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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笔记]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

[学习笔记]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一、收入总额取数:不仅限于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或主表中的收入指标。

二、不能混淆:有些指标表述为当年销售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1、高新技术中的总收入,不包括不征税收入。

2、收入总额,包括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四、收入总额包括转让财产收入

1、收到固定资产转让或处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A101010第17行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思考:是按以上1还是2中的金额,确认为收入总额中的“转让财产收入”?

五、收入总额包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1、成本法、税会一致: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权益法、税会差异: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企税汇缴主表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根据企业“投资收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一般企业按照利润表年报中“投资收益”的金额填写,如果是投资损失填写负数。

3、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本表适用于发生投资收益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及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国税函〔2010〕7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A.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B.表间关系:

1、第10行第1+8列=表A105000第4行第1列。

2、第10行第2+9列=表A105000第4行第2列。

3、若第10行第11列≥0,第10行第11列=表A105000第4行第3列;若第10行第11列<0,第10行第11列绝对值=表A105000第4行第4列。

C.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不确认为应税所得额,被A105030表调整带入A105000纳税调整表,再和其他调整项目一并带入主表15或16行次。

思考:权益法核算的账面投资收益,是否为收入总额中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如是免税投资收益:填A107011表,自动生成对应到A107010表第3-8行次,再一并带入主表17行次“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

如,企业投资其他企业包括直接投资和股票投资,如果属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通过沪港通、深港通购买上市公司H股,连续持股满12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思考:国债、股权等免税的投资收益,是否为收入总额中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且作为计算基数?

5、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A.本条所指股息、红利,是指实际分配的,从被投资企业实际取得的。

B.不包括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科目的金额,是权益法核算中应收股利的金额。

C.不论是否应税或免税,均作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思考:假设,被投资单位在2021年12月30日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实际在2022年6月1日实际支付现金股利的,是确认为2021年度还是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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