得更加高雅,减少了冒犯和失礼。

总而言之,部落一词的使用需慎重考虑非洲人的情感问题以及学术的发展问题。当然,部落毕竟是一个影响至深的概念,若有条件的使用未尝不可,因为在某些殖民语境下,绕开这个概念所描述的历史或许就会产生“失真”与“虚无”的缺憾。

在中文语境中,英文“tribe”早在20世纪20年代便被引进我国,当时由于受到日文译法的影响,引进者将“tribe”译为“部族”,但到了1941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社会学名词》时,又将“tribe”正式译为“部落”,从此以后,部落这一译名便在我国流行开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延续了1941年的这一翻译习惯。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们共同体”历史演进理论中,部落概念不可或缺,很长时间里仍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然而,部落虽是英文tribe的“正宗”对译词,但它的地位却不断遭到民国时被弃用的“部族”的有力挑战。20世纪50年代,部族曾被短暂地再次正式使用,其后便焕发了强大的“学术生命”,不仅与部落“纠缠不清”,甚至“搅乱”了整个人群概念体系,使之在一定程度上陷入混杂和失序的状态。

二、部族

据顾章义追溯,1953年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一书首次在我国翻译出版,该书用于表达“前资本主义时期民族”的Народностъ一词被国内学者翻译为“部族”。在此书中,斯大林通过语言演化的脉络透视人们共同体的不同发展阶段:“至于语言的继续发展,从氏族语言到部落语言,从部落语言到部族语言,从部族语言到民族语言……”“随着资本主义的出现、封建分割的消灭、民族市场的形成,于是部族就变成为民族,而部族的语言就变成为民族的语言。”简言之,在斯大林理论框架内,人类社会组织发展的逻辑链条可以表述为:氏族—部落—部族—民族。民国时期遭到弃用的部族一词被赋予了新含义,这个人们共同体的主要特征在于,它以地域联系为纽带,以私有制为基础,并具有共同的文化和心理素质,较之部落有巨大进步,但又未达到民族的高度。

因此从学理上说,中文语境的部族与部落或民族都应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分别指称历史发展中处于特定阶段的人们共同体。但由于学界的学术规范不强,对各种概念的使用比较随心所欲,尤其是部落与部族混用的现象十分普遍。在1950年代的一些翻译著作中,同一本书描述同一人群的“tribe”一词,被交替着译为部落或部族,给研究制造障碍,也给读者带来困惑。针对这一混乱局面,1962年春,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和中共中央马恩列斯编译局根据有关人员的建议,专门召开了由30多家单位40余人参与的座谈会。会议达成共识:斯大林著作中以前所译的“部族”(Народностъ)改为“〔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将原著中排在部族后面的“民族”(Нация)一词改为“〔资本主义时期〕的民族”。若遵照会议精神,部族一词似乎又面临“下岗”之境。

尽管有如此高规格会议作出了一个决议,学界对部族的实际使用却并没有因此而减少,更谈不上消失。到了20世纪80年代,一些学者撰文为部族的使用“辩护”,如金天明等指出:“根据当前民族学界实际情况,并按照'约定俗成’的原则,我们认为对历史上形成的不同类型人们共同体定名为氏族、部落、部族、民族(资产阶级民族、社会主义民族)为好”;杨堃也呼吁重新启用“部族”这一译名,用以指称早期阶级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民族。学者们的大力提倡,推动了该词有效“挤占”各学术领域的表述空间。

具体到非洲研究,部族的使用就极具张力,大大超出了其内涵承载的限度。张甍总结认为,部族在国内非洲学界有三种用法:其一,指介乎于部落和民族之间的过渡性人们共同体;其二,部族被当作民族使用;其三,部族是氏族和部落的简称。张先生较为全面地概括了部族使用情况,笔者进一步将之简化为两类用法:斯大林理论框架内的应用(部族为部落与民族之间的过渡群体);与“民族”或“部落”的混用。

