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胜诉 | 法庭辩论准备的11个Tips

Experienceis undoubtedly a great teacher,yet it may be counterproductive if what hasbeen cultivated and refined are bad habits.The point is that excellenceis the product of the diligent study and application of sound principles,notsimply the accumulation of time logged … courts.


经验无疑是个很棒的老师,不过如果你养成的是坏习惯的话,可能会适得其反。关键在于,优秀是勤奋学习和适用正确规则的结果,而不是在法庭上所熬的时间的简单累加。
——T.W.韦克林(1979)

来源 | Making Your Case:The Art of Persuading Judges(《胜诉:说服法官的艺术》

原著 | 美国联邦最高院大法官Antonin Scalia 、《布莱克法律词典》主编Bryan Garner
翻译 | 诉讼艺术



一、刻苦准备

法庭辩论最困难的部分就在于那些意外情况——不论是对手的辩论观点,还是你未预料到的法庭提出的问题。专业的辩护律师的最高天赋(只有极少数人拥有这种天赋)就是能够迅速且准确地回应这些“惊喜”。但是对于一个合格的辩护律师来说,最基本的技能——也是一个我们所有人都能够掌握的技能——就是在最大程度上确保这些意外不会发生。

这意味着,你要为案件冥思苦想,反复琢磨,变换不同角度进行研究,绞尽脑汁地思考对手的瑕疵和己方的弱点。这就表示你要为案件中的每一个瑕疵准备一套说辞,即使可能只是确认这个问题的存在并说明其他问题比这个问题更加有价值。这意味着,你需要为数百个不同的问题做好准备,即使实际上最终你只会被问到二十个。

养成在写作文书时为法庭辩论内容做笔记的良好习惯。不要异想天开,认为你会记得住全部的想法;白纸黑字写下来,记录保存,为未来数周后甚至是数月后的辩论做准备。


二、研究法庭审理记录

上诉是基于在下级法院(或相关机关)形成的审理记录。如果你让法庭的注意力放在了审理记录里没有的事实上面,这无疑是非常不专业的。偏离审理记录对你弊大于利,最终结果只能是被对方律师指出纠正(和含蓄地给出暗示)。但这条规则有一个例外:如果法庭就一个审理记录中不存在的事实提出相关的问题,在不损害案件辩护的情况下,你应该回答这个问题。以如下话语开场:“法官阁下,虽然审理记录中不包含您的问题所涉及的事实,但是根据我的认识是……”当法庭无需你进一步阐述时,自然会喊停。

对于审理记录中的事实——包含需要进行的所有程序——你必须对此有着完整和有逻辑的了解。

上诉法庭法官需要律师挖掘出审理记录中那些值得注意的事实,而不是仅仅引用普遍适用(也是非常熟知的)的法律条文。从繁复的程序中厘清思路,指出笔录中地区法院的特殊释明;或者引用笔录里记载的正好符合你案件需求的证人证言,指出它记载在审理笔录的哪一页,用以解决一个证据上的争议。这些回应能够立刻解决法庭提出的问题,使得法庭(和你)能够快速地转向案件的其他方面。

当然,最重要的事实必须已经在你的法律文书中提及。如果法庭认为另一个事实与案件有关——或者仅仅是对另一个事实有点好奇(例如法官会说“顺便问一下,辩护律师,能说一下……”)——只有对审理笔录通晓掌握,你才能准确地阐述某个事实是怎么样的(或者自信地阐述某个事实情况不明)。这样你就避免了将你的辩论时间浪费在思索这件事情上,你对案件的熟悉也会给法院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再一次强调,一位对法庭笔录不熟悉又无暇弥补的高级合伙人,让初级合伙人来承办案件,进行上诉辩护,无疑是明智的。

随着对法庭笔录了解的不断加深,读每一页就像和老朋友相遇,参照索引变得越来越容易、越来越迅速,而且一种对于案件成竹在胸、自信应对的感觉成几何倍数地增长。
——F.特洛布里奇.沃姆.博尔

