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关于反贪的楹联可谓不少,但是古代知县自题反贪联自省,并能够以行实践一生的却不多见,河北唐山市玉田县明朝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夏天,上任的知县缪思启题联在县衙大堂屏风上,作为座右铭。联语为:
位列冠裳,当无玷冠裳,贪酷则玷;
官为父母,必如真父母,节爱则真。
上联写的是做了朝廷官员,穿了官服、官帽和官靴,就不能让这身官衣被玷污,贪污和对老百姓不作为,就是玷污官衣的行为,必定会被律法惩处;下联则写出了官员既然被称为父母官,就要真的如同百姓的父母一样,为百姓所想,为百姓而做,一心一意施政于民。想要做到这些,就需要节制自己的欲望,用发自内心的真爱去工作。知县缪思启是云南省曲靖县举人,他在玉田施政期间,疏通水利,关注民情,修葺文庙,编纂县志,真正做到了爱民如子。缪思启不仅在县衙大堂屏风上题写了反贪联,还在县衙大堂题写了“节爱”两个字,这两个字在玉田县衙一直保留到清朝光绪年间,可见其执政思想影响何其深远。缪思启在政期间老百姓如同父母一样拥护,他死后,老百姓把他的灵位安放在玉田名宦祠。
反贪楹联最大意义不是技术和内容写的有多好,而是它有没有起到警示作用,让看到的人有所触动,时刻提醒自己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并且按着要求脚踏实地的去做。最后,他坚持了下来,受到了老百姓的爱戴,这才是反贪联最大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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