第一类用法,斯大林理论框架内的应用。如宁骚指出:“征诸非洲历史,我们看到十九世纪末西方殖民统治全面确立之前,这种部落联盟、雏形国家和早期国家已经遍及非洲大陆各地。所谓部族,就是在这些部落联盟、雏形国家和早期国家的基础上形成的更高阶段的族体。”葛公尚指出:“根据黑非洲国家目前民族过程的实际情况,在黑非洲除了具有部落和现代民族两种形态的人们共同体以外,确实还存在着不少处于部落联盟与现代民族之间的过渡形态的人们共同体,我国非洲学者称其为'部族’。”毫无疑问,这些观点的形成,是斯大林人们共同体理论在我国非洲研究中的应用。两位学者坚持使用部族一词,虽能有效分辨它与部落或民族的区别,不至于造成概念上的混乱,却有悖于1962年会议精神。此外,在这种用法中,部族定义具有极强的内涵限定性、极高的细节把握要求,若据此认识非洲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部族,需建立在类似中国“民族识别”,甚至更加全面、充分的调查基础之上。但上述学者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也没有考虑过斯大林理论在非洲的可行性与接受度问题。

第二类用法,与“民族”或“部落”的混用,这种情况更为普遍。部族与民族混用的案例:“除埃塞外尚未发现有任何国家是以民族(部族)为单位搞联邦制和实行权力下放的。部族(民族)问题是非洲的老大难问题,各国唯恐避之不及,纷纷采取各种措施淡化部族(民族)色彩”;“尼日利亚可说是非洲民族成份最复杂的国家之一,全国共有250多个民族(或部族)”。部族与部落混用的案例:“黑非洲历史文化传统诸要素中,以对部落或部族的片面政治认同和忠诚为核心的部落政治文化是十分突出的”;“部族(tribes)代表着氏族体系发展到更高的政治阶段,并通过部族权威形成一个更加集中的权力体系”;“所谓部族主义(tribalism),主要指在部族里的组织形式或状态,表现为对自身部落或社会集团表达忠诚的行为与态度”。但无论部族混同于“民族”也好、“部落”也罢,大部分文献所指都是非洲国家多元社会的基本人群构成单位,诸如科特迪瓦的马林凯人、塞努弗人;肯尼亚基库尤人、卢奥人;卢旺达的胡图人与图西人;南非的祖鲁人;喀麦隆的杜阿拉人、芳人;南苏丹的丁卡人、努尔人等。事实上,就非洲具体的情况而言,用部族、部落或民族等概念来指称上述群体皆为不妥,相关原因后文还将继续阐释。

部族和部落一样,在概念内涵上带有一定程度的消极性和负面性:它们与民族存在着社会进化阶位上的差距,这对处于低阶位进化阶段的群体而言,在情感上是难以接受的,在实践中也与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观相冲突。而且正如阮西湖所言:“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类学家在研究非洲时,使用的是'民族’或'部落’,英语中找不到与俄语'部族’(нaродность)相对应的词。在'部族’一词的发源地——今俄罗斯联邦,该词现在已停止使用”,因此“'部族’是多余的”。李安山撰文详细论证了部族应用到非洲研究中产生的种种问题与困惑,也呼吁“'部族’一词不应再被用来作为非洲人们共同体的特殊称谓”。笔者赞同上述观点,理由如下:首先,部族概念脱离国际学术界的轨道,不能与之形成有效对话;其次,若运用斯大林理论来区分广大非洲国家历史上的人们共同体,现实上几乎无法操作,也难以顾及非洲人的情感问题;再次,民族与部落都是各有所指的专有概念,部族与它们生硬混用有“画蛇添足”之嫌,不仅无益于学术研究,反而导致问题复杂化;最后,随着学术视野的不断更新和拓展,也因为部族所指群体(非洲各国人群组成单位)有了更具“普适性”的替代词汇,部族理应弃用。这个替代词汇就是当前使用最广泛的人群概念,即术语“族群”。