三、研究案件

理想情况是,你的诉书或者答辩书,使你与你对手举出的主要判例产生了显著的区分——也回应了你对手的诉书或者答辩书中与你的判例的不同之处。法庭不仅希望探索研究这些不同点,还可能对双方引用或讨论的主要判例如何和为何引用、以及引用的判例是否贴切有自己的观点。当你参与讨论上述讨论时,务必对这些案件——案件事实、判决结论、相关的重要附带意见——有着详尽的、有把握的了解。不要试图详尽地了解所有引用判例的上述几个方面的情况——只要重要的那几个就好,这几个重要判例在双方的诉讼文书中都会进行讨论和引用。除了这些重要的判例,你应该为剩余的判例制作一个索引以备法庭询问,索引中应包含判例的判决结论。辩论过程中,一个法庭提出的新判例,或者一个被一方诉讼文书略过的几乎不相关的判例,你不熟悉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如果你未能储备足够的关乎此次争议焦点的判例,那将是不可原谅的。

(译者注:关于这一点,英美法系的判例法与我国法庭是迥然不同的。但在我国庭审中,同样需要律师好好研究类案,特别是上级法院和最高院的案例;并向法官加以说明,以供法官判决参考。)

研究一个案件最好的方法是学会制作案件摘要,就像你在法学院学习时所做的那样。事实是什么?决定性的问题是哪些?判决结论是什么?以及案件结论的论证过程如何?用自己的语言归纳总结这些关键点,只有这样,你才能真正了解这些案件。之后你就可以对这些案件侃侃而谈了。


四、决定口头辩论
涵盖诉讼文书中的哪些部分

有时候,由于法庭辩论时间的限制,你根本不能将你诉讼文书中提及的所有观点都表达出来。当这种情况出现时,你不要试图在辩论中讲完诉讼文书中的所有点。对所有观点一一触及,只会让法庭觉得你的辩论是肤浅和不实在的。相反,深入地陈述你的重要观点。从一开始就告诉法庭,你将只陈述重要观点,并对自己的辩论时间、内容进行控制。即使是这样,你也并非舍弃了其他的观点,这些观点由你的诉讼文书涵盖。


五、灵活应对

灵活应变是法庭辩论的关键词。不要让“法庭辩论”这个名称欺骗了你。为案件“辩论”的机会表明你可以用自己喜欢的顺序和方式,不受任何打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如果这就是你对法庭辩论的看法,那么对你来说,前路将困难重重。在大多数法庭上,更精确地说,现代法庭辩论是一场由法官主导的讨论。

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一个或多个法官是否会断然地打断你的发言,所以你必须作如下可能的准备:

1. 在几乎没有法官打断的情况下发言;

2. 在法官提出一些相关问题的情况下发言;

3. 在法官提出一连串连贯问题的情况下发言。

在法官面前发言时,不要在心中准备好确定的陈述,连按照你的想法排序的固定的观点大纲也无需准备。相反,带包含有你想陈述的五到七个要点的清单和一个可靠的如何陈述上面各个要点的计划,来到法官面前。但是你发表观点的顺序,分配给每个观点的时间,甚至是否要陈述所有的观点还是仅仅陈述前面的几个,都取决于法官想讨论的内容,以及在何种程度进行讨论。当你掌握局面时,你就可以自行决定将讨论转向你心中任何一个重要的观点。

当法庭提出的问题直接跨越到你计划在晚些阐述的观点,你最好不要说,“尊敬的法官阁下,稍后我就会讲到这一点了”。你应该直接开始就该观点进行发言,并根据发言调整调整剩余的部分。你需要足够随机应变——而且所有发言的大纲都必须足够清晰——才能完成这项任务。

有些法官在律师清喉咙之前就抛出出第一个问题,有些法官直到辩论顺利进行才对律师火力全开。作为律师要做好准备被告知,法官不需你对案件事实进行背诵;取而代之的会是,完全以法官提问来推进的,或者是完全没有法官提问的法庭辩论。
——霍恩.穆雷.I.古尔芬

六、对案件的法律关系
有着绝对明确的理解

法官关心的不仅仅是本案的结果,还有将来那些以本案为先例的案件。事实上,在上诉法庭——特别是那些拥有自由裁量权的法庭——对未来案件的影响是他们的主要关注点。所以,你的辩论中最基本的一部分就是展示你提出的法律规则产生的是公正和合理的结果——不仅仅是在本案中,还是在所有适用该规则的案件中。如果你不能说服法官相信这一点,你会输掉这个案子。

法庭对你提出的规则所产生的所有后果,会不断提出假设性问题,将让你的辩论显得准备不足和愚昧无知。你应该预期到法官会提出许多的假设性问题。精确地预测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是不可能的,只有对案件理论的绝对了解能够让你把答案脱口而出。

辩论前,一个优秀的模拟法庭应该预设所有最可能出现的假设性问题。即使你以前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然而如果你真正了解你的案件所涉及的理论,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不要偏离你理论的逻辑所产生的结果。如果在一个特殊的假设场景,你的理论产生了一个看似不公正和不合理的结果,向法庭解释为何事实际上结果不会是这样;或者,如果无法说服法庭接受上述观点,那就说明这种情况是非常罕见和奇怪的,所以这条规则不应被适用;如果上述所有努力都失败了,你就要思考如何针对这个高度不同寻常的情况,创造一个规则的例外情形。

每一个案件中都存在一个主要的观点,其余的观点就像行星围绕太阳公转,或者无生命的卫星围绕行星一样,围绕着这个主要观点;一个守护严备的中心堡垒会让对方律师所有的工作都白费力气。”
——约翰.W.戴维斯

七、对你提出的诉讼请求
有着绝对明确的了解

我们询问过的众多法官表示,非常不幸的是,许多律师不知道该如何填写下面的空缺:“法庭判决如下:_______。”为了填上空缺的部分,你必须彻底想清楚你希望法庭所做的事情。把你填写上述空白的内容放在你的起诉状或上诉状的诉讼请求之中。

优秀的律师以征求陪审团的意见作为其法庭辩论的开场,因此他们能知道哪些部分需要修改。他们也会通过设想可能得到的判决或裁定准备一个法庭动议或者上诉。如果律师要申请针对不满公司的离职员工的禁止令,他们要求的不会只是“禁止赫夫.赫尔费边妨碍公司运营”。他们需要提出更加具体的请求,更容易实施且更可能被法庭采用:“赫夫.赫尔费边被禁止实施如下行为,(1)靠近GOODYEAR厂房200英尺以内;(2)与任何在职的GOODYEAR员工进行电话联系;(3)以工作邮箱向GOODYEAR员工的工作邮箱发送电子邮件;(4)与任何GOODYEAR供应商进行联络,这些供应商是其在职时所联络过的或知晓其曾为GOODYEAR员工的;(5)其他任何旨在妨碍公司运营的手段。”

如果你按照上述要求彻底考虑了案件,你会为每一项请求一一找到有效的攻防策略。


八、将可能所需的材料
有序组织并制作索引

与广播中的空白时间一样,法庭辩论中的长时间停顿是一个巨大的灾难。尴尬的沉默中,你在纸堆中摸索想要的材料,不仅浪费了你的辩论时间,也让你显得很不称职。所有你可以需要的材料——不仅是那些支持你的发言的材料,还有那些回应对方观点和法庭提问的材料——都必须制作索引且贴上标签,以便迅速获取。材料至少应该包含关键的证人证词,诉讼的审理笔录,你和对方律师所举出的重要案件,部分立法的历史以及你和对方律师所引用的法律法规。

真心实意地说,在法庭上,杂乱无章的文件所造成的麻烦远远超过了其他。所以,我拒绝将一个案件的相关文件的整齐和易于获取视为是一件不值得律师关注的琐事。
—— Rt.霍恩.洛德.麦克米伦

九、举行模拟法庭

任何对法庭辩论的准备都比不上模拟法庭。在模拟法庭里,与法庭同样熟悉本案的律师会对你进行询问。没有任何事情能比模拟法庭更有效地将你的注意力转向你忽略的问题上,也没有任何事情能比模拟法庭更有效地揭示你法庭辩论中的瑕疵。

如果可以的话,组建一个由三位询问者组成的小组——一个由不同观点的成员组成的的小组,而不是都是拍手喝彩、持支持态度的成员。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你代理一个环保组织,不要将环保人士纳入小组。如果你代理的是一个保险公司,避免将保险代理律师放入小组。换句话来说,试着去寻找不太可能对你的观点产生共鸣的小组成员。事先鼓励他们反对你的观点并提出好的假设性问题。如果你能找到如此乐于助人的朋友和同事,请他们事先事先阅读相关的诉讼文书;至少确信他们熟悉这个案件。

举办模拟法庭意味着像真的法庭辩论一样去呈现它。精确地遵照法庭礼仪,如果可能的话,使用法学院或者律所的法庭。记住你的角色,像法官一样对待你的小组成员。带个计时器——即使你准备的是一个只有十分钟长的法庭辩论,不妨让模拟法庭耗时更久。事实上,进行两次模拟法庭总是值得尝试的——第一次持续到法官小组抛出所有的问题,第二次则对法庭进行的时间加以限制。

最后,如果有可能的话,对模拟法庭全程录像。没什么能比得上观看录像更让你信服地意识到你的失误。


十、观看一些法庭辩论

一般来说,专业的演讲者喜欢提前去看看他们即将演讲的场所。熟悉场地的总体规格,测试音响的效果,并使自己在这里感到放松和舒适。这个情况也适用于法庭上的专业演讲者——律师。

提前在你即将出庭的法庭观看庭审,应该成为你的一条准则。这意味着如果是一个外地的庭审,你需要提前一天到达。

如此的为你的辩论“提前”准备不仅仅让你熟悉了法庭的场地。它也让你感受到了法庭的神圣和文化。通过和法庭的职员、法庭书记员或者法警的交谈,你能够获得有用的信息。而且,它会以法庭的方式培育出一种轻松和熟悉的感觉。如果你碰巧看见一个法官因为律师把手搭在椅背上而责备他(有些法官会这样做),你会很庆幸你看到了这个场景。

如果你要出席一个上诉审裁或者是法庭——不论以什么身份——用最大的可能使你自己熟悉它的风格、程序和氛围;观察别人可能犯的错误,争取避免。如果你对法庭的方法和惯例、或者是法官的习惯有疑问,询问引座员或法庭职员。官员们越是谦虚,提问者越是杰出,回答者越是愿意回答问题。
——格雷维尔.詹纳

十一、在开庭的前夜,
检查你所援引的法律依据

如果法庭告知你所援引的主要判例已经在上诉中被推翻或驳回,这是一件多么尴尬的事情!这件事情决不应该发生。

在开庭的一两天前,检查你援引的法律依据。(或者让一个初级律师或是一个信任的、训练有素的律师助理来做这件事情。)检查法庭是否宣布了任何对你的判例有影响的新决定。确保没有关键的判例被推翻。同样,检查你的对手的所援引的主要判例的权威性。尽情地使用最新的、有效的研究工具。你必须和法庭中的任何人一样,了解案件最新的相关法律。

我见过的最有趣的案件辩论之一是在美国第六巡回上诉法庭的案件。这个案件中,双方律师都主张一个案例的适用,但不知该案例已经被推翻。当韦尔福德法官终于询问其中一个律师(这位律师恰巧代理他自己)是否知道这个案例已经不再有效适用,他(沉着冷静地)回答道:我不知道这个情况,法官阁下。但是我需要指出,对方律师也不知道。
——罗纳德.J.里奇拉克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忠义原创∣法庭辩论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说给青年刑辩律师
律师在法庭上要察言观色!
第一本律师庭辩微信书出炉:律师法庭实战指南
如何有效表达辩护意见?
【律师手记】如何进行法庭辩论
律师进行法庭辩论的“六脉神剑”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