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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串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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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6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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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投标过程中,经常出现串标的现象。为了减少此类现象的出现,将给大家分享几个实用的方法,教大家怎样识别串标行为。

首先,按有关规定认定。在[2003]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中规定,凡发现投标人之间,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有下列3类行为的,均可认定为串标:串通投标报价;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行为。

其次,通过看投标报价来认定。根据许多经验总结,在评标中,当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以下情形时,大约就可以认定为串标:总报价相近,但其中分项报价不合理,且没有合理解释的;总报价相近,且其中款项报价雷同,又提不出计算依据的;总报价相近,数项子目单价完全相同,且提不出合理的单价组成的;总报价相近,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极其相近的;总价相同,没有成本分析,分项乱调的;几个投标人的技术指标都雷同的。除此以外,还应通过检查供应商的财务资料和在资质审定过程中发现的蛛丝马迹。

业内专家同时提醒,通过上述方法怀疑为串标后,有关机构和部门还须进一步调查、取证,履行规范的行政处罚程序,然后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据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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