三、族群

美国学者威廉·彼得森(William Petersen)考证,希腊文ethnos(民族或种族)的形容词形式为ethnikos,英文单词ethnic便是在ethnikos基础上转化而来。因而在英语中,ethnic也主要作为形容词使用(有族裔的、民族的及种族的之意),人们为其创造了一些名词形式的配用词,其中最常见的就是ethnic group。相关研究显示,1935年时ethnic group已出现在英文文献中。但及至20世纪六七十年代前,美国人用于区分人口的概念还是“种族”(race)。不过也是从此时起,“ethnic group”开始逐渐取代“race”,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用语。20世纪80年代,ethnic group由港台学界传播至内陆,主流的译名为“族群”。

族群在内涵上具有“内聚性”与“统一性”,这一特性是认识人类社群互动模式的重要切入点,尤其有助于理解当代突出的族群冲突与暴力。人们试图解释族群为何具有这样的“内聚性和统一性”,虽然观点各异、众说纷纭,但可悉数纳入“原生论”(primordialism)与“建构论”(constructivism)两种人类学主张。

1957年美国社会学家爱德华·希尔斯(Edward Shils)首次使用“primordial”(原生的)一词,分析几种社会纽带关系的形成与区分。1963年美国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兹(Clifford Geertz)借用此词,讨论后殖民时代新兴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本土社会身份认同。之后,以格尔兹为代表有相似观点的学者都被归于“原生论”的理论流派范畴。这一流派认为,族群是人类的自然单位,具有和人类一样悠久的历史;语言、宗教、种族、土地等“原生纽带”(primordial ties)使这些自然单位获得内聚外斥的力量和根据。原生论亦称客观论,因为这些原生纽带都以某种客观特征的形式表现出来,不同群体据此来区别彼此。如罗伯特·温斯洛普(Robert H.Winthrop)认为:“既定社会中存在文化相异的不同群体,各自享有传统和可辨识的文化标记(如语言、宗教等),在此基础上主张独特的身份。”

“建构论”,又称“主观论”,其理论源头可以上溯到马克斯·韦伯(Max Weber),他对族群的理解具有方法论上的开创性。在韦伯看来,形成族群的关键条件是人们拥有“共祖”的主观信念,但这种主观信念的内容未必是“原生的”或“客观的”。20世纪60年代末,弗雷德里克·巴斯(Fredrik Barth)提出“族群边界”理论,进一步推动建构论的发展。与原生论只关注群体“所附带的文化特质”不同,巴斯却认为“族群单位和文化的相似性与差异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决定族群身份的是其相互之间的“边界”,这种边界“虽表现为文化特质,但它们“不是'客观’差异的总和,而只是当事人自己认为这些特质有意义”,“一些文化特质被当事人用作差异的标志与象征,而其他的文化特质则被忽略了”。从这一意义上看,边界的形成取决于两个条件:群体的互动以及人们对文化特质的主观选择。

原生论与建构论的产生似乎造就了当代族群研究隐含着二元(原生与建构、客观与主观)对立的分殊,但实际上并不尽然。如果按照“建构论”的观点,族群在一定程度上似乎是一种“想象的共同体”。然而这种共同体也需要依赖于某些“社会事实”与“文化特质”形成区分“你我”的边界。因此用一种综合的角度看待族群可能更恰当,即原生论与建构论的结合。即便巴斯反对将族群视为文化的承载体,但以一项或多项文化特质呈现的“边界”却是其理论的基础。

与部落或部族相比,族群概念跳出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理论框架,各方概念之争也摆脱了意识形态的束缚,界定于较为“单一”的学理范畴中,更体现中性色彩,且极具弹性和延展性。所以该词诞生后囊括了多层级的社会群体,其中一种主流用法意指世界各国的人群构成单位。相应的组合概念,诸如族群身份、族群冲突、族群竞争、族群政治、族群分层、族群整合、族群认同等大量涌现,并成为延续至今的研究焦点。

族群概念在非洲的应用和发展,是非洲人类学学术转向的结果,也与20世纪中期后发生在这里的政治变局息息相关。殖民时期,英国人一直占据非洲人类学的主导地位,来自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著名人类学家,如埃文斯-普里查德(Evans-Pritchard)、迈耶·福特斯(Meyer Fortes)等,潜心于研究非洲传统的“部落”社会,发表了大量论著,造就诸多人类学经典。1938年,罗德斯-利文斯顿研究院(Rhodes-Livingston Institute)在北罗得西亚(今赞比亚)成立,迅速发展成非洲研究的重镇。该学院一批人类学家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人类学系合作形成了闻名遐迩的“曼彻斯特学派”(Manchester School),为非洲人类学吹来了新风。其中有人关注非洲社会的转型问题,将视野投向非洲殖民时代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他们观察到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从农村移居到城市的部落民正在产生新的群体认同意识,并用时新的术语“族群”为这样的群体命名,这是非洲族群概念运用的开端。二战后,随着非洲反殖、反帝的民族解放运动兴起,助推了学术转换:“部落”作为研究对象的合理性遭到质疑,在殖民当局的官方话语中也削弱下来,族群研究却越来越得到重视。

1960年,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发表文章将非洲农村中的共同体称为“部落”,有共同祖先或文化的城市群体称作“族群”;他预言,随着城市化的推进,族群归属、部落归属、对政府的忠诚将重叠在一起,进而成为建构现代民族国家的纽带。此时部落与族群还被表述为一种具有比对意义的概念,但逐渐的,族群越来越取代部落(正像美国的“族群”取代“种族”一样),用以指称非洲各国构成单位的人群。借用维克托·勒维内(Victor T.LeVine)的话来说就是:“族群作为学术上政治正确的术语胜出。”更重要的是,族群身份在现实世界愈发被赋予“规范意义”(normative significance)和“情感力量”(emotive power),超越所有其他类型的身份概念与认同。

从部落到族群,虽内核相同,但也体现了一种身份重构。卡罗拉·伦茨(Carola Lentz)将非洲族群这种新的群体身份建构称为“群体的自我过程”('we’-group processes),通过日常实践,如劳工迁徙、都市化、群体互动、族群精英的动员以及政府的话语表述不断复制和加强,以至于后来这种身份变成了对国家政治要求的依据。随着殖民势力逐渐离去,各族群竞相追逐填补权力真空。族群组织演变成政党的基础,在这一过程中族群获得新的政治意义。“在一些国家,以族群为基础的政党开始挑战民族主义运动。竞争选举和国家机器的本土化让族群日益重要,使之成为获得政治支持以及占据更高层次国家机构的工具。”比如尼日利亚约鲁巴人、豪萨-富拉尼人和伊博人,分别依托行动派(Action Group)、北方人民大会党(Northern People’s Congress)、尼日利亚公民国民会议(National Council of Nigerian Citizens)进行政治博弈;卡巴卡·耶卡(Kabaka Yekka)是乌干达巴干达人形成的政党;英卡塔(Inkatha)是南非以祖鲁人为基础的政党;加纳出现以阿散蒂人为基础的马提·米霍运动(Mati Miho movement)等。这些政党无不以族群“代言人”自居,动员和组织族众争夺与维护族群的所谓“共有”资源。

就这样,殖民时期出于管理便利,殖民地当局强化了非洲人的部落标识,但到了后殖民时期,非洲各国则已经以族群身份来争夺资源配置了。令人遗憾的是,非洲现实也走到了沃勒斯坦所预测的反面:族群忠诚不仅没有与政府忠诚融合,反而不断增强,所产生的族群问题成为非洲后殖民时代最为显著的政治问题之一。

从族群冲突的角度来说,20世纪90年代达到顶峰,该区域40%以上的国家都在经历冲突(其中少量为意识形态所引发的冲突),约占全球冲突总量的三分之一,严重影响到各民族国家的建构。另外,正如前述,由于殖民时期划界的随意性,许多“部落”被分割在不同的国家,逐渐成为积重难返的“跨界族群问题”。比如,在刚果(金)的西部、北部、东北部、南部皆与邻国存在跨界族群,既造成了地区局势混乱,又为周边国家干涉刚果(金)内政提供了借口。再比如索马里人被分割在索马里、埃塞俄比亚与肯尼亚等国,索马里独立后对索马里人聚居的埃塞俄比亚欧加登(ogaden)地区有领土要求,为此两国在20世纪70年代爆发过一场惨烈的欧加登战争。

四、民族

民族(Nation)一词在西方世界同样源远流长,最早可以追溯到拉丁语nasci和nationem,前者意为出生(to be born);后者意为“种”(breed)或“种族”(race)。后来出现的另一拉丁词natio是nation的前身,在古罗马,natio被理解为一群由于出身相似而在某种程度上聚集在一起的群体,其规模比较有限:它比家庭(family)要大,比氏族(clan)要小。这种群体最初被赋予社会与文化属性,不具政治色彩。但随着历史发展,语言和文字不断更新,natio逐渐演变为nation(民族),并衍生出nationalism(民族主义)、nation-state(民族国家)等政治色彩浓厚的概念。

15世纪晚期,民族一词开始了政治化的过程:人们将由共同血统联系起来的,居住在同一地域、讲同一种语言,分享同一种文化和忠诚的群体称为民族;更重要的是它被用来把普通人局部的、宗教的或基于亲族关系的忠诚转变为对国家的爱国忠诚。16—17世纪,该词再次发生重大变化,具有了不论其种族集团而把一国之内的人民统称为民族的含义,后来又作为国家(country、state)的同义词。民族的政治性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得以明确宣示:“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民族(nation)。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到了20世纪初托马斯·伍德罗·威尔逊(Thomas Woodrow Wilson)任美国总统时,人们普遍认为国家就是民族的体现与象征,每一个国家的人民将构成一个民族,最终当民族自决的黄金时代到来时,每个民族都将拥有一个自己的国家。在这种观念主导的意识形态氛围中,世界经历一战后、二战后和冷战后三次民族主义浪潮,诞生了大批民族国家,“民族”也成为近代以来最耀眼的学术与政治词汇之一。

由上观之,“民族”的词形和词意都历经了历史变迁:从蕴含生物性和文化性的术语,演化到带有“神圣感”和“使命感”的政治性表述,越来越与现实世界产生盘根错节的复杂利害关系。但纵览文献,民族的定义与族群一样亦可大致通过“客观论”与“主观论”的理论框架加以认识。如安东尼·史密斯(Anthony D.Smith)眼中的民族具有很强的客观性,指的是“共享历史领土和历史记忆;拥有共同称呼、共同神话、共同文化、共同经济和共同法律权利与义务的人群”;而恩斯特·哈斯(Ernst B.Haas)界定的民族强调主观性:“民族是被社会动员的个体集合,他们团结起来是因为确信自己拥有与他者不同的一套特征,为建构和维持自己的国家而奋斗。”

恰如埃里克·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的观点:“主观认定或客观标准,都不尽令人满意。”主观意识与客观标准固然是观察民族的重要变量因素,不过却并非民族的本质属性,否则就没有与族群区分的必要了。在前文历时性的追溯中,我们发现民族政治化的路径指向“国家”,最终定格于“民族国家”的政治架构。反观当下,更不能忽视一种无可辩驳的政治现实:“民族国家出现以后,由于其自身的优势和近代世界历史发展的特点,这种国家形态逐步获得了世界性意义,进而成为通用的政治组织形式,成为世界国家体系的基本单元和国际关系的基本主体。”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民族与国家的内在联系才是民族的本质属性,它与族群的最大区别尽显于此。

据此笔者认为,民族概念应充分重视民族与国家这种无法割裂的纽带关系,同时摆脱客观标准难以捉摸的多样性、突破主观认同与选择的必然性。因为当前大部分“民族国家”不仅不是“单一民族国家”,而且基本上是历史上数次民族主义浪潮的产物,这种浪潮具有强烈的“席卷性”,众多并无共同地域、历史文化与认同的人类群体被强行纳入民族国家建构进程,客观论与主观论都无法解释这样的“民族”。按照郝时远的理解,这里的“民族”指的是作为主权独立、领土完整的国家内所有人民的公民身份,它们是以效忠国徽、国歌、国旗为象征的国家的公民,由全体公民组成的国家层面上的“政治民族”。

二战后民族主义浪潮席卷全球,大量亚非国家实现独立,单1960年非洲就有14个殖民地获得“新生”,之后不断有国家独立,形成目前54个国家的格局。这些国家无一例外,至少在名义上都是世界主流的“民族国家”。这是在国家独立时就已经确定的基调。对大多数非洲民族主义领导人来说,“根据欧洲模式建立民族国家不仅是一项战略,其本身也是必须实现的目标”。他们打算将引进的思想和体制非洲化,但确信“非引进这些东西不可,否则建立民族国家别无他路”。那么,如何理解非洲民族国家的“民族”呢?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洲通史》(第八卷)将非洲的民族(nation)归纳为三类“人类集团”:第一类,指“一个稳定的、根据历史逐渐发展形成的社群,他们有共同的领土、经济生活、特有的文化和语言”;第二类,指“统一在一个政府、国土或国家的领土之上的人民”;第三类,指“同一群体或者部落”。按照第一或第三类定义的标准,“一个民族可能指尼日利亚的伊博人、约鲁巴人或豪萨-富拉尼人;肯尼亚的基库尤人或卢奥人;布隆迪的胡图人;或者博茨瓦纳的茨瓦纳人”;根据第二个定义,“我们应该把尼日利亚、肯尼亚、布隆迪和博茨瓦纳作为民族来看,而不是单一民族国家或者国家民族范围内的各个人群共同体”。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是符合历史与理论逻辑的理解,但现实情况更为复杂。

欧洲的民族国家是所谓“原生型”民族国家,国家与民族的形成是两个独立过程,在国家形成之前,民族(如法兰西人、德意志人、意大利人等)已经成功建构。而非洲根据欧洲模式,虽建立了“民族国家”,但历史上几乎不存在古典欧洲时代文化、语言和宗教意义上的民族。相反,非洲国家几乎“原封不动”地接管了殖民者建立的政治与经济体系,包括承认那些带给非洲人困惑的“人造”边界以及多元复杂的部落,亦即后来的族群。这些群体被强行糅入现代国家这个陌生的政治共同体中,未经“锻造”与磨合,民族意识淡漠,缺乏集体认同,争取独立过程中形成的民族主义在激烈的资源竞争中也消耗殆尽,导致民族国家的运行举步维艰。

因此非洲国家独立后,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全力推动国家建构、民族一体化,塑造民族认同。民族一体化的过程涉及“奉献和效忠精神”的转移问题,即从狭隘的或局部的部落/族群向国家/民族那样较大的政治单位转移的问题。1963年,乌干达时任总统阿波罗·米尔顿·奥博特(A.Milton Obote)在一次讲话中指出,“部落(Tribe)在过去作为基本的政治单位曾很好地服务于人民。但是如今,我们必须面对人们将部落置于民族(Nation)意识之上的问题,这是我们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南北苏丹分裂前南部反叛军首领约翰·加朗(John Garang)20世纪80年代末也提出了一种他称之为“苏丹主义”(Sudanism)的新民族主义主张,即在承认该国族裔、文化和宗教多样性的基础上,建构“独一的苏丹人身份”(uniquely Sudanese identity)。

有些国家甚至出现用民族身份完全取代部落/族群身份的主张。莫桑比克首任总统萨莫拉·马谢尔(Samora Machel)倡导“消灭部落、建构民族”(killthe tribe to make the nation be born),要求所有群体摆脱部落身份,融入一个新的民族认同中。1994年卢旺达大屠杀结束后,“卢旺达爱国阵线”(Rwandan Patriotic Front)建立的新政府,干脆取缔了族群身份,全力培育“卢旺达民族”的意识和认同。2020年6月18日,埃瓦里斯特·恩达伊施米耶(Evariste Ndayishimiye)宣誓就任布隆迪总统,在第一次全国讲话中号召布隆迪人团结,并呼吁人们抛弃“殖民者强加于布隆迪人的族群身份”。恩达伊施米耶指出:“我们需要停止互相称呼胡图人或图西人,这些身份是殖民者带来的,应称自己为布隆迪人。”所以非洲的普遍情况是“先有国家,再建构民族”,这大概也体现了一战后或二战后才独立的新兴民族国家的基本特征。

五、结语

由于国内非洲学界对非洲人群概念的内涵关注不够,对非洲历史时期及当下的概念使用情况亦有一定程度的忽视,再加上中文语境下部族概念“野蛮生长”的干扰,从而导致概念应用的各种混乱。基于此,本文的目的也具有针对性:在西文语境下梳理部落、族群与民族之内涵;在中文语境下剖析部族概念的来龙去脉;在非洲语境下,呈现非洲接受和使用几个概念的具体情状。通过这种多角度分析,各概念呈现大致自洽的属性与意义:部落(tribe)是20世纪60年代前人群的主流概念,因其“过时”而慎用;中文语境中的部族因难以对应非洲具体情况而弃用;20世纪60年代开始,族群(ethnic group)逐渐取代部落,被用来指称非洲国家基本的人群构成单位,如南非的祖鲁人、刚果(金)的刚果人、卢旺达的图西人等;民族(nation)指非洲各国的国族,如南非人、刚果(金)人、卢旺达人等;而民族主义(nationalism)则是指自二战后民族解放运动以来,非洲民族国家建构的源动力和继动力;民族主义的下位是“族性”(ethnicity),它基于族群意识和认同而形成,是产生非洲国家族际矛盾和冲突的内生动因,倘若这种意识和认同上升到主权要求,预示着族性质变为民族主义;民族国家(nation state)指非洲多族群结构的主权国家,正处于磨合与一体化的复杂历史建构进程中。

总的来说,概念是开展学术研究的先导,是建构理论体系的支点,对一些具有多变性和争议性概念的辨析与定位,其意义自不待言。笔者在揭示和比较同一概念各种内涵的基础上,再联系非洲实际展开分析所得出的上述结论,其价值在于:首先,着重强调了非洲人群专有概念或术语的指向性与严肃性;其次,定位清晰的概念有助于正确揭示和认识非洲社会人群的结构与层次,避免产生误解;再次,与国外学者,特别是非洲学者对话时,消除沟通上的障碍;最后,更重要的是,希望它能丰富和深化非洲研究的理论视野,规范概念的运用,也希望能引起更激烈的辩论与争鸣,从而推动学科的发展。(作者:蒋俊,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副研究员。)

编辑说明:文章来源于《世界民族》2020年第5期。篇幅限制,注释从略。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民族”两个字,想多了都是仇,都是愁
关于族群、种族和民族:在没搞清楚它们有啥区别前最好别乱说
【论文】李静玮|流动的共同体:论族性变化的解释路径
当今世界上的原始部落
从科特迪瓦的“一国二公”说起
寻找纳米比亚神秘的红人部落!多妻制度的辛巴族 2012.03.30. BZRXZ zhuantie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