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诗不格律,到头一场空”,这句话本身便不符合格律,自然也没有说服的底气。至于写诗何时须格律,何时不须格律,其实是有共识的。
格律诗虽韵律和谐,但也有局限性的一面,最大的限制是篇幅。
我们都知道,绝句只有四句,律诗常作八句,而在如此短小的篇幅中,想要填尽所思所想,时常不便。因此在写格律诗时,往往会采用寄情于物的手法;在品诗时,再通过线索放大背后的思想。
这正是格律诗的魅力同时也是局限所在。
这种隔雾观花的方式,有两点不足之处:
一.容易造成解读不充分或过分解读,从而引发争议,例如李商隐的《锦瑟》;
二.意境在来回转化之间,气势有所减弱。
因而写诗在针对不同题材、不同表达方式之时,还有另一种选择——古体诗。
古体诗没有篇幅限制,平仄亦不拘,意境相对格律诗而言也直观许多。但在忽略了技巧之后,则注重于古体诗的其他要求——气势。
一气呵成,对于格律诗来说或许有些难度,但没有规则和技巧的限制,这便是基本要求,而此时文字底蕴也将一览无遗。从这个角度看,古体诗不一定比格律诗好写。
我建议在选择古体诗或格律诗之前,先确定内容长短,再决定用什么方式表达。
如今有人刻意放大格律,实则是一己之私。古今衡量一首诗的标准,并不是格律而是意境,这点应该是共识。
对于学诗之人而言,格律只是很简单的入门知识,并不难掌握,古今亦如此。如果你认为格律难学,仅是你的学习方法有误,或是格律教材过于复杂而已。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有劳赏